第六十则
作者:王永彬
种田人,改习尘市生涯,定为败路;读书人,干与衙门词讼,便入下流。
译文
种田的人,改学做生意,一定会失败;读书人,若是成了专门替人打官司的人,品格便日趋下流。
注释 尘市:尘市本意为城镇,此处泛指市场上的商业行为。 干与:参与。 衙门词讼:替人打官司。 下流:品格低下。
评语
在过去的农业社会,只要家里有一亩田,总还可以衣食无缺,不同于商场的钻营,得失差别甚大。一个种田的,一不明商场利害;二不解人情世故;三没有社会关系,若不专心务农,而与人在商场上争名逐利,常是失败的居多,搞不好还要变卖祖产。何况商场的事情,起伏不定,也许今天身无长物,明朝却摇身一变而为暴发户,也有人投资做生意,以致家破人亡。
感悟:农耕时代,重农抑商,如今是广开经济之路,要“跨界”、要合作,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