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她喜欢刘惜君,我也一听就是八年。”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扭了一下头,躲过我的注视,猛吸了一口烟,又缓缓吐出。掐灭了剩下的半截烟头。
2009年的那个夏天,他在一家影像店打工,遇到了正在挑专辑的她。裸色的矮跟凉鞋,及膝的短裙,松松散散的马尾,白白的皮肤,她的一举一动都在撩拨着他的心。像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十七八岁的他对这个女生心动了。
于是他开始慢慢的关注这个女生多久来一次,悄悄的观察她都在选什么专辑,喜欢听什么歌。
每次收拾货架,他都会装作不经意经过她的身旁。
每次她到前台付钱,他都会提前挤掉负责收钱的阿呆,然后一脸正经接过她递过来的专辑,看下封面,仔细用包装袋装好。他接过她手里的钱的时候,他都不敢看她,只是一直低着眼。当她转身离开的时候,他才一直看着她从店里开门出去,看着她的马尾一摇一晃,看着她等到绿灯亮的时候穿过马路,慢慢消失在人来人往里。
当她像往常一样在货架前挑专辑的时候,店里的电视机转到了热播的《快乐女声》,
“你的天空,可有悬着想的云,你的天空,可会有冷的月”
她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眼里满是惊喜。他戳戳身边的小美,悄悄地问“这是谁啊?”“刘惜君啊!唱歌超好听,简直爱死她了!”小美激动地答道,她注意到这边的声音,“我也很喜欢她呢!”冲他笑了笑。
那天收钱的时候,他一边把专辑包好,一边放进去一张书签。“今天店里有活动,所以送一只书签哦”他慢声细语的说道,阿呆刚要说话,他瞪了他一眼。“谢谢你哦”她笑了笑,他承认,那一刻,他的心都要化了。“这笑容仿佛在哪儿看见过似的。”就那么直直的看着她离开。直到一个小女生付钱的时候问“今天是有书签送吗?”那天,他自己掏钱付了店里的七八张书签钱。
原来,她喜欢刘惜君啊。
于是,他偷偷告诉阿呆,让他把歌单全换成刘惜君的歌,循环播放。阿呆白了他一眼。
这样,他就可以让她多留一会,他可以偷偷多看她一会。
他用攒了几个月的钱背着妈妈偷偷买了一个mp3,里面下载的全都是刘惜君的歌,晚上躲在被子里一遍遍的循环,一遍遍地幻想。
他把QQ签名改成了刘惜君的歌词,QQ空间的背景也换成了刘惜君。
可是后来她很少过来了。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三周。在等到第四周的时候,他终于看到了窗外的她,他赶紧让阿呆换歌,话还没说出口,他就看到她跟一个男生有说有笑的走了进来。
他装作看不见,继续擦他的架子,擦着擦着,他就碰到了挑专辑的她,和他。他很高,白白净净,声音也好听。“我跟你讲,这里有我最喜欢的专辑呢,我带你去找”当她牵起他的手的时候,他差点没捏碎手里的那张专辑。
十七八的情愫就是这样,感情和回忆,蛮横不讲理。他也不知道自己会为什么那么喜欢她,更不知道怎么去忘记。
后来,他高中毕业就跟着家里堂哥走南闯北,没有经历过象牙塔的生活,知道了城市的璀璨与狡黠。
他说,他再也没有遇到过那样一个女孩可以让他心动。他谈过的女孩有她的影子,却都不是她。她始终是他的一场梦。
他还是没有忘掉她。一起去唱k,他会点刘惜君的歌,当第一句歌词唱起的时候,他又一首一首的切掉。
路过当年的那家店,还是会进去看一看,摸一摸旧得落灰的专辑。
夜深的时候,也会失眠。只有耳机里放的是刘惜君的歌,他才能在辗转之后安稳入睡。
无论他怎么努力,喝再多的酒,遇更多的人,那个人,都是他逃不过的心事。
总有一个人,是你想见见不到,想爱爱不来,想忘又忘不掉。
他就在你心里,是你心头的一块疤。晴天的时候隐藏,阴天的时候窸窣作痛。
似乎提到某一年,就显得有年代感,好像扯上几句歌词,就可以让人云里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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