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写作的人来说,出书是最大的喜事,出书,意味着你成名了,你成为家了,你可以卖书赚钱了。
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
国外某作家因为出了一本书,由于书中观点非常异类,最终该作家被判反人类罪。
当然,这是极端个案,不能用作参照物。
这里,我想说的是,出书,真的不是写作者的最终目的,而且,出几本书也没什么好嘚瑟的。
首先,在今天这个社会,只要你有钱,你可以天天出书。自己开一个出版社,你想出多少书都可以,至于书的内容,你可以无病呻吟,你可以东拼西凑,你可以发烧说胡话……
可以写的东西很多很多……
但是,这样出版出来的书有没有人愿意看?那就只有天知道了,而你是否因为出版书赚到钱,那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
没有给这个世界带来正能量的书籍,其实都是垃圾。
这个正能量,可以是有营养价值的鸡汤,有可供操作的技术,有可供借鉴的道理……
那些病态的风花雪月,那些摸盆摸碗带着屎味的文字堆积,这种形式的出书只能算是浪费纸张,浪费读者时间,浪费写作者自己的生命,这种行为,有什么好庆幸的?说严重点,这种行为应该认为是犯罪行为。
当然,有品味的人是不会随意出书的,更不会写那些肤浅的文章。只有那些文痞才会抱着垃圾当宝贝,捧着大粪肆意宣扬。
人类如波涛汹涌的海洋,书籍是海滩,是沙漠,有益的书籍是沙滩上闪闪发光的贝壳,无益的书籍却是沙漠中的各种动物留下的粪便。
出书,悠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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