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jpeg今天去听了个平安保险培训,学习很多保险和法律内容,开阔了视野,今天就讲讲一些比较常见又容易忽略的保险,举例几点出来大家观摩,欢迎大家各抒己见。。
1.投保人必须是具备民事能力的,智力、精神正常且具有经济实力的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年满16周岁的具有经济实力的青少年也可以作为投保人。
2.投保人与被投保人的必须有法定的关系,男女朋友没有资格为对方买保险,两人必须成为法定的夫妻才能为对方购买保险。夫妻双方结婚后为对方买了保险,离婚后,只要投保人继续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仍然生效。
3.人寿保险有个自杀条款,规定被保人在2年内发生的自杀行为,保险公司不予与理赔。
健康保险中的住院险为了减少感冒上火等发生频率高的小毛病(花小钱)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工作量,设立了一定金额的免赔条款。
4.住院险中,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规定保险人只能负责承担费用的一定百分比。
5.疾病保险有180天的观察期,在观察期间,被保人生病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6.意外险,被保人不死不残,保险公司不理赔,非死即残方理赔。比如说某人发生了一起重大的车祸,花了几十甚至上百万进行治疗,最后治愈了,行走活动正常,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费用,只有当事人死亡或者残疾了,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7.意外险种,由于非法行为或者地震、泥石流等受灾范围广、损失惨重的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予以理赔。
8.车险中,由于地震而产生的损失不保,车辆全车盗抢险种,只被偷一个零部件,保险公司不理赔,车辆涉水险中,发动机进水熄火了如果没有马上通知保险公司而又进行点火,最终造成车辆二次熄火的,保险公司也不理赔。
9.保险合同中会写明责任免除条款,购买保险时需要谨慎,看清楚再决定购买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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