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朋友问我,“”你那么喜欢写作,为什么不写小说呢?要知道,小说可比其它文体更能吸引人。”,我笑而不语,心里默默地说:“我还没有那个能力与资格去写小说。”
我看过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是《鲁滨逊漂流记》,当时家境贫寒,那本小说还是借来的,小学三年级看的,看了一半就还人了,四年级又跟另外一个同学借了那本书,看到倒数二十页,还人了。直到小学五年级,我哥买了一套书,其中就有《鲁滨逊漂流记》,我才真正的把那本书给看完。
然后六年级的时候又看了一遍,初一时又重新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有时候真的是很怀念当时看小说的那种感觉,沉迷其中,真的可以为了看小说而不吃饭。但这在家人看来却是不务正业,毕竟学生应该以学习为主,小说,属于旁门左道。
实际上当时在看《鲁滨逊漂流记》的时候,我就觉得,一部好的小说,真的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写出来的。需要整体的构思,还需要注意到每个细节,还得让小说有寓意。不能只是单纯地叙事,那就和流水账没什么多大的关系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不看现在的偶像剧的原因,那些爱情电视剧,很多都是平淡地叙述经历,看到最后,我都不清楚,电视剧想要表达什么。
我初二的时候曾经尝试着去写一部小说,写了有几万字吧。当时还是用手写的。然后写着写着,我突然间问自己,我想表达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只是在写故事而已,后来我就不写了。从此以后再也没写过。我认为,一部小说,内涵很重要。
就像是余华的《活着》,当时看的时候,真的就是平淡地叙事。但就是用这种平淡的叙述方法,也可以感受到主人公的顽强,主人公的悲惨。让人不得不去反思当时的社会现象。这,是我所不能及的。
维克多·雨果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之一,他的《悲惨世界》和《海上劳工》让人看过以后,总是难以平复。我第一次接触《悲惨世界》时,真的觉得这书很长,甚至很无聊,很多花费了很多的文字去介绍故事发生的背景,甚至是路人甲都用了大量的笔墨去刻画他。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我都是跳着看的。直到后面,发现很多情节有点奇怪时,我才往回翻。那时候我才发现,每一个字,都是有意义的。前面很多看似无聊不必要的刻画,实际上都是更好的为下文做铺垫。很多人都说雨果惜字如金,我觉得,惜字如金应该是每个优秀的小说家都应该做到的事。
雨果写《海上劳工》花了整整七年的时间,《悲惨世界》更是经过了20多年的酝酿。这才有了不朽的传奇。
我觉得,我距离写小说的水平还太远太远了。这也就是我不写小说的原因,因为还不够格。
我为什么不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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