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候,有两个脑回路奇特,血成分复杂,肾上腺素变异的人,互相不服。
也可能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留名高,活着没多大意思,于是他们有一天,就有了一场绝世比拼。
首发公号:地球是个大圈圈这两个人一个城南,一个城北,不妨名之以甲乙,却说那天,城南的甲拿着一坛子酒来找城北的乙,说,老弟,咱俩喝酒吧。
乙马上不高兴了。谁是老弟?这年头谁厉害谁是大哥。
甲一听笑了。呀呀,你这是要比啊?说吧,想比什么?
乙说,先不说别的,喝酒没肉怎么行?这你就输了。
甲还是笑,这简单啊,我去买就是。我今天看你能整出什么幺蛾子。
乙说,你又输了,肉还需要买吗?
甲这次不笑了,很奇怪。肉不需要买难道去偷去抢?你要比这个不成?
乙说,就这样你还敢叫我弟啊?你瞧着。他说着就掏出把刀子,从腿上割下一块肉来。
看看,这是偷的抢的吗?这是不是肉?
甲一看,这是真要比啊,那么就来吧。
老弟,你太吝啬了,这么点肉够谁吃?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方显英雄本色。
他说着,也掏出刀子,在腿上割下来一块肉,这块肉当然比乙的大多了。
乙又生气。我又不是说割了一块不割了,酒足饭饱才是人生快事,边吃边割难道不行?
行行行,甲笑道,小事一桩,随便你。反正今天要来个一醉方休。
于是这两个人就一边喝酒,一边就地取材,吃起肉来。吃自己的肉,也不红烧清炖烧烤,就像野人一般。
吃着喝着,他们还谈笑风生,或者唱歌。
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 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 天知晓……
结果这两个人最后就鲜血流尽,死翘翘了。只不过他们一息尚存之际,却都还在追问对方,服了没?到底谁才是哥?
春秋那时候乱,本来死个三五个人不算什么,但那是指战场和小地方,而这两个人所居之地却是一二线城市。
一二线城市治安条件较好,凭空里死两个人,而且死法离奇,这是不行的,所以官府接到报案,立刻派了治安官来。大概叫福尔摩斯赵,或者钱孙李什么的。
总而言之,这位福尔摩斯是很了不得的,他来了只转一圈,就告诉助手花生和大豆说,这两个人是自杀。
也就是互相不服,割肉斗狠,至死不服,于是只好死了。而且此二人差不多是同时气绝,可见心力、狠劲、体能,都很相配,很是可惜。如此,那就报上去,请大王以侠恤之,昭告天下吧。
福尔摩斯所言之可惜,自然因为他们那个时代好侠,侠是可以为之用的,士为知己者死,一诺千金,名号重于泰山。这两个奇才居然不等公子光、孟尝君之流发现,用之,就死掉了,当然太过委屈。于是这事随即轰动天下,各大媒体蜂拥而至。
侠啊,我们发现侠了!如此奇行,世所罕见,必须表彰!因此媒体数月来连篇累牍,就都是一片盛赞。
内中也就几个不合时宜的人,非要批评而已,说些什么傻子、莽汉,毫无意义,不值提倡的话,偶尔也有几个比较中庸的,认为此事有利有弊,有闪光也有黑点,论辩双方都该有所克制,不可过激。
但是他们立刻遭到全民的围攻。
春秋的喷子们说,人生苦短,快意第一;命是自己的,想死想活,自己做主;人生自古谁无死,只求声名动天下,且不管是何种名气;这两个人散发出的是性格光辉,人间血气,代表的是特立独行,自由表达,他们真正是时代观念的践行者。
喷子们当然也要开骂。你们这些批评者,都是傻逼。天下之大,大不过你缺的心眼,中国有那么多兵器,你偏学贱!你达到的最高境界正是人剑合一,贱人!
不用说,那两位快意人生的人终于得到了侠的名号,而且还如雷贯耳,真正奇怪的是,人们只记得他们的奇行,倒把他们的名字忽略了。这最后只有那些创造概念,满嘴唾沫的人得到了实惠。
喷子们好长时间过得快活极了,媒体则迅速成就了若干大号,他们不久还都在遗憾,这样的事什么时候再出现一次?我们太缺轰动性热点了。
真好,他们当然是不用割肉的,但他们希望别人割肉,就像一面给妻子穿上铁裤衩,一面说绯闻不断的文姜一样:敢爱敢恨敢出轨的样子太美了!出轨怎么了?老娘乐意,其他人爱咋滴咋滴!女神我文姐,人美霸气路子野!
侠到了汉朝,仍旧还可以是郭解的剖坟掘墓,董卓的胡作非为,据说偷香窃玉也算,总之就是不拘一格才好,所以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大约也就媒体人知道。
文/九鸦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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