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收到一条非常有意思的问题:
离职时提出双倍赔偿,公司会同意吗?
答案显而易见,公司当然不会同意,即使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这是人性,谁都害怕损失,更何况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是处于强势的地位。
所以,想让公司双倍赔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双倍赔偿的条件
员工想获得公司的双倍赔偿,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我认为,如果想要获得公司的双倍赔偿,员工至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第二,员工需要熟悉劳动法律法规;
第三,员工需要有和公司打“持久战”的心力。
为什么这么说呢?
如果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属于无效诉求。
如果员工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即使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员工也是一无所知。即使员工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也会被公司三言两语打发掉了,甚至还会被公司搬出的法条“反诉”而被吓跑,不知法就谈不上维权。
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员工也知法懂法,就一定能获得双倍赔偿吗?那也不一定。因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是漫长的,如果碰到知法犯法、耍无赖的公司,往往会将劳动争议的处理周期搞得非常漫长,劳动仲裁之后,还有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终审,每一个环节的时间周期都不短。如果碰到不良公司,中间还会有各种“幺蛾子”,所以,不仅占用时间,而且非常消耗心力。
而员工,往往还需要继续工作以维持生活,也顾虑漫长的维权过程会影响自己的就业,也就不太愿意在这种事情上过于坚持,往往会选择中途和解或者知难而退。
也正因为此,一些无良公司就抓住员工的这种顾虑,肆意妄为,任意侵害员工的利益。
双倍赔偿的法律依据
虽然想获得双倍赔偿不容易,但是我们还是有必要知道获得双倍赔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使用,需要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员工第三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不同意签订,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是,如果员工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额合同,则公司不违法,员工就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第二,公司在一年之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如果超出一年,视为公司已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员工就不能要求双倍赔偿了,因为已经有了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员工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赔偿的话,需要在一年之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等三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除依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外,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话,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动双倍工资赔偿。
另外,即使公司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反了第四十二条或第四十三条,依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员工同样可以主动双倍工资赔偿。
说实话,现在很多公司并没有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以上的规定与员工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真要较真起来,还是非常容易找到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证据。
具体法律条文比较多,所以我就不一一列举条文内容了,大家自行查阅,毕竟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的员工。
需要主张双倍赔偿吗?
通过前面的讲述,我们可以明白两件事情:
第一,想要得到公司的双倍工资赔偿,并不容易;
第二,员工比较容易获得双倍工资赔偿的证据。
那么,作为员工的我们,需不需要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呢?
我的观点是需要。
虽然公司会采取各种方式和理由来规避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现在劳动监察力度越来越大,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更多倾向于支持员工的合法维权行为。
当员工获得足够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出劳动仲裁时,往往会获得立案处理。
即使员工证据不够充足的时候,也同样可以主动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在当下,能够做到完全符合劳动法规定合法用工的企业少之又少。所以,虽然有不少企业会抵赖,但是同样也有不少企业为了企业声誉和雇主口碑,当发现公司确实存在违法用工行为时,即使不愿意双倍赔偿,也往往会选择和解,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当然,在我看来,获得赔偿金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员工要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告诉企业主们,员工并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如果员工对于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选择忍让和息事宁人,只会纵容公司继续违法用工,助长他们违法用工的行为,不仅损害自身利益,还损害其他同事的权益。
但是,如果每一位员工在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公司侵犯时,都用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相信企业也不敢肆意妄为,用工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只有这样,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小结
离职时,员工是否需要向公司提出双倍工资赔偿的要求,需要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违法用工的行为。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用工的行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有理有据,依法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即使最终拿到双倍工资赔偿的过程会比较坎坷,但是我们要坚持下去,毕竟这不仅关乎自身利益,更是关乎整个社会的用工环境。
只有人人护法,大家才能得到一个合法用工的环境,大家的维权成本才会更低。
(全文完)
如果你想向我提问,在不涉及隐私的前提下,背景信息控制在200字以内,越详细越好,我将尽可能给出完善的回答。
如果你觉得我的观点对你有所启发,是我的荣幸;如果你不认可我的观点,那你可以倒过来教我一些你认为我应该知道的知识,这是对我最大的奖赏。
我的文章,如对你有所启发,欢迎分享、收藏、点赞、点亮在看。
坚持分享,死磕自己,我是老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