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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我和她是“生同室,死同穴”的情分

苏轼:我和她是“生同室,死同穴”的情分

作者: 玛利亚的逆袭 | 来源:发表于2018-10-09 21:25 被阅读21次

    1.

    “大龄剩女”王闰之,贤妻良母天下知

    在苏轼30岁的时候,她的结发妻子王弗重病不愈,撒手人寰。在她生命垂危的时候,看着身边这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然而时而靠谱时而不着调的丈夫,还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儿子,实在是放心不下。她突然想起,娘家还有一个21岁依然待字闺中的堂妹,虽然她可能小学都没毕业,但是温柔又懂事,人品上绝对没问题,而且“肥水不流外人田”呀,所以,在她临终之前把苏轼父子托付给了她的堂妹——王闰之。因此,王闰之成为了苏轼的第二任妻子

    不负众望,嫁给苏轼之后,王闰之不但对苏轼悉心照顾,还对她的堂姐王弗留下来的孩子苏迈视如己出,对他和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并无两样,这样的后妈,真的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

    苏轼在给王闰之写的祭文中写道,

    昔通义君,没不待年;嗣为兄弟,莫如君贤。妇职既修,母仪甚敦。三子如一,爱出于天。

    王弗去世不到一年,苏轼就和王闰之结婚了。王闰之温柔贤惠,相夫教子,对三个孩子(一个王弗所生,两个王闰之所生)都视如己出,关怀备至。

    2.

    生活中的一把好手。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从村儿里来的姑娘,王闰之虽然不通文墨,却在勤俭持家这件事上发挥了她超长的天赋。

    王闰之和苏轼共同生活了25年,在此期间,苏轼经历了职场上的大起大落。可以说苏轼的仕途之路就是被贬、被贬、再被贬的过程,尤其经历“乌台诗案”,被贬黄州之后,苏轼成为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公务员(黄州团练副使)。他的工资根本不够一家老小的生活费,于是王闰之担当起了养家糊口的大任。

    一方面,为了防止苏轼在花钱方面大手大脚,一不小心把整个月的工资给整没了,王闰之把每个月的工资都分成三十份,每天的花销都有额度限制;另一方面,王闰之和苏轼一起,撸起袖子下地干活,从事农业,自给自足。由于王闰之的精打细算,勤俭持家,虽然他们的生活还是过得很清贫,但是也不至于受冻挨饿。

    在生活上,王闰之对苏轼体贴有加,悉心照顾;在精神上,王闰之和苏轼保持着一致心态:想得了福,吃得了苦。他们一起经历了最辉煌和最坎坷的人生阶段,陪伴彼此度过了人生最重要的时光。

    3.

    学历并不代表一切。

    减字木兰花·得书

    晓来风细。不会鹊声来报喜。

    却羡寒梅。先觉春风一夜来。

    香笺一纸。写尽回文机上意。

    欲卷重开。读遍千回与万回。

    微风迎面吹来,好舒服呀。忽然听到喜鹊叽叽喳喳地来报喜。好羡慕那红梅花儿,在春天到来之前就已经知道了。收到你的一封信,里面写满了你对我的思念。我看完折起来,却又忍不住再次打开,看了千万遍都舍不得收起来。

    这首词是苏轼在收到王闰之的情书之后所作。从他“读遍千回与万回”都舍不得把情书收起来的样子,就可以看出来,王闰之的才情,足以从情书中表达她对苏轼的相思与爱慕之情,让苏轼对这个学历不高的媳妇儿充满爱恋和思念。

    所以,王闰之不是不懂,只是她的诗情才华和浪漫,有苏轼懂就够了

    苏轼在颍州做知州的时候,那是一个春天,当地有灾荒,民不聊生,苏轼很不开心,连打游戏和刷剧的心情都没有,整天闷闷不乐。王闰之看到后就跟他说:

    春月色胜如秋月色,秋月色令人凄惨,春月色令人和悦。何如召赵德麟辈来,饮此花下?

    “春天的月色比秋天的月色更好,秋天的月色让人感觉凄冷,春天的月色让人觉得欢快愉悦,你为啥不叫你的朋友来一起喝酒赏花,下棋唱K呢?

    苏轼听到说,

    吾不知子能诗耶,此真诗家语耳!

    “我居然不知道你能作诗!这句话是诗人才能说出得出来的!”

    在老婆的启发之下,苏轼请来朋友喝酒赏梅,并作词一首:

    减字木兰花

     二月十五夜与赵德麟小酌聚星堂

    春庭月午,摇荡香醪光欲舞。

    步转回廊,半落梅花婉娩香。

    轻云薄雾,总是少年行乐处。

    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

    王闰之的诗意文采能得到文坛大V苏轼的赞叹,还有谁敢说她没有才华?

    4.

    夫妻伉俪,情深意长。

    虽然王闰之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人物形象没有那么丰富的诗情画意和浪漫色彩,却实实在在的在生活中给予了苏轼体贴入微的理解和照顾。在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温柔中,她和苏轼培养出了另一种爱情,不是炙热的,不是激情的,而是真真切切的,细水流长的。

    除了在生活中无微不至的关怀,王闰之还是苏轼的及时雨。

    有一天,苏轼和他的哥们在雪堂聚会开party唱K,party过后,他们一起走回临皋亭(住处)。在回去的路上发现月光皎洁,夜色诱人,苏轼突然兴致大发,又想喝酒吟诗,可是手头没有酒啊,他就让哥们在路上等着,自己跑回家去,他刚进家门,还没说话呢,王闰之就说:

    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须。

    这酒啊,我早就给你准备好啦!就知道你会有需要的时候。

    苏轼看到这酒,开心到不行,乐颠颠的回去找哥们一起游赤壁,并写下了流传千古的《后赤壁赋》:

    江流有声,断岸千尺;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所以说,苏轼能写出这么美的《后赤壁赋》,当然离不开王闰之的“及时酒”,更离不开王闰之对他的了解和体贴。

    在精神层面,王闰之更是给了苏轼莫大的帮助和开导。

    小儿

    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

    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

    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

    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

    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苏轼在密州做市长的时候,遇到了蝗灾,他忙于政务,扶危济困,救助百姓,同时也身心俱疲。有一天他回到家的时候,小孩子跟他闹了一下,他就大发脾气,但是王闰之就跟他说:你的脾气怎么比小孩子还大,虽然生活多有困苦,你为啥不能找点乐子,让自己过得开心点呢?就在苏轼惭愧的时候,她已经把小菜小酒端到了苏轼的面前,这个时候的苏轼对王闰之是充满了敬佩和感激,这样体贴又温柔的美人儿,叫谁不会心生怜爱呢?

    没错,我们万千少女心中的男神,宋朝第一大文豪苏轼,就是的的确确爱上了这位小学没有毕业的村儿里来的姑娘——王闰之。他要和她“生同室,死同穴”。在王闰之死后,苏轼给她办了超级隆重的葬礼,还在她的祭文中写道: “唯有同穴,尚蹈此言”。苏轼死后,苏辙把他和王闰之葬在了一起,完成了苏轼的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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