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花。
那是在夏季,清晨雨后的空气中,都弥散着一种淡淡的青草香,有时,又混合着花香,撩人倚思。特别是在刚读完一本散文诗之后,那份还留存在心中的、朦朦胧胧的意境,最是让花儿们愈发鲜亮起来。
顿时,眼前一片生机勃勃、诗意盎然……
读书越多,越喜欢那些千姿百态、娇艳欲滴的“可人儿”。每次去图书馆借了书后,路过一家小小的花店,总也舍不得对那些花儿们“视而不见”。生活中这些点滴美好和小确幸,也愈发的随处可见。
可能是天生的情感“触角”的灵敏和纤细,我喜欢在生活中找寻一些小期待:那份等待过后的惊喜,在经过一点时间和空间的发酵,变得更加惹人欣欢和鼓舞。
至于,有些时候,我也会在某家线上花店,给自己下一份“每周一花”的订单,为的就是在简单而枯燥的生活空间里,用这些大自然中,令人美好、神往的“花仙子”们,来提醒我,时刻保持对生活的热爱,好给那些日渐冷漠和逐利的快节奏社会,及时按下“暂停键”。
于是,你懂了生活,而生活,也懂了你……
这份“双方奔赴”的美好,也是对于世间各种情感,最美的阐释。
我最喜欢生命力顽强、炽烈的向日葵,我也爱浪漫多情、羞答答含苞待放的玫瑰,那如莫奈花园里的《睡莲》,也曾让我有过醉人心动的刹那……
百合、芍药、雏菊、桔梗……都曾让陋室“蓬荜生辉”。我也会常常在闻着尤加利小小的深绿色叶子所散发的令我安息静默的,绿油油的沁香中,阅读凡高的《向日葵》、《星空》、《杏花》,以及莫奈的《睡莲》和《日出印象》……
花儿,原来有着如此热烈的生命力,在大自然中,它们的美,是属于全人类和宇宙的。而在花瓶中,这份美,则是属于你的、或我的,从来不分职业的高低贵贱,穷也好,富也罢,花儿们自顾自的美丽,像亭玉立的美人儿,在水一方……
那兀自的高贵、优雅、玲珑剔透,最抚凡人的哀思,疗慰尘世的辛酸和苦辣。
“我有一朵花,足以慰风尘”……
这样一来,我便发现:原来,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值得停一停、等一等、慢慢来的事情。如此细水长流、云淡风轻,才叫不负一场,良宵美景……
花看多了、闻多了之后,我越来越喜玫瑰。
张爱玲说:红是朱砂痣,红是蚊子血,红是心头好。红得深情浪漫、爱的缠绵悱恻、伤的悲痛欲绝……
男人、女人,于滚滚红尘中,逐爱、逐梦一场,最后都终虚化,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不管我路过哪家花店,总会与大束大束的玫瑰相遇:香槟色的、红色的、淡粉的、紫色的、白色的……
你看,那一朵朵颜色不一的玫瑰,几乎每朵都昂着高傲的“头颅”,不然,世间怎会有“瑰丽”这个词,来形容灿烂又华丽的美呢?
这又让我想起了《小王子》里,那朵可爱骄傲的玫瑰花来,想起了小王子那孤单寂寞的背影,想起了挂在小王子脖子上,那随风飘飘的、小小的黄色围巾……
玫瑰的美好,正是因为小王子的悉心照料,没有了他,玫瑰便很快就会枯萎、残败。但,面对如此高傲的玫瑰,小王子看到的只是怜爱、欣赏、责任和担当。
是的,每当有星星夜晚,我总喜欢抬头,望向天空。因为小王子说过的呀“当你抬头望着星星的时候,指不定,我正对着你眨眼睛呢!”
多么可爱的小王子,多么可爱的玫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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