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暇时,偶尔看到一则故事。说的是俄罗斯边界处,有很多的熊在此生活。特别是入冬前因食物匮乏,它们饥饿难耐,不得不骚扰人类的安宁。于是,它们就经常在夜间跑到村庄内,偷吃猪羊等动物。因此令当地居民很反感。有些人就想方设法对熊进行报复。方法很多。如在熊常活动的地方设陷阱,布设铁丝套,铁夹,拉电等。然而,为了不伤害熊的皮毛,有些智商高的猎人,想出了一种诱捕熊的绝招。
熊。有些地区俗称"黑瞎子"。属哺乳动物。头大耳小尾巴短,四肢短而粗。熊掌大能直立行走。趾端长有带钩的爪,能爬树。吃动物性食物也吃水果,坚果等。而北极熊则专吃海洋动物。其种类有:黑熊、白熊、棕熊之分。习惯生活在深山密林中。入冬前摄入大量食物,积存足够的脂肪后进入洞穴或树洞中冬眠越冬。
冬眠时一般是单只独居。整个冬季不进食不外出,缩宿在穴内首尾相接。
熊浑身是宝。最值钱的是皮,胆,掌。其肉和内脏均可食用且味道鲜美。为了捕捉到它,猎人们采用的这个方法,即不伤皮毛和内脏又轻而易举地捕获,并且效率很高。
用白铁皮制作一个高8O公分,直径45公分的圆桶。将一把磨砺锋利的三角刮刀,刀尖朝上放入桶中间位置加以固定。然后倒入新鲜的猪血或者羊血。将刀尖淹没约三公分。
夜暮降临后放到熊易接触到的地方回家休息。就等天亮来收尸了。
说熊熊在人们的心目中总是笨拙憨傻的模样。其实它并不笨。爬树是高手,奔跑的时速可达每小时6O公里。而且还是游泳健将,在急流中能快捷地捕捉到各种鱼作为食物。不是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说法吗?
熊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对动物的血液特别青睐。觅食时遇有羊血猪血,总是很贪婪地食光不可。它的嗅觉比狗灵敏。顺风约八公里以内能闻到血腥味。就因这一嗜好,被聪明的猎人所利用,使好多的“憨熊”在不知不觉中死于非命,成为人们致富的财源……
熊多是昼伏夜出。一般都喜欢在夜间出来觅食。只要闻到血腥味就会勇往直前以食为快。当饥饿的它来到桶前,就情不自禁不顾一切地用长舌快速舔舐桶内的血液。味美的血液不断进入它的胃囊,不一会它就舔到了那把刀尖上。由于天冷在舔食过程中,舌头已被冻麻木,不知不觉地舌头己被割成条状,并流出大量的血液和桶内的血液相混合。分不清猪血和熊血了。最终它因失血过多休克而死亡。此刻它做梦也想不到它已死到临头了!
后来就是猎人们对它进行分尸变卖。获利是丰厚的。但在他们的心中,只有胜利的喜悦,没有对杀戮感到后悔和自责!
目前仍有些地区的人们,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充耳不闻,我行我素,非法捕猎十分猖獗。如武汉的华南海鲜市场。任意对野生动物进残忍杀戮、变卖的事件时有发生且屡见不鲜。
可喜的是在刑法实施中,已有猎取者被判刑入狱的案例。
总之,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但愿依法治国的今天,国民共同知法守法不违法。更加爱护保护我们人类的朋友——各种动物。
书写到此,又使我想起有关世人对熊掌的美食。所谓的“美食家”认为:吃熊掌一定选熊的左掌。据说是因为熊最喜欢舔舐自己的左掌,经常被它舔舐的左掌肉质较肥厚且结缔组织密实口感好。并对食用熊掌的营养效果大加赞美。好像能吃上熊掌不仅是一个人的身份象征,还可增加寿命延缓衰老更能美容!别忘了:“大自然从来没有犯错,犯错的是人!”。先哲的话语响彻耳边。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以及“天人合一”的科学论断,在众多大麻哈饕餮们的眼里却是视而罔闻!。
如此说来,凡是常运动的部位都是最好的。那么人类的有些习惯和熊又有何区别?例如:人都习惯用右手。无论是抓取物件、写字、接打手机、掏钱、拿钥匙、举杯、用筷子、喝水、握手等。甚至有的人动不动就伸出右手打人!毋庸置疑。人类的手掌和熊的掌相比,虽然生长的环境不一样,但结构组织及其功能几乎是一样的。又如农村拉磨的驴,习惯用右腿踢人。熊在攻击时也惯用右掌。难道说左右掌的营养成份和味道真的就不一样吗?!
唐诗中记载:“忂州人食人”。是否是人的右手比左手好吃呢?不得而知…纵观人世间,有些人假装正经,无恶不作,道貌岸然,白披了一张人皮!其言行未必有熊对大自然贡献的多。
随赋打油诗一首
人与动物居地球,和谐相处有何仇?!
天地有道归自然,何必杀害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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