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炜皱着眉头机械地将桌子上的餐巾纸撕成一条一条的。郁郁寡欢。
我喊住她,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儿。
她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自己的“杰作”好久,憋出一句话:我去地狱走了一圈。
我知道了。
那个人,貌似一直都是她压在地狱里的风帆。盖世英雄少女心,终落下一身疾,熬夜的人儿就别再等着七彩祥云了。
那天他喊小炜去兼职,小炜很单纯地认为:这么长时间了,她对他的感觉应该没那么强烈。她天真地以为自己没有那么爱他了,完全可以hold住和他在一个空间的尴尬。所以,小炜去了。她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就那样,做个名副其实的朋友也不错。说真的,那时候,虽然腿酸、脚肿累的全身脱了一层皮但是小炜真的很开心。
晚上十一点多下班回职工宿舍,那是一个三室一厅的出租屋。刚一进去小炜就被那里的环境惊呆了。牙膏、衣服什么的被扔的满地都是,走进去鞋底都黏糊糊的,还悠然地散发着一种沁人心脾的“香味”。嗯,总得概括来说就两个字:脏、乱。他看了看小炜,小炜笑着说:没关系的。她和另外一个阿姨住在一起(阿姨当时还没回来),剩下的都是男生住,还有客厅里也是男生。一个同事把小炜带到房间里帮她把行李拿出来,他也跟着进来了,帮她打理好一切。他又问小炜:能行么?小炜拿着牙刷,“我要洗漱了”,示意他出去。打开卫生间的门,一种刺鼻的味道迎面铺来,呛得眼睛睁不开。恶心的气味卡在嗓子眼,小炜难受得想要骂娘了。刷牙的时候还不时干呕,含在嘴里的水全都咽了下去。牙膏和刺鼻的氨气一齐咽进肚子里。小炜扒在洗脸池上一遍遍干呕。他破门而入,小炜慌张地抬起头,他看着眼底还泛着泪花的小炜,什么都没说。坐在床边,问她:要不出去给你找个地方住吧?小炜摇摇头说:不用了,就一天而已。他们对视了一会儿他摇摇头起身去洗漱。小炜躺在床上,想着下午的一切,还有点悸动,真好。这感觉就像偷来的糖,不敢让别人知道,小心翼翼地私藏着。洗漱完他坐在那个阿姨的铺上说:你先睡吧,我在这里守着。
他真的就在那里守着,一直等到凌晨一点半阿姨回来。
第二天,她们仍然像第一天那样嬉闹。一个同事问小炜:“你们不是刚认识的吧?”
小炜笑了笑,停顿了一下,原来他和别人说我们刚认识:“没有,认识3年了。”
“看你们这熟悉程度,不止3年吧?”同事狂追不舍。
是啊,都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她们何止认识3年。
他顺势把手搭在小炜肩膀上打趣说道:娘胎里就认识了。
小炜看了看他继续埋头干活了。心底是有些失望的。
晚上回到宿舍,小炜洗漱完,经过他屋子,他喊住她说:出来坐会儿吧。
小炜收回将要迈出去的脚,转身。他倚在门框,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还是那种她琢磨不透的笑容。
他从屋子里拿出一块被单,铺在沙发上。分开这么久,那是她们第一次坐到挨着彼此那么近。他把手搭在她肩上,说:累吧,小哥肩膀今天借你靠。那天晚上,她们聊了好多。这么长时间,她把他埋在心底。不让室友们提起,也不让自己去想,她以为只要外界不刺激,她就可以忘了他。她以为只要我想忘记,他就会随着时间的洪流被拍打在沙滩上。可是当她用心埋藏了那么久的记忆被他亲手刨出的时候,她感觉嘴角的泪汁是苦的。天知道那颗眼泪滑落到嘴边的时候有多艰难。她竟然还是会为了他流泪。他说他不想逼着自己去刻意忘记,他说他害怕毕业,他说他害怕她们就这样不再相见。他还说,他没能学会放下。
我记得书上有一句话,特别适合放在这里:一个人的牵挂,请放手给另一个人生路;两个人的拉扯,就考虑给彼此一个机会。
我看着小炜,她貌似懂了我的意思,说:回不去了,我们都该有各自的生活。
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就像去天堂走了一圈,又去地狱溜了一圈,恐怕这辈子都难以忘记。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爱这东西是最无奈的也是最难拥有的。
情感作家王珣曾说:其实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勇敢地接受不能改变得事实,比逃避更有用,比纠缠更实际。记忆会在时间里变淡,淡到你能够完全坦然。
最终,我们还是会选择用时间去抹平心里的疙瘩,还是会在嬉笑中选择淡忘,还是会跌跌撞撞地成长着,学会了把因他而产生坏情绪和委屈生生咽下去,收起敏感而又脆弱的玻璃心,在压力和不甘面前学会处变不惊。
多年以后,我想我们也会嫁为人妻,身边有爱人相伴。偶尔的深夜也会想到他,想到我们一起度过的那段时光。不知道他在临沂过的如何?是否最终也迎娶了同乡女子为妻?我不想去苛求答案,只想我们各自安好!人生有种陪伴,不能在身边,却在心间。你若安好,我便心安,即便我们今生不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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