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打球时,我在想些什么

作者: 范澜钦 | 来源:发表于2017-11-28 17:51 被阅读22次

    一       

             我打篮球是从初一开始的,小学玩的是乒乓球,那时课间男生的主要战场在小小的乒乓球桌上,印象中我的球技还不错,发旋球和抽球成功率都还挺高的,这不是因为我天赋好,而是因为我在乡下读一至四年级期间,课余时间里打乒乓球也是常事,拿饭桌拼成球桌,或者干脆在水泥地上用粉笔画一个方筐,中间立一块木板作为界限,打的也是酣畅淋漓,不知疲惫。来城里读书,新同学们不知道我有过这些乒乓球前史,而低调的我也没有告诉他们,当他们看到我熟练的球技时,一度夸我是“乒乓球小王子”,而我也开始有些得意于这些不是基于真实情况而发出的溢美之辞,甚至从当初的低调的不告诉,到后来有些倾向的故意隐瞒,以便让“乒乓球小王子”的虚幻泡沫不要被击破。 但不幸的是,很快大家的球技渐渐都上来了,而我的那些旧招式也逐渐被他们破解,课间激战也往往败下阵来,赞美之辞逐渐没了,失落了一阵子,我就逐渐远离了“乒坛”。        

            我的这一乒乓球经历又像极了我初中的数学成绩的经历,小学毕业的夏天,我瘦弱的小腿被二姑家的狗当成骨头啃了一下,受伤之后只能天天窝在家里吃饭、睡觉,按时打针。那年头没有网,电视也不好看,闲极无聊把大哥做过的初中数学习题册拿过来翻,进一步的无聊让我开始动手做着玩,由于有答案,不会的就看答案,像玩智力游戏一样,我把一本习题册的所有题目都过了一遍,会的不会的都有点印象。 开学之后,初一的数学学起来异常轻松,考试常常是满分,这一惊人举动又让古板的数学老师对我这个农村来的学生刮目相看,也不知是从谁嘴里冒出来的“数学小王子”的外号,很快,这个雅号便流传开来。但悲剧又重演了,由于我没有认清自身的形势,高估了自己的智商,就像“乒乓球小王子”一样,我得意忘了形,忘了我取胜的秘笈是笨鸟先飞,当我不加油时,很容易就被别人赶上。很快,数学考满分已经很难了,高分也越来越少。但数学老师一直以为我是由于不贪玩才导致的学习下降,数学天赋还是很好的,直到有一次她把唯一的参加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的名额分给我后,我槽糕的分数终于让她对我的期望彻底破灭。而“数学小王子”的称号也在也没人叫起。 而我开始接触篮球这项运动的时间,就是在我的数学成绩如日中天的初一,正因为成绩好,所以觉得学习压力小,每天放学后,大部分同学都是早早回家写作业,我却是到处找球场打球。学校的球场长期被高年级的学生占满了,我就跟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在学校附近或者回家的路上寻找球场。         

            学校之外的球场很难找,即便找到了也是别人小区或单位里的球场,小区里的球场,保安一般不让进,即便偶尔进了,小区里的大人一来,我们又得被赶走,时间长了,不用赶,看见有人来,我们条件反射一般拿起球就走。单位里的球场也是同样的遭遇,不同的是,赶我们的通常是穿着拉风球衣的小伙子,朝着我们手一挥,像赶走一群蚊子。而最得心应手,手到擒来的就是小学的球场了,一是母校,二是低年级的学生,看我们一去,他们乖乖的走了,就像高年级的学生和小区单位里的大人对待我们一样,我们有充足的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来捍卫自己强占小学球场行为的合理与合法性,加之又是自己的母校,更有一种回家的自由的感觉。 这种被欺压的可怜和转过身来欺压别人的可恨,很多年后我才会想明白。找到合适自己的东西是每个自由生命的本能反应,但在满足自己的同时而不影响别人才是一个觉醒的理性的生命的正常反应。社会上如此,小小的球场上也如此,高个子如果在外运球过多的话,很容易被小个子断掉,小个子如果在篮下投篮的话很容易被盖帽,时间长了,知道难易了,知道怎么才能团结合作了,才会去想哪个位置最适合自己,于是,高个打内线,小个打外线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只是这种最佳球场的配置往往会被场外围观的女生打破,那时青春萌动,情窦初开,一旦球场旁边有女同学观战,男生们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活力十足,表现欲极强。而女生们的喝彩总是在篮球入筐的那一刻响起,于是努力卡位抢篮板的内线高个不干了,累死累活尽给别人传球了,喝彩声都是他们的,自己什么都没有,女同学不懂篮球,不知内线抢篮板的重要性也就罢了,可队友一个个见色忘义,拿球就攻就投,也不回传给内线,这可惹恼了内线高个,于是,内线没人了,都跑到外面等着拿球,一旦球不进,没有篮板,也没人防守,被对方打个措手不及,输球便成定局。我想,要是某个队很厉害,找几个漂亮女生在旁边只给该队投篮的喝彩加油,估计防线会乱吧,虽然都说男性改变世界,但女性可以改变男性的世界观啊。        这种爱表现的想法不仅仅跟荷尔蒙和肾上腺素有关,与当时流行的日本动漫《灌篮高手》关系也很大,流川枫、樱木花道、仙道,个个都是女生的梦中情人,英俊得不像话的脸,帅气的永远不乱的发型,比乔丹还高超的球技,而中锋赤木刚宪则是总板着个脸的丑大个,所以,那年头,稍微发点情能打球的男生都想往这三个男人身上靠,以博得女生的倾心一笑。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曾羡慕过流川枫,有一段时间居然迷恋F4,现在想来,真是汗颜,我怎么会幼稚到会去喜欢和羡慕那种人,不过转念一想,也确实是幼稚的,谁还没有过青春萌动的时刻呢!    

       二        

           正如前文所说,人总是在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我所擅长的跑投就是在球场中逐渐琢磨出来的,我的身高和体重在篮球运动中很少有占优势的时候,大部分时候防守的人都比我高,比我重,按理说,个小、体轻,应该很灵活,但我练了很久也不能熟练的运球,过人更是很难,而定点投篮又容易被盖帽,在不断的投篮尝试中,我发现运动中投篮砸板比较难盖,往往出其不意,别人还没发现你要投篮,你的球已经出手了,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提高自己的命中率,把球稳稳的砸进篮筐。熟能生巧,练习多了,命中率还是挺高的,尤其当防守队员尚不了解我的投篮习惯时,他还在低头防守,侧步后退,我已起跳投篮,砸板入筐,他猛然回头,发现球已入筐,悠然滑落,于是只能呆呆的回忆一下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时间长了,我的小王子系列的外号又来了,这次叫——跑投小王子。人家是球场失意,情场得意,我这是考场失意,球场得意,数学小王子在初二后期逐渐没了,跑投小王子在那个时候逐渐被叫开。        

            进入初三,我的篮球课外运动基本就没有了,偶尔的体育课,偶尔的体育课上偶尔的一点自由放风时间,也只是在操场边的草丛里坐着,看低年级的男生在篮球场上用拙劣的球技互相“撕杀”,外加场外一圈或半圈的女生有一搭没一搭的喝彩。情节重复的如此没有创意,就像工厂流水线上每个产品都必经的一道工序,但我一直坚定的以为我的跑投绝技是唯一的,他们都不曾领悟。 初中升高中的夏天,我没有被狗咬,这意味着,我不会无聊了,我不会无聊到去做笨鸟先飞的关于学习的事情,以期假装低调的在开学后获得一些高逼格的王子系列称号。我疯狂的玩了一个夏天的篮球。每天下午,球场上哪怕只出现一条阴影,我们也会不顾热气的包裹,在阴影里练习投篮。黑皮、亚军、理坤,是我的铁杆球友,只要不下雨,他们都会到场,一直玩到天黑,路灯亮起,才恋恋不舍的回家。很多年后,当我回忆起这段时光,还是会不住的向往,那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一个夏天,与现在长恨此身非我有的状态相比,那段时光更像是远古的不可追忆的清亮水滴,偶然滑过我生命里的那个夏天。       

           进了高中,连放风的时间都没有了,要想打球,那必须拿出越狱的本事,而即便越狱成功,那有限的自由时间就像实验室里的一滴酒精一样,挥发迅速,但我们仍然像饿鬼一样,如饥似渴的舔尽残盘上所剩的每一粒时光,并感到异常幸福。 像初中一样,校内的球场仍是稀缺资源,我们又照例把魔爪伸向了隔壁的初中,往来高中与初中的路上有一个书店,打球累了边喝西瓜冰边站在书店里看会书是很惬意的事,印象最深的是看郭敬明的《幻城》的后序,由于时间有限,每一本书我都是先看正文前后的前言和后序,觉得有意思才会抽空再看正文,而正巧《幻城》后序里写了关于校外游荡逍遥的事,也写了西瓜冰之类的饮料,让我很有代入感,加之小郭同学文字优美,感情细腻,那篇后序一下就吸引住了我。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以致于晚自习迟到几分钟被班主任干瞪眼。《幻城》是我看过郭敬明的第一本书,也是最后一本,那是因为我在书店里又看到了韩寒的《毒》,文字风趣、幽默不说,更为关键的是能解心头之恨啊,相教小郭的文字,韩寒的文字更硬,更具男子汉气概,更贴近生活,尤其是作为“差生”的韩寒更能让我等平民引起共鸣,于是一路看到今天。前些日子在书店看到郭的《愿风裁尘》,从名字还是能看出是他的风格,就像韩寒的书名《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一样,一个只想吟风弄月,一个是想改变世界。一个人的风格就像DNA一样,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而我打球的风格也一样,一旦学会了跑投,“乱打”就成了我的风格,跟初中不一样,繁重的学习,牙缝里的打球时间,反而让打篮球这件事变得更纯粹,不为吸引女生,不为炫耀球技,只为放松自己,放空自己,释放压力。在校内球场的台阶上,吃饭时间或体育课上,总有女生坐在上面,有自己班上的,也有其他班上的,偶尔余光瞥一眼她们,也会有种情不自禁的表现欲在心中翻腾,好像她们正看着我呢,好像有谁在暗恋我似的,居然一厢情愿的表演起来,当然,这只是很偶尔的事。到了高三,就基本暗无天日了,此处省略一万字,却没有一个字跟篮球有关。   

       三       

            与高中分秒必争的时间不一样,大学里的时间就像沙漠里突然挖通的油井一样,喷涌而来,让人有点猝不及防,欣喜若狂。但很快,我就发现,打球不仅需要时间,好的球友也是很重要的,由于我所在的是一所北方学校,学校里大部分都是北方学生,个头都比较高,球风也都比较彪悍,让我这个南方小个无所适从,打起球来,经常被边缘化,时间大把的有,但像初、高中那样的打球的快乐却难再有。于是,我逐渐养成了一个人打球的习惯,一个人投篮,一个人出汗,一个人冥想。虽然打的时间多,但球技长的却很少,投篮姿势、运动习惯基本还是沿袭高中那一套,无甚长进。球技没啥长进但头脑却是灵活了起来,一个人打球时经常把想不明白的问题像篮球一样在自己脑子里拍来拍去,拍多了问题也渐渐明白了。时间长了,一有想不明白的问题,我都会一个人去打球,打着打着也就解开了心中的疑惑,似乎打球已成为表面现象,想事儿才是我干的正事。        

            直到大二,跟F哥熟络起来,才渐渐又尝到了对抗打球的乐趣,F哥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之一,天性乐观,为人仗义,歌唱的好,球也打的不错,身为蒙古族的他却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不知为什么他总喜欢跟我一起玩,而且见我就嘻嘻哈哈的跟我开玩笑,我很感激他,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个人是可以改变我的,F哥算是一个,他的开朗乐观影响了我。大学时代是我最迷恋周杰伦的时代,而F哥作为一个北方的少数民族,居然也喜欢听台湾的周杰伦的歌,这让我很诧异,你很难想象一个草原汉子在台上刚唱完《高原红》,下台时又哼着周杰伦的《东风破》,那感觉就像后来我看到石头用腾格尔的声音唱刘德华的歌一样,混搭得真有范。 年级的篮球比赛跟我是无缘的,F哥可以上,身强体壮,运球技术也不错,但投篮命中率不高,加之受我影响,球风也不彪悍了,想靠技术吃饭。怎奈球场残酷,进不了球,难免遭队友抱怨几句,但F哥毫不理会,投完篮哼着歌就往后场撤了,一副自娱自乐的样子。这种混不吝的性格一直影响我到现在,虽然我们已多年未见。         

            毕业后,回到南方,球场上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北方的球场上经常看到两个人因为一个眼神而互相拍砖,南方的球场上常常是从开头打嘴仗到结尾,还没有打起来。这个跟南北方人的性格有关,可以理解。但球场上有两种人我是容忍不了的,发现了拔腿就跑。 一种是“天生教练”的人,此种人有三个特点,一是不自量力,二是好为人师,三是脸皮厚实。要是自己打的好,指点下别人,也是一件好事,可偏偏自己打的稀烂,还总喜欢对别人指指点点,每一个球都要评价一番,进了还好,要是没进,各种批评就来了,不是你瞎投,就是你防守不好,不是你传球不到位,就是你跑动不积极,反正,总有话说,尤其对犯规的裁决,简直就是他说了算,俨然球场上的总裁判。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另一种是“天生领导”的人,此种人也有三个特点,一是身材变形,二是腿脚不灵,三是跟班不少。往往机关单位里球场上这种人比较多,你会经常看到打比赛时,有一个中年人站在罚球线附近,不怎么动,但总有球传到他手上,而且球一到手,他就会投,有人来防守,但通常只是蜻蜓点水的意思一下,那动作就像球赛转播时的慢动作回放,即便这样,命中率也不高。但这并不妨碍下次球还是会传到他手上。对于这种“众星捧月”般的投篮练习和“技压群雄”般的战术训练,我都是“敬而远之”的。        

            球友难寻,更多的时候还是一个人打球,我想这感觉就像一个人跑步吧,内容已经大于形式,要的就是那个感觉。前几天路过母校的球场,放学了,球场上也冷冷清清,估计都回去玩游戏了。掐指一算,我也有16年球龄了,高中开始看NBA,那时候科比、奥尼尔正如日中天,紫金王朝雄霸联盟,小个子艾佛森的表现像英雄的传说一样在球场上口口相传。现如今,艾佛森早已不知去向,奥尼尔也早早退场,就连科比最近也宣布明年正式退役,就像当年乔丹退役前一年一样,更多的是谢幕表演以及接受其他球员的敬意,今天我也看到了费城球迷和球员对科比的敬意。又一个伟大球员的谢幕被我看到了。        我常常佩服那些冷门体育项目的世界冠军,运动对于他们已经不是强身健体了,运动对于他们就是整个人生。学习,努力,加油,失落,痛苦,喜悦,成功、失败,通通都在里面,能坚持到成功,需要常人所没有之毅力。       

       而运动对于我,只是让我换一个角度去感知这个世界;      

       而我现在的小王子系列外号是——QQ台球垫底小王子;     

        而我打球时,想的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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