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刘亮程这个冷门作家的了解来自阅读莫言文章中的推荐,他在几篇文章中反复提及这个名字并且不乏褒奖,让我对这个作家产生了好奇。
看书时有个习惯,一但发现一部对胃口的作品,哪怕只是一篇文章,就会刨根挖底把作者的所有作品都看一遍,看看到底是哪路神仙。查阅了他的几本著作《一个人的村庄》、《在新疆》、《虚土》,果然都是非常有诚意的优秀作品。
目前这三部作品,只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一本,还是好几年前看的,偶然间拿出来重新看一下还是很值得品味。
我对这个作家本身并不太了解,只知道他是个西北作家,以前应该是写过现代诗,作品文字相当简练优美,每一篇文章都像是一篇散文诗,像是西北沙丘上生长的胡杨树,那么朴实无华,又那么璀璨夺目。
这部作品不是小说,是由篇幅长短不一的一篇篇文章组成的,可能是作家有写诗的底子,每一篇文章都似乎浑然天成,又有鲜明的个人风格。
说来惭愧,看完整本书我并没有对作品所传达的思想有个系统的总结。我甚至不是从头到尾看完的,随便从那一篇都可以开始看,非常适合没有集中时间阅读一本书的读者阅读。
在这本书中,没有一个故事线索,描写的事物很简单,就是一个用现代人眼光看似乎落后贫穷到与现代社会已经脱节的村庄、故土,但在作者笔下,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好像有了灵魂。
作品中很多章节部分就是简单的写一样事物:一阵风,一道院墙,一条狗,一只猫,一棵歪脖子树,哪怕是一窝蚂蚁也能写一天。
我想,作者是真的是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描写这些微不足道的事物,他对细节的描写有种儿童般的洞察力和独特丰富体验。
看他写村庄的人和事,不是像路遥《平凡的世界》那种波澜壮阔,他就是简单的写村庄写故土,看他的作品,就像是在看一副副写生绘画,他的作品中有那种真诚,有种类似宗教信仰般的情结,直击人心底的柔软,读到深处会忍不住潸然泪下。
我也曾试图写过故乡,但是总摆脱不了一种隐秘的虚荣心和羞耻感,在舒服的空调屋呆着,似乎已经和那个贫穷落后的故乡彻底割裂,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长大了,找到更舒服的土壤,就想撇开与故土的联系,变成一个没有根的蒲公英,随风飘荡。
读《一个人的村庄》你可以随处发现一些打动你的地方。
作品中有一篇文章叫《两窝蚂蚁》有这样一段描写:
通常蚂蚁在天亮后出来找食吃。那时母亲已经起来把死灭的炉火重新架着。屋子里烟气弥漫。我们全钻在被窝里,只露出头。有的睁眼直望着房顶。有的半眯着眼睛。早睡醒了。谁都不愿起。整个冬天我们没有一点事情,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直到炉火和从窗户照进的刺眼阳光,使屋子重又变得暖洋洋,才会有人坐起来,偎着被子,再愣会儿神。
读这一段一下子就勾起了关于童年的记忆。
成家以后每天忙于工作,就像是个工具人,为了家庭,为了生活,不得不努力奔波劳累,生活容不得你有懒惰退缩的情绪,那种童年的时候,一觉睡到大中午的无忧无虑时光再也不会有了,越长大越感觉到紧张,对时间的紧张感,被生活逼着往前赶,总有做不完的工作,应付不完的麻烦事,像一只推着磨转圈的驴,生死疲劳。
人会死亡,村庄也会消失,一切终归墟土,这就是作者的“宿命论”,也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现实。
作者在文末最后一篇文章《写作是件可怕的事情中》写道:
最后这段生活将隐去,我的文字留下来,包括我写的村庄、田野、牲畜、草木,都在我的文字背后消隐。 写作是一件真正可怕的事情。 时光消失,文字留下。文字留下了什么?相对于千干万万个消灭于时间中、了无痕迹的村庄,一个被文字记住的村庄也许更不幸。
我想,能读到这样的一个作者,这样一本书,真是人生幸事。
读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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