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上火车,那是长达六小时的路程。列车穿梭在黑夜,如同穿梭过人生无数个昼夜,倏然而逝。那时的我,十三岁。
那是极短的路程啊,恍恍惚惚一个梦,就到了。那是极长的路程啊,过往的一切兜兜转转,却再难回到从前。
在外读书的日子,一晃而过。笑过哭过,不去考虑什么是乡愁,亦不曾想家,从此一别两宽,仿佛沦落天涯也无关悲喜。
我喜爱自己的家乡,如同喜爱一件珍藏的物件,我也把这份喜爱视若珍宝。我不曾想过这份情是否深刻沉郁,因而我只能称之为喜爱。但我时常能察觉到它在我生活中留下的蛛丝马迹。就像一种气息,弥漫在周身,天长日久,形成一种气质,融入骨髓,浓的再也化不开。
我确乎是喜爱故乡的。午夜梦回,庭院深深,古槐摇曳,旧时月光照进现实,风里是熟悉的味道,依稀辨得,米酒飘香,醉人醉心。外婆又笑了,眯缝了眼,盈盈的看着我,额头上嵌起迷人的皱纹,用有着粗砺老茧的大手,摩娑泛黄生锈的时光。
很多时候我愿意将自己定义为一个流浪的人,故乡在我心中才有了不一样的重量。总习惯于在周遭生活中寻找一些什么,并不执着,只是为着一些熟悉的气息,与故乡经历相似的气息,这样的寻找常常会带来我所要的安逸。而我知道,我所寻找的故乡并非我长期匍匐的地方,不仅仅是心灵,更是精神的故乡。给予我们安宁灵感,我们可能会终老于此,亦会离开。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也谈到这种心灵故乡的意义。有这样的人,出生的地方于他们,只是过客。他们落落寡合,在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然独处。于是他们选择出走,精神上的,身体上的。百转千回,偶遇一处,神秘的感觉到这正是他们的栖所,这些景物从未寓目,却好像从小熟惗的故土,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我所怀念的故乡是当时的故乡,并非今日之故乡。故乡离我极近,不过六小时的车程,不过午夜一场回梦;故乡离我极远,山高水长,心灵总找不到落脚点。
那是最近的距离,那也是最远的距离,鸿雁声断,难慰离析。乱世浊淖,该何处安放,无家可归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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