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无时无刻不陪伴在你的身边,以至于令你厌倦,令你恐惧,而一旦你刻意逢迎,它就会弃你而去。这可能就是“道”的真谛。——《面纱》
第一次拜读毛姆的作品,一开始这细腻、穿透纸张的描写并没有引领我泣血般读下去,中途甚至还睡了一觉。
直到骤雨击打窗户,才猛地惊醒,随即跳起来,连鞋子都顾不上穿,慌张跑到客厅,把敞开的窗户关上。
昨天一屁股坐下被溅湿的椅子上,那种粘腻的感觉仍然新鲜依旧。
拿起睡前被遗忘的《面纱》,又继续浏览。经典的开始总是难以集中精神的,我只能安慰自己。
但事实证明这句话无比正确。
沃尔特死了,凯蒂从困境走出来,汤森依旧过着原来的生活。(凯蒂嫁给了她不爱的沃尔特,然后和汤森通奸)
同性恋、奸夫——毛姆的经历造就了其细腻笔风?该死的,汤森就应该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毛姆大叔太残忍了,卑鄙无耻的小人往往活得好好的,他的书里竟然也这样写了。
虽然阅读不是为了快感,而是为了理解作者迂回的目的,讽刺或者揭露社会现实。
但是太现实了反而让人窒息。
我希望今晚看同小说改编的电影《面纱》时,可以有不一样的结局,我简直不想看到沃尔特那卑微到尘埃里的表情。
因为他卑微到尘埃里,却没能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同性恋、奸夫——毛姆的经历造就了其细腻笔风?他临终前在凯蒂请求原谅时,说了一句:死的是那条狗。
一开始我跟凯蒂不一样,她丝毫不懂什么意思,但我却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舔狗最后最终一无所有。
这不仅是沃尔特的自嘲,还是深深的控诉。
后来从汤森口中得知,凯蒂和沃尔特结婚两年,并没有发生关系,而沃尔特在凯蒂怀孕后却问她是谁的孩子。
同性恋、奸夫——毛姆的经历造就了其细腻笔风?多么痴情固执的男人,不,是愚蠢的男人。
如果带上了面纱,不仅阻挡了别人窥视,也让自己看不清真实的世界。
毛姆笔下这三人的情感纠葛,并不是简单的爱恨选择。
凯蒂为了不被嘲笑而选择嫁给沃尔特,然后受到汤森这种情场老手的哄骗,即使后来知晓了他的丑恶嘴脸,也深深讨厌鄙视这样的自己,却还是忍不住跟他发生关系。
人都是有欲望的。
但如果不能控制欲望,打开理智的闸门,那跟动物有什么区别,跟禽兽有什么区别?
凯蒂矛盾却又跌入欲望中,不正是体现了人的七大原罪之一吗?
同性恋、奸夫——毛姆的经历造就了其细腻笔风?不过我还是鄙视她,即使毛姆大叔把她描绘得如此美丽动人,如此痛苦,如此深深为自己的行径内疚。
出轨和家暴一样,发生就不可原谅。
对我来说,《面纱》的故事情节并不算跌宕起伏,那细腻的场景描写和人物刻画表露了毛姆的戏剧功力。
他的笔墨细致得让人误会作者是个女人,他是同性恋,也曾与别人的妻子私通。
一个医学生,一个戏剧家,一个小说家,一个间谍,一个靠细胞疗法保持活力的传奇人物,如此丰富的经历,都抵不过他是个同性恋,并且私通别人的妻子来得劲爆。
果然写作是要多体验生活的各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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