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音乐停了?”
“看来你对饮鸩止渴还并不了解。”欢伯低着头,小心翼翼的用打杯布擦拭着一只老式杯。老式杯又叫做岩杯,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杯子,我在家的时候非常喜欢在老式杯的杯底放一整块冰块,然后拿起格兰威特缓慢的倒在冰块上,冰块因为威士忌的冲击而融化变形,有一种水滴石穿的感觉。要说威士忌,我还是喜欢苏格兰产的,由于制作时用泥炭熏焙,所以苏格兰的威士忌有一股强烈的烟熏的味道。美国的也不错,尽管没有烟熏味,但有一种橡树独有的芳香味。
“你是说每天这个时候饮鸩止渴都会把音乐停下来?”我不解的问欢伯,“没有音乐的酒吧,不会显得太过喧嚣而让人心烦意乱么?”
“不会一直停下去的,我在等人。”欢伯低下头看看时间。下面是一只小巧的电子钟。“他平时在这个时间已经到这了,今天迟到估计是因为下雨。”
欢伯说完话后又继续擦酒杯,他不再和我说话,我也不清楚该和他说些什么,便只好坐在吧台外看他擦酒杯。
一位穿着红裙子的女子依偎在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怀里,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男子,撒着娇说:“哎呀,这雨可真是大,看来你回不去家喽。”
男子紧了紧放在女子腰上的右臂,说:“那就不回去了,我们找个位置再坐一会。”
女子垫起脚在男子右侧的脸庞上亲了一下,补妆时涂上的口红在男子脸上留下一个非常明显的唇印。男子收回环在女子腰间的右手,赶忙擦掉与自己脸色不相称的唇印。女子瞥了男子一眼后,咯咯咯的笑起来,说:“瞧把你吓的。”
我不知道欢伯在等谁,也不想知道他在等谁,其实谁来了都一样,大家都是行色匆匆的过客。所有人来了之后都是坐在这,都是喝一杯“倾心”,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倾诉着自己的故事。是什么故事也不重要,天气预报也好,晚餐也好,宠物狗看见流浪猫瑟瑟发抖也好,男人的手搭在女人的腿上也好,阿尔图罗·托斯卡尼尼在帕尔马音乐学院学习音乐也好,这些统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有个人,他不计较逻辑性,也不去深究人性和品行上的对错,尽管他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分清孰好孰坏,但却不用话语影响任何人最本质的想法,或者是行为。
月亮躲在云层后面尽职尽责的反射太阳光,它大概并不清楚自己的努力已经全部被厚重的云层吞噬殆尽。偶尔有车在空旷的马路上飞驰而过,雨水打在车身上迸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司机用右脚拼尽全力的踩下油门,恨不得让自己的屁股离开座位,整个人站在油门上。车子眨眼间便驶过附近的一个公交站,将路上的积水溅得旁人一身。公交站台下避雨的人指着那辆正在逃离现场“元凶”破口大骂,司机却只是瞥了一眼反光镜后,暗自说了句穷鬼。
“燕老板,不好意思,来晚了。”一位右手摆弄着湿漉漉的头发,左手中拿着吉他盒的年轻男子边说边向我们这边走过来。
“没关系,没打伞?”欢伯递给年轻男子一条干净的白毛巾,“我的屋子里有风筒和干净的衣服,不嫌弃就换一下吧。”
其实不用询问,我们也能看出他没打伞。湿漉漉的棕色头发毫无生机的趴在脑袋上,稍长些的地方成绺的搭在脸上,雨水顺着头发滑至男子略显凸出的颧骨上,再从两侧的脸庞缓缓而下,最后在尖锐的下颚处汇聚成水滴,然后滴落在地面,啪的一下摔成几瓣。上身的墨绿色棉衣和下身的暗蓝色牛仔裤全部湿透。活脱就像刚从湖底爬上来的水鬼一般。
男子没有推脱的接过白毛巾,顺手将吉他盒放在一旁,开始擦拭自己的头发和脸:“擦擦就行,衣服就不换了。其实我是有伞的,不过路上看到一名刚刚补完课回家的高中生,就把伞给他了。”
欢伯也不强求什么,只是点点头。
男子把毛巾递还给欢伯后开始打量我:“您应该不是酒吧的常客吧,不过我觉得您有些面熟。可在哪见过?”
“应该没见过吧。”我实在是想不起来我曾认识过大半夜带着吉他淋雨的人。
“哦,我想起来了。”男子拍了一下我的后背,“《没什么图书馆》是你写的么?还有那个《天晴让我爱着你》,还有……”
我总算知道他为什么看我面熟,而我却不认识他了,我就知道我认识的人中可没有如他这般有“情趣”的人。我不禁看了眼上面还附着着水珠的吉他盒。
“对了,燕老板。”男子转头对欢伯说,“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在您这驻唱了,这段时间谢谢您了。”
欢伯停下擦杯的动作,抬头看了男子一眼,张了张口,却没有说出任何字句。
男子拿起吉他盒走向舞台,轻车熟路的在麦克风前坐下,吉他盒的扣子被他啪的一声打开。他用左手拿起黑色的吉他并顺势抱在怀里,手像是抚摸爱人的身体一般划过吉他的琴身,之后他将左手放在吉他二品附近,右手伸开,用手掌压住琴弦,防止吉他出现异响。
“各位等久了吧。”他忽然对下面的人笑了一下。难得一个男孩子笑起来还有酒窝。
“没关系,先唱一个吧。”
“嗯。”男子点下头,低头看了眼琴弦,左手和右手同时动了起来。
还记得昨天青春的小路,
还记得那年飞舞的梧桐,
一叶知秋,
你和冬天一起了无影踪,
我寻觅到路口,
思念没有尽头,
……
饮鸩止渴突然静得出奇,碰在一起的酒杯没有声音,手腕上的石英表没有声音,人们转头时骨骼没有声音,天上的雨滴摔在地上没有声音,服务生走路没有声音。只有男子的歌声与吉他声从音箱中缓缓流出,流满装着各种各样鸡尾酒的酒杯,绕过饮鸩止渴中每个人的手腕。
“真好听,还都是原创的。每天都来?”我小声询问欢伯。
欢伯摆弄着波士顿摇酒壶,说:“每天都来。”
一首歌唱完之后,一名穿着黑衬衫的男子拿着五瓶啤酒走上舞台说:“兄弟,一千块。”
就在我还不知所以的时候,年轻男子小心翼翼的放下吉他,拿起一瓶酒就喝了下去。在男子喝到第三瓶的时候,我终于弄清楚了状况,便想上前阻止。可欢伯却放下手中的摇酒壶突然拉住了我的胳膊,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人迹罕至的小路就不是路了么?”
“这是在糟践自己。”说完之后,我又忽然想明白了什么。“他很差钱?”
欢伯面无表情的对我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那为什么不直接帮助他?”
“《礼记·檀弓》里有一篇文章,写的是‘黔敖为食于路’的故事,你应该知道吧。”
“可不食嗟来之食的那个人最终饿死了。”
“那也是一种选择,不是么?”欢伯放开我,用盎司杯量出十五毫升的柳橙汁。“而且,这怎么不算帮他呢?既给了他他所需要的,同时又照顾了他的尊严。”
五瓶酒喝完之后,黑衬衫男子递给一千块钱给年轻男子,年轻男子突然苦笑到:“王哥,这段时间谢谢您了。不过,已经不需要了。”
被唤作“王哥”的人拍了拍男子的肩膀,把钱放在了吉他盒里。年轻男子坐下后,再次抱起吉他。
我们携手走过,
却往事如烟,
我们不知岁月忧愁,
可却香槟掺杂红酒,
何处是世界尽头,
……
“给你,Gimlet,因为一本小说而被大家所熟知。”欢伯将杯子推到我面前。
“什么小说?”
“《漫长的别离》。”
“没看过。”我喝了一口Gimlet。
欢伯对我笑了一下说:“我也没看过。”
“那不谈小说了,聊聊他。”我向正在唱歌的年轻男子那边看了一眼。
“不如让他自己和你说吧。”欢伯拿出一杯“倾心”,右边的嘴角上翘,充满邪魅的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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