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下得毫无防备。昨晚没睡好的我,用巨遮瑕气垫都挡不住我的熊猫眼。
我是一名普通的文员,每天朝九晚五的工作,当然我也是个会享受生活的女生。
上个月刚谈了一个男朋友,我们相遇在--网咖。他是里面的网管,负责管理和修电脑,第一次去网咖的我连电脑也打不开,看着手里的文件只好叹一声气去吧台找工作人员了。经过一番交谈,收银小妹妹叫来了网管,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他穿得很邋遢,应该是昨晚通宵的样子。因为今天是周末,所以我来的比较早,看着身边这个睡眼朦胧的男生,还真的提不起我的荷尔蒙。他喝了一口红牛,打开了这台电脑,说实话那一刻我确实挺尴尬的。
“谢谢。”我看着他礼貌性的微笑。
“这么大了,电脑的开机键在哪都不知道吗?”我很想知道是谁给他的胆子,而且给了不止一个。
“你以为都像你吗?”我鄙夷的回怼他了,不过我自认为我的怼很有深度。
“我想你应该多学学常识。”他没有打算走的意思,直接坐到我身边的位置。
“你……”我第一次被人怼的说不出话,不!我是懒得怼。
我瞪了他一眼,就自顾自的坐下来打开文件工作,心里却把他骂了千万遍。
爱情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它不止是会产生在感动里,还会产生在…‘讨厌’里。每个女生都会在爱情没有来临的时候,憧憬着那一刻会是怎样的场景,比如邂逅在圣诞节的狂欢会上,比如邂逅在充满荷尔蒙的情趣酒店里,但从没有想过,我的爱情会是在这种情景下萌生发芽了。
他就这样坐在我隔壁的位置上,看着我工作了三个小时。我真挺佩服自己的,身边投来的火辣辣的目光足足三个小时没有停过,我还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喂,看够没有?”我收拾着散落一桌的文件,实在是不知道他到底干嘛一直盯着我。
“走吧!”他也起身了,只不过不知道何时换了一套衣服,还搞了一个发型。看来我是真的太投入于工作了,不然怎么会不知道他其实离开过。
“干嘛?”我抱着文件夹,一副防备的样子看着他。
“去玩。”他说得轻描淡写,可把我彻底惹怒了。
“我们不认识吧?更何况我也不想认识你!”我咬牙切齿的说着。
“我想认识你就够了。”说完他就拉着我的手要往外走。
“我报警了,放不放手?”平生第一次这么莫名其妙,让我也有些不知所措,心里却有一丝丝觉得他挺有趣的感觉。
就这样,他的霸道吸引了我。我们去了游乐场把所有刺激的项目都玩了遍,我们一起去看了恐怖片,还去咖啡馆喝咖啡看书,就这么神速的成为了男女朋友。
现在的爱情来的快去得也快,一开始的好感就可以成就一段爱情。其实我们都明白,这不是爱。当好感散去,当了解了对方的不足,最后也就只剩下好聚好散了。就像《猎场》里的女主角说得一句话,谁对我好我就跟谁。对啊,谁能给我带来快乐,谁能满足我的一时兴起,就跟谁凑一对了。
这并不是真的快乐,所以,人啊,总是盲目的去爱,爱到最后就不懂了怎么去爱,爱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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