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月十一岁的时候,父母经常激烈地争吵,有一次她听明白了,说:“我都知道了,你们是不是要离婚?”余德寅疯了似的抓住她,一边往门框上撞,一边恶狠狠地说:“谁告诉你的?你是盼着我们离婚?”流血了,爸妈只当没看见,后来余月的额头上留了疤痕。她当然盼着他们离婚,如果真的离了,她爸爸就会再婚,就会有别的儿女,无论她跟谁生活,起码不会这么苦了。他们各自写的离婚的材料和法院的判决她甚至都见过,她觉得不准离婚不公平。明明是爸爸对她们不好,可就是因为他是残疾人,无法调解的矛盾就成了生活琐事?“起初感情较好,互敬互爱,”更是官样文章,生了孩子就是有感情,一方不想离婚就是没破裂?那时候父母都嘱咐她,如果法院的干部来走访,父亲说你就说跟妈妈过,母亲说你就说跟爸爸过。相比之下,她还是愿意跟妈妈走,可是外婆家能接纳她吗?父母分居一年多,离婚也就不了了之。她要去外婆家找妈妈,爸爸不让她去。可能她也不在那里,那会在哪儿呢?
母亲回家后,余月一点也不高兴。因为父母达成了两项协议:一个是两人虽然没有离婚,但是从此不再同睡,钱财也各自分开,这个容易理解。二是余月的一切事情,完全是父亲负责,母亲都不得插手,这又是为什么呢?从此以后,母亲甚至业余时间给别人当保姆,来赚取一点零花钱。父亲责怪母亲不好好过日子,还去那边的居委会理论过,却碰了钉子。他们说,你爱人照顾孤寡老人是助人为乐,我们也不能反对是不是?
日子一直都很拮据,胡秀华居然买了一架钢琴!那时候他们已经离开简易楼,搬进了稍微宽敞一点的平房,钢琴就放在原来的家里。这个事情可是炸了锅,但是她用自己落实政策的赔偿金买的,丈夫从来没给她买过什么,说起来也名正言顺。余月不太明白,那是一笔巨款,就算不愿意给爸爸,那么母女二人添置衣物,增加营养总是应该的吧?
钢琴课是余月少女时代难得的美好时光。原本她不适合弹钢琴,年龄偏大,资质平庸,但是那叮咚作响的琴声带给她很多快乐。老师是母亲的教友李伯伯,李伯伯和老伴王阿姨岁数都很大了,他们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出生于1960年的李梅。一家人生活很是清苦,老两口都没有稳定工作,李伯伯就开设钢琴课补贴家用。余月就和李梅姐姐成了好朋友。母亲买了一本《拜尔初级钢琴教程》,每周日下午余月去李家上一堂课。李家有一只大白猫,经常跳到琴键上捣乱,逗的余月哈哈大笑。李伯伯说:“小月,你可要好好弹,你看咪咪都笑你了。”余月说:“王阿姨,赶明儿您给我个猫好不好?”王阿姨说:“好啊,到时候你一定要好好待它哦。”李梅姐姐说:“你要是学会几首曲子,将来大家一起玩儿,那该多有意思啊!”
余德寅对这个事却不以为然,他觉得胡秀华纯粹是乱花钱,为此两个人吵闹过多次。余月也觉得母亲这个行为怪异,不是说好了她不再管自己,不再给自己花钱吗?再说她除了娱乐一番,也学不会真本领。这更像是母亲对付父亲的一种手段,但是养猫,余月是心心念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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