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非诚勿扰》,一位男嘉宾上来与女嘉宾交流,称对方“不可方物”。不禁一愣,这是笔者第一次在口语里听到此成语。
错了吗?倒也谈不上错,只是感觉不太合适。
“不可方物”没问题是一个成语,但这个成语在你手头的各类词典里怕是极不易查到,或干脆就没有收留。无奈,也就只能找“度娘”帮忙了。
百度里解答道:“今天,凡一切美好事物觉得无与伦比,对作者或民众有强烈的冲击力,均可用“不可方物”来形容,而最多的则是用来写美人......‘不可方物’是用来赞美人或事物的,多用来描绘人物(尤其是女性)的美丽,也可以用来赞美景物或别的事物,与“美丽绝伦”“倾国倾城”等词语义近。感情色彩都是褒义,流露出一种惊叹的语气......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的意思。”
百度还称,今天“不可方物”一词广泛使用和流传,与武侠小说家金庸有其,他在《倚天屠龙记》中写赵敏“明艳不可方物”。由于武侠小说在各类书刊中属于“强势读物”,“不可方物”的成语由此流传开来,成为带有文学色彩的大众词汇,近年来使用逐渐频密。人们常常以“美艳不可方物”“艳丽不可方物”“明艳不可方物”等形式连用,就是受金庸小说的影响。
可问题是,某作家如此使用过,大家在后面跟着照猫画虎,大用特用,就一定对,一定是何时的语言表述吗?
不错,“不可方物”这个成语在我们民族语言中有悠久的历史,最初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国语·楚语下》:“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韦昭注:“方,别也。物,名也。”“方物”指分辨事物的名实或名分。据说历史上有一个时期,人和神住在一起,无法分别谁是人谁是神。(参看季镇淮《司马迁》一书的解释)《后汉书·张衡传》亦有“人神杂扰,不可方物”。《辞源》收了“方物”,有两个义项,其一是土产;义项二为辩别名分。但并未收入“不可方物”。后来这个成语引申为(美好的)程度不可用天下万物来比方。《清史·文苑传》中有对袁枚的评价“所为诗文,天才横逸,不可方物”。这个新义在语言学上也是有理据的。因为“方”在古汉语中可表示“比”(比方、比拟、比较等)的意思,《明史·海瑞传》中有嘉靖皇帝说的一句话:“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耳。”“可方比干”就是可以与比干相比拟。此外,“物”除了表事物,器物外,还可可表示除自己以外的物和人,如“物议”“待人接物”等等。
可问题是,古籍里也有过,某作家如此使用过,大家在后面跟着照猫画虎,大用特用,就一定对,一定是合适准确的语言表述吗?
未必。
第一,语言有书面语与口头语之分,一般说,前者准确性高,雅致,表述严谨,后者呢则相对随意些大些,“口不择言”嘛,要求通俗易懂,尽可能少用那些佶屈聱牙和古奥艰深的词语。而“不可方物”恰恰属于这种一般人不大容易彻底弄清原意和引申义的词语。以此看来,在口语使用“不可方物”明显是不合适的。
第二,即便在书面语里也不咋适宜。“不可方物”如果以大白话译出的话,那就是——无法形容。基本上等于一句废话,一根废柴。或者说,那么多的近义词像“倾国倾城 ”“花容月貌”“清新脱俗”“仪态万方”“明眸皓齿”等等,任哪一个拎出都比“不可方物”强得多,对方一听或一看,立刻心领神会。而“不可方物”呢就算对方知道这是赞美自己,那也是一句糊涂话,缺乏明确指向呀?
第三,求百度帮忙当然可以,但百度只是提供方便的,属“方便面”性质。盖“百度”里的词条基本都是毛遂自荐而来。倘然寻求严谨表述的话,还是得向经国家语委和权威部门审定过的词典请教。
也就是说,近年书刊网络中频频出现的“不可方物”,除了装大头就是随大流,明显属于一种“不作不死”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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