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从决定在一起,就开始讨论领证的事情了。直接跳过了“谈恋爱”的阶段。
这算不算人们所说的“闪婚”?
这算不算是一种“冲动”?
这算不算是“不成熟”的表现?
可能是都到了想结婚的年龄,会羡慕朋友圈里别人领证结婚的喜悦,一直希望自己可以早日实现那一天。期盼的是结婚这件事情,但是却忘却了结婚以后要面对的种种。
2016年3月,南北异地,正式决定在一起。之后Z到A的城市,见了一面。
之后,分别告诉了双方父母。
Z的父母觉得突然,但是感情的事情,一向尊重女儿的选择,所以并没有阻拦,只是大概了解了一些对方的情况,不是特别满意。
A的父母非常开心,立马开始去算生辰八字,想早点把结婚日子定下来。很快给了结果,说希望阴历4月就结婚,大概是阳历5月份;说是往后推算的月份都不好,比如农历5月对谁不好,6月对谁不好,7月对谁不好,一直数到了十月份的样子。(对谁不好的部分,从他父母到他俩,如果后边几个月结婚基本上当月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但是,Z不同意2个月后结婚的事情。她也不相信算命的说的东西。一定要求要下半年。
但是,这时候他们家提出了要求5.1回老家订婚,顺便领证。当时,给的理由是,两个人户口都在老家,领证需要工作日,一次回家把事情都办了方便,而且说A的工作不好请假。
当时A觉得没什么,就答应了。在她看来,自己已经决定了,也就可以接受。
2016年4月,清明节见了一面。
2016年5月,劳动节回老家,订婚。在此之前,决定在一起之后,俩人就见了2次面。
订婚按照风俗是去男方家办,负责招待女方来的人。但是A的老家之前已经十多年没住了,杂草丛生,而且比较偏远,房子是在这两个月翻修的,他父母在另一个县城打工,也不是自己的房子。
后来就去了Z的家里订婚,Z的一大家子都在,z的家人去找了一个饭店,定了2个包间,Z的弟弟负的钱,也不是很贵。两家人在一起吃了饭算是订了婚。A带着父母和一些礼品去的Z家,彩礼万里挑一(10100),给了Z,还有一些风俗上的给女方女眷的所谓份子钱,一家600元,7份。(为什么要提这个?后来对方算账要提到)
订婚当天结束,Z跟着A去了他老家,这是第一次去他老家。之前见过翻修房子的照片。那时候房子已经翻修的差不多了。翻修房子的钱是这两个月A的工资和之前的年终奖寄回家(这也是后来知道的)。A的父母对Z很好,那两天好吃好喝的,又出去周边转了转,景色也是不错的。
劳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两人带了户口本和身份证,一起去民政局领了证。
领证的地方是在县城民政局,稍显混乱,按照流程,很快,拿到了结婚证。
这就是结婚证啊!
就这样把证领了!
也没有想象中的那种激动,但是在那一刻的心情还是开心的。
后来,两人分别发了朋友圈,希望可以“余生,请多指教”。
没有任何庆祝仪式,两个人坐上汽车匆匆赶往市里的火车站,准备去各自的城市上班。
从这一天开始,他们就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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