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回答一个网友时的想法。
首先,这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问题,任何人的回答,都不应该成为准则,而是一种别人生活价值的参考。
这一点非常重要,人与人是不同的,我们不是从某个工厂车间加工出来的商品,人类自出生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自由人——精神自由,人格自由,思想自由。没有任何的标签,不是任何人,团体,组织的附属品。
在这样的前提下,再来讨论人生的价值与意义,就正确的多了。
我所认识到的人生的最大价值——
作一个思想工作者,靠输出自己的思想活着,也可以解释为“靠脑力活着,而非体力”。那么具体一些,就是成为一个知识分子,靠思想知识的传播,来帮助别人,同时实现自己的人格自由,身体自由,财富自由,比如,成为一个作家,老师,学者,教育家等等。
我一直视思想工作者,为一种荣耀。
我并不鄙视那些体力劳动者,不仅因为我本身就是农民的儿子,父母一直靠体力劳动挣钱,而是我相信,人生而平等,法律赋予每个人同等的生存权力。即使是一个乞丐,如果有人仗势打死了他,依然要偿命。
但是,我不想作一个扫大街的人,不想做一个靠在工厂里熬点加班,挣着微薄的薪水养家糊口的人,更不想做一个乞丐。
不鄙视,并不代表我以之为荣。
人之为人,就在于思想——这是我的信念!
在《人是能够思想的芦苇》一文中,帕斯卡尔如此写道: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我们人类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
笛卡尔也曾说过:“我思故我在”,
如果把这句话翻译的更为直白一些,那就是“我思考,所以我存在。”反过来讲,那就是,“如果我不思考,那么我就不存在”。
我想,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思想。因为动物是不会思考的。
我把思想理解为一团燃烧着的火焰,而人的肉体,好比是蜡烛。我们人类仅仅拥有蜡烛是没有意义的,我们需要把它点燃,需要让它发光,发热,这样的蜡烛才是有生命和价值的蜡烛。
然而,社会分工并不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做一个思想工作者。工厂里都是流水线式的工作,单调,乏味,机械,重复,毫无思想的乐趣。《雷锋日记》里有这样一句话“我要做一颗革命的螺丝钉,党把我放到哪里,我就要紧紧地拧在哪里,坚守岗位,为党和人民做好工作。”
现在的人,已经被生活折磨得疲惫不堪了,已经没有了那种崇高的“螺丝钉”精神,取而代之的是养家糊口的艰辛。现在的年轻人,没有对工作的那种热爱,重复着枯燥乏味的工作,只是为了养家糊口。
我在工厂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我就想,当我老了,回顾自己的一生,我都干了些什么呢?——一个单调重复的动作被我干了几十年?想一想,我就对单调乏味的机械劳动存在着深深的畏惧,这是浪费,我对不起自己的生命,对不起在人间走一场。
这样的劳动,对社会是有价值的,但是对我而言没有太大价值,我觉得我应该过另一种生活。
这就是我对人生最大的价值与意义的理解!
当然,我没有那么多,那么大的智慧和思想,说“思想”本身有夸大其辞的嫌疑,说“知识”更适宜一些。
我想,一个人能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以此能够给别人带来生活上的帮助,并且同时能够找到自己生命的答案,既帮助了别人,也拨开了自己生命的迷雾,这样的工作,既有趣,又富有挑战性,更符合我对生命的价值与意义的理解。
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炫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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