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烤红薯店和家的距离大概不到500米,如果带着玫瑰过去大概需要二十分钟,玫瑰需要在沿路的树坑里留下些痕迹。
我是超爱吃红薯的人,有迷之魅力,小的时候冬天街头出现的红薯炉对我有深深的诱惑,会想尽一切办法讨好父母让他们能买一个给我。就着烫嘴的灼热咽下一口,地瓜的香甜从喉咙涌进身子里,什么寒冷都没有了。妈妈因为我的喜爱,还专门练就了一个拿手菜——拔丝红薯。
玫瑰随了我,也超爱吃红薯,香肠和红薯在眼前它会选择先吃红薯,吃多少都不会腻。我觉得这是我特别宠爱它的原因之一吧。它观察到我最喜爱的食物并且也去喜爱它,我自恋的觉得这是它爱我的方式之一。
那家烤红薯店里的香气吸引着我过去,我内心深处在叫嚣:吃一个吃一个!店主是个中年男人,热情的招呼着。
“老板,红薯甜吗?”
“不甜不要钱,肯定甜!”
“那我挑一个。”
我挑了那锅里最大的一个,老板犹豫了一下没有给我装袋,他说:“姑娘你别选这个了吧,另外那个肯定比这个好吃,你信我吗?”
我选了他推荐的那个。结账的时候我问他:“大的不是更沉压秤吗?”
“我怕你第一次吃着觉得不好吃以后都绕着走了。”老板开着玩笑说。
我一直没有忘记他的犹豫。我想起自己上学的时光,有一次街边小吃,那婆婆在昏暗的灯光里没看清钱,多找了我几时。我当时就发现了,却一直攥在手里往家走,一路上我都在想,多了这些钱能让我那个星期过得宽裕一些,但是拿钱越来越扎手,刺的手心生疼…
最后还是还了回去,我想有一天要是我和我的家人需要在外面摆摊生活,这样一次失误也会懊恼的一夜无法入睡了吧。那夜觉得自己带着英雄色彩入睡的,做了了不得的大事了一样。
贪婪在原罪里被排在第二,甚至在懒惰前面。那些欲壑难填每日每夜会折磨一个人。幼年讨好父母吃到的烤红薯一个冬天也就那么几个,却无比的满足。
我们被每一个生活细节打动,那些温暖塑造成今日的我们。近日翻看学生时期的笔记里有自己写过的一段话:
永远不要忘记你最喜欢红薯时它的味道;永远不要轻视你曾经最爱的事物。那些都给过你温暖和力量的。要对它们永存感恩之心。
字丑,多担待愿你也一样
-E N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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