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贞观六年的年末,唐太宗李世民一波破天荒的大动作,引起了后世巨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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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中国,当地方法院宣判死刑后,案件还要到最高院进行最后的审核,若是觉得不妥可以驳回重审。这种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刑罚理念可溯源至汉代,当时已有对在押犯人进行二次讯察以减少冤假错案的机制,称之为录囚或虑囚制度。
从理论上讲,虑囚的目的是防止冤假错案,故而以平反冤案为宗旨,若是刑罚得当无差错,自然也不会无辜给囚犯减刑甚至一释了之。不过事实上,每次执行虑囚,尤其是皇帝个人色彩的虑囚,总会有随之而来的宽宥与赦免之举。
贞观六年的十二月二十二日,李世民又一次亲自录囚。与之前针对具体案件的宽免不同,这一次他换了种玩法,在跟囚犯达成明年秋决前自归的约定后,李世民当即下令将被判死刑的390名囚犯全部释放,让他们回家过最后的团圆年。
到了第二年九月,这390名死囚竟然无一跑路,全都如数返回京师。太宗见他们如此信守承诺,自己也是非常感动,而感动之余便将他们全部赦免了事。
一次惊世骇俗的纵囚事件就这样完美落幕,太宗爱民如子的仁君形象再次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 一百多年后,白居易有感于此,特意写下《七德舞》一诗来歌颂太宗的英雄事迹。
唐国强老师
不过,整件事情总让人觉得很蹊跷。
没有谁不贪生怕死。作为征战沙场经年的太宗真的会相信纵囚归家能感化死囚,进而使他们遵守君子之约自动归队?对于犯人来说,有了逃跑活命的机会无论如何都会比返京更符合个人利益,即便这会连累亲友又如何?
一两个人傻乎乎地为了名誉、自尊返回可以解释,但这么多人都这么干就太令人费解了,难道视死如归已经这么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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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质疑非今人独有。
宋代大文豪欧阳修便将他的疑惑写在名篇《纵囚论》中:“此岂近于人情哉? ”欧阳修一针见血指出其中的漏洞。在他看来,所谓的纵囚自归不过是双方私下勾结的一场秀而已,目的何在呢?不过是图名罢了。
欧阳修说的没错,这恐怕就是一场规模空前的政治秀,虽然对于具体的操作细节现在已不可考。之所以如此肯定,因为这种纵囚归狱的事例始作俑者并非李世民本人,而是早有先例并几成套路。
要给这种套路找个发明人的话,当推东汉光武时期的钟离意。
据《后汉书》的记载,钟离意曾经有两次纵囚的行为。一次发生在他被大司徒侯霸征辟为公府职员后不久。他受命将囚犯从洛阳押往河内,但彼时正值寒冬,一些囚犯因缺少冬衣而受冻生病无法行走。
当经过弘农郡时,钟离意便要求当地官员提供衣物御寒,此后更是直接将囚犯全部释放,放任他们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只要在约定时期抵达河内即可。后来,这些被释的囚徒们全都如数按期抵达。
另一次事件发生在钟离意任职地方县令时。一个名叫防广的百姓因为替父亲报仇而被捕,期间母亲病死,钟离意怜悯之下便放他回家办理丧事。手下的人纷纷劝他不可,钟离意却毫不动摇仍放了防广。等到丧事完毕后,防广也果然如约还狱,钟离意于是将此事上报政府,结果防广被免除了死刑,可谓皆大欢喜。
这种放纵囚犯、克期而归的事件自汉以后屡有记载,稍晚于钟离意有东汉戴封、西晋被称为圣君的曹摅、梁朝的何胤与王志、北齐的张华原、北周的萧撝等等,不限一时,不限一地。
不过,这种纵囚事件为何一再出现?
归根到底,乃是儒家的吏治理念在起着作用。在儒家看来,刑罚最多只是消极地禁止作恶而无导人向善的能力,要想达到天下大治的太平局面,以道德的力量教化众人才是可行之道。遵循这种理念行事的官员便是所谓的循吏或良吏。
同时,在古人眼中,“仓廪实而囹圄空”是理想社会的重要特征,当政治清明、社会安定时,必定出现“民亡盗贼”、“囹圄空虚”的情况。
在这种政治观念下,考察地方官员的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便是地方的犯罪率,案件与囚犯的人数成为良吏与否的关键性考核指标,这也就形成了日后官员厌恶百姓诉讼的心理特征。
正是在理想与现实的双重考虑下,纵囚归狱的事例一再发生:既能体现儒家教化的理念而被人称赞,又可能减少囚犯的数量(当囚犯归狱时,纵囚的官员通常会替他们向上级求情并获得成功)而获得政绩,这样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宋人对唐常有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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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有许多先例,唐太宗这次的纵囚举动仍称得上是破天荒的。
这不仅是数量上的为数众多,更重要的是性质变了。在此以前,纵囚事例大多是官员的行为,皇帝往往是事后得知,偶有为之也是被动下的反应,且也多是针对个人的纵囚。
道理在于,纵囚虽然符合儒家以德治国的理念,但又与国家颁布的法律相违背,故而,这类事情往往是吏治上的死结,一如子女替父报仇一般,很难处理。
以官员的身份实施纵囚行为,实际上是把矛盾纠结扛在了自己身上,置身事外的皇帝便有了从容处理的可能。他既可以对囚犯或主事官员既往不咎以显示仁德,又可以适当处罚官吏以示法律的不可违背。简而言之,背锅有官员,好处则归皇帝。
从这一角度来看,李世民主动纵囚的行为无疑与过往有了本质的区别,从而显得并不明智。那么,以英明著称的太宗为何在壮年干了这么一件糊涂事?
究其根源,则是对自身合法性的焦虑使然。
贞观之初距离大唐开国不过十余年,政权并未稳固,更重要的是,李世民的即位本身并不合法——先是弑兄杀弟,接着又逼父禅让,故而他又面对着巨大的伦理压力与严重的合法性危机。
这种时刻下,李世民迫切需要在国家治理方面做出一番突出政绩,显示出自己卓越的治国才能。以政绩作为自己执政的合法性根源,自然是当务之急。
正如之前所言,“仓廪实而囹圄空”是社会大治的两大特征,即百姓富裕与无人犯罪。但要发展经济、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以达到“仓廪实”的境况是个长期工程,非一朝一夕可至。相比之下,“囹圄空”便有着较大的可操作性,也较容易在短时间内达到。
因此,通过人为手段减少犯罪人数便成了李世民宣扬德政、提振民心的重要举措。
旁边那位眼神很犀利
本着这种原则,即位之后的李世民便极为重视刑事案件,屡屡亲自录囚。在贞观四年,更是出现了全国死刑犯仅29人的历史最少记录,于是,他当即迫不及待地对臣下宣称贞观盛世指日可待。接踵而至的,便是这次规模空前的纵囚事件。
然而,纵囚不久后的李世民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之处:这种做法无疑将自己置于冲突的焦点,且又极大地破坏了刑罚的威慑力量,进而可能会带来意料不到的负面结果。
当贞观七年九月纵囚归来并被大赦后,按理,如此规模的大赦须采用盛大的典礼来宣示德政,但关于此事史书上却没有丝毫记载:既没有相应的诏书指令,贞观君臣也没有留下可供后世品味的“对话录”。此外,致力于总结发扬太宗事迹的《贞观政要》对此事也同样毫无记载。
个中缘由不难猜测,这当是太宗为了维护自身形象而有意删略的结果。与此类似的,便是他插手本朝历史书写工作以掩盖玄武门之变真相,并极力凸显自己开国功业等等行为。
没想到的是,这件他意图掩盖的往事却被一百年后的白居易一把揭开,而后者的目的却也恰恰是为了给他歌功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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