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贝叶
看过电影《芳华》的人,都对“何小曼”这个角色印象深刻(电影里,何小曼叫“何小萍。”)。同样印象深刻的,还有那句横亘了整部电影的金句——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也许是受网络小说影响,我始终觉得“何小曼”这个名字,相比于“萧穗子”“林丁丁”等更让人看过就忘不掉的名字来说,太普通了些。直到,翻书翻到第六章最后,看到何小曼疯了后对自己的那句拷问,我才终于明白,职业作家和普通写手的区别,在于前者眼界更宽,每一个字眼都有着特殊的功用,后者,取名也许只是为了特别,或者更有纪念意义。
那时候,何小曼因为背同行负伤战友走过一段难行的路,而被战地记者美化成了背负伤战友前行十几里路的“战地天使”。突如其来的闪光灯和赞美,让何小曼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自己了。她拿着首长交给她的演讲稿,像从前的刘峰一样,开数不清的演讲会、动员会。
可是,站在阳光下、藏在黑夜里的何小曼,内心是恐惧的。她想起自己的父亲,也曾经在这样的大字标语丛中,像被子弹一样追着跑。然后,父亲便抛下了她,逃走了。
演讲稿写得很有水平,所有听过何小曼演讲的人,眼睛都哭得红肿。无论是出门,还是进门,小曼的耳边都在唱着那曲《再见吧,妈妈》。小曼觉得奇怪,天底下哪有母亲会希望将儿子拿来换山茶花,可是,多不幸啊,小曼竟真的有一个这样的妈妈。
如果她变成了山茶花,肆意开放,不言不语,妈妈是会喜不自胜吧。毕竟,嫁给了继父的妈妈,已经不是自己的妈妈。当何小曼慢慢想明白,自己曾经想尽办法发烧来求得她一个拥抱的母亲,竟是真的希望自己宁可是一束山茶花的时候,终于灰了心,丧了气。
她想起自己离开上海的时候,母亲坐在公园给她编的那个麻花辫。为了更长久地留下母亲对自己的爱意,她冒着被别人归为异类的危险,时刻戴着帽子,就怕将辫子弄乱一丝一毫。可母亲呢,她为她梳一个那样难拆的发辫,实则是把所有的牵挂,一劳永逸地给予了小曼,从此她就可以释怀,自己对女儿造成的那许许多多的伤害。
何小曼觉得,自己已经二十多岁了,还要做孤儿,好像有点晚。但是,比起没有选择地做拖油瓶,她宁愿选择在成年阶段成为一个孤儿。可是,妈妈还是不肯放过她。她终于第一次买了小曼期待了多年的高级零食,叮铃哐啷地提着,跑来医院看她——她那个突然成为了英雄,却又莫名其妙疯了的女儿。
何小曼?何为小曼?何人的小曼?——何小曼觉得这个世界变了,人也变成了另外一群人。哪怕意识已经不甚清晰,她还是在心里发着誓,不能变成山茶花回去陪伴妈妈,不能变成任何人,她要做自己,哪怕受人歧视,招人嫌恶,也还是要做她自己,除了母亲的子宫给她回炉。
可是,母亲怎么会愿意给她回炉呢?天生健壮的身材,想要发次烧多难啊。小的时候,她将自己泡在冰冷的浴缸里,感觉寒气都沁到了骨头里,才如愿地发了次高烧。母亲将她抱在怀里,抱得死死的,小曼觉得真暖和,就像自己又回到了母亲的子宫里。
烧退了后,那个生怕她死去的母亲不见了,因为小曼多了个弟弟,后来又有了一个妹妹。原本地位就只比垃圾回收站高一级的何小曼,在有了弟弟妹妹后,成为了人肉马骑,成为了人人皆可唾弃一句的“拖油瓶”。
然而,你敢信,所有的这些,小曼的妈妈竟然是默许的。甚至在小曼改装了她的绒线衫之后,狠狠给了女儿一个耳光。可怜的女人哪,她恐怕早就忘了,那件她心甘情愿让给和别人生的女儿穿的鲜红绒线衫,是她那个儒雅的前夫在结婚的时候买给她的。
小曼那个慈祥却胆小的父亲,好像被除了小曼外所有的人都遗忘了。母亲沉浸在新生活里不可自拔,自己却又无力改变一切,所以小曼连对父亲的想念都是极少的。只在她变态一般地蹂躏过那件红色绒线衫后,又满怀爱意地赋予它新的生命后,人们才能从中窥伺出一丝丝的怀念。
别再说什么因为始终不被人善待,才更能识得善良,小曼的珍视善良,是因为她难能可贵地别人给予她一分,她便回报别人十分。当然,我也不敢狡辩说何小曼是正常的,她的“疯”确实显而易见。
但是,严歌苓本人也说了,“那是个多么混账的年代啊”,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何小曼又怎么会像她自己。
所以,她默默地承受着队员们的践踏和侮辱,一边热切地存着希望,一边又努力地浇冷水在自己身上,劝自己趁早死了那份心。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做“掌上明珠”,你天生返祖,毛发、汗腺发达,就怪不得别人不肯让你跪上他的肩膀。
人最绝望的事情,不是永远地没有希望,而是都快要绝望到放弃了,前路又隐隐地现出了亮光。于小曼,便是她被下放野战医院之前。电影极好地展现了书里所有的情节,连团长煽情的演讲,都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唯一觉得遗憾的,是很多观众对团长“好心”的误解。看电影的时候,我一开始以为团长明明知道何小曼是装病却还是将她塑造成一个“轻伤不下火线”的英雄人物,是为了让小曼惭愧,想引导她变成了好同志。然后,巨大的反转出现,团长成为了我在整部剧里最讨厌的人之一。
可是,书里不是这样的,书里的团长,更可怕,更像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时代将才。被时代所不需要的骑兵面临退出历史舞台,无依无靠的处境吓坏了骑兵和牧马人,他们原本打算骑着马去成都或者北京闹事,结果何小曼出现了。
她的英雄姿态感染了所有为自己鸣不平的人,他们也许还从英雄小曼那里看到了从前那个无私奉献的自己。于是,一场未起的风波轻易被化解。小曼一无所知,还梦想着继续当几天受宠的“掌上明珠”,回团庆祝时,团长却第一时间告诉众人,那个庆贺会也是她的告别会。
和刘峰一样,小曼并没有哭嚎着喊冤,她接受得很平静。作者揣测,她可能是早就不想在那里待了,从大家一起将刘峰从团里逼走后,她就对所有人失望了。失望,当然失望,怎么会不失望呢?
何小曼不仅是对萧穗子、林丁丁那些人失望,更是对这个世界感到失望。如果她也变成萧穗子那样靠文字吃饭的人,回忆的时候,也许还会满脸疑惑地发问,“为什么老天爷对我这么不公,所有爱我的人,都要一一离我而去”。
最早的时候,是借钱买吃食给她的父亲,后来是母亲,再后来是刘峰,再后来就是她那个新婚不久便牺牲的丈夫。文中说:“小曼曾经过失望的沧海,遇见第一个岛屿,就登陆了。”可没有人提前告诉她,她最终的命运还是只有一个——搁浅。
因为,何小曼还不是小曼,她连自己是谁都还没有闹明白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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