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交付基线,就是合同。
今天在审两个合同的时候,发现几个比较显著的问题,在这里记录一二。
第一,服务内容表述不准确。
服务交付不同于集成、开发等项目,服务交付类的项目十之七八,是在模糊的服务范围内进行交付的,究其根源,就是合同签定之初,未做准确的约束。原因大体有二,一是双方不确定最终会做哪些事情,二是双方有自己诉求,留下周转的空间。
第二,服务成本评估不准确。
服务交付若不能准确的评估成本空间,是对双方都不负责任的。
服务类项目,因其突发不确定性事件较多,所以在成本上必须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不是为了增加利润(服务类项目本身利润率都不高),而是为了双方能够最终达成较好的项目预期。双方腾挪的空间,均来自于成本,来自于资金。
第三,交付人员与交付要求不匹配。
销售、商务、项目管理者均有可能找不到合适的交付人员。原因比较复杂多样,找时间另表。
因人成事,这一条绝大多数情况下成立。
以上三点,如果服务交付类合同能够注意,就能够较少地减少基线不准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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