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年,柯南·道尔写完了《最后一案》,心情愉快。
他在日记里写道:“我把福尔摩斯杀了。”
那一刻,柯南·道尔完全没想到他惹了多大的事。
12月,柯南·道尔的《最后一案》发表,《海滨》杂志照旧被抢购一空。
但是人们一看到福尔摩斯被莫里亚蒂推下瀑布,立刻怒了。
伦敦人纷纷写信抗议、咒骂,还戴着黑纱上了街头。
美国人则成立了一个俱乐部,它的名字直奔主题:“让福尔摩斯活下去”。
福尔摩斯死了,《海滨》杂志也别想活,全面退订之下,杂志社的员工声声哀叹:
福尔摩斯之死,是一场“致命事件”。
1893,离网络时代还有一个多世纪的距离,那时候,“fans”的说法,还未出现。
它实际就是“fanatic”的简写,那之前,这种“狂热的”现象本也从来没有。
所以柯南·道尔尽管知道他的小说有多风靡,也始料不及。
他曾经很感到震惊、懵圈。
他哪知道他实际创造了最早的超级粉丝文化,而福尔摩斯就是这一文化现象的鼻祖。
他更不知道“fans”有多不好惹,这文化的水会有多深。
爱如潮水,恨如潮水,我能捧着你,也能摔了你,这很可怕,但也足够荣耀!
尤其是柯南·道尔这种荣耀!
他凭借的可只是文字,和一个人物形象,而且是靠有限的传统媒介,不过硬就休想的大众传播。
可是奇怪的是,柯南·道尔并不在乎这种荣耀。
他也不怕众怒难犯。
他犯下了这么大的“谋杀案”,居然还拒不认罪。
他一再坚持说,福尔摩斯之死,是“说得通的杀人案”。
就好像他不知道“说得通”跟“能接受”,不是一回事似的,这显然是铁了心要自绝于人民。
柯南·道尔一手创造了福尔摩斯,可他又非要杀了他。
他为了杀死福尔摩斯,可谓处心积虑。
柯南·道尔讲故事的本领,遗传于他的母亲,两年前,他就跟母亲提出了这事。
我准备把福尔摩斯杀了,我早就想把他杀了,有他没我。
然后,他又曾故意跟老东家《海滨》杂志找茬。
我想要三倍的稿酬,不给,我就不写了。
三倍稿酬是什么概念?咱们不妨从头说起。
柯南·道尔生在一个艺术家庭,父亲和叔叔都是有名的画家,但他却学了医。
可是他做了医生,最爱的却又是文学。
柯南·道尔行医多年,没挣多少钱,养家都难。
他早期写小说,大多石沉大海。
他写侦探小说,其实是因为结了婚,再苦不能苦了老婆苦了孩。
柯南·道尔写的第一篇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本来已经非凡,但仍旧被拒多次,才勉强发表。
所幸,这后面,《血字的研究》还是火了,一位美国出版商也来到了伦敦。
这位出版商巨眼如炬,他一来,就一边王尔德,一边柯南·道尔,请了两位学霸、神童,未来的超级大腕。
他当时给柯南·道尔的出价是100英镑,这如果按当时的消费水平计算,就是现在的人民币10万。
要知道,柯南·道尔20岁左右发表的那篇《赛沙沙山谷之谜》,根本不值钱,也够他三个月的生活费。
他之后去危险艰难,差点让他丢命的非洲做卫生军官,月薪也不过12英镑。
虽然那已经属高薪。
再后面,他写的《J·哈巴库克·杰弗森的声明》,也稿费有限,但却够他小诊所一年的房租。
而等他结婚之后写小说,能够平均一个月挣4英镑,就诱惑力够大了。
因为它相当于4000人民币,足以糊口。
所以,美国出版商当时给柯南·道尔的价格,那简直是天文数字,足以让他牛刀嚯嚯。
这到了1891年,就让他和王尔德,一个靠《波西米亚丑闻》,成了新侦探小说之父,一个靠《道林·格雷的画像》,成了颓废派的代表。
后面当然也弄得《海滨》杂志拼命抢他的稿子。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实际从一开始就火,他好不容易发表的那篇《血字的研究》,曾经让《比顿圣诞年刊》卖光。
这期杂志现在的收藏价值在几百万。
柯南·道尔之后的《四签名》,当然也好评如潮,但是他初期最火的,肯定是《波西米亚丑闻》。
那时候,历史学家说,柯南·道尔的名气,已经“堪比维多利亚女王”。
而这时,柯南·道尔也已经与《海滨》正式签约,他每篇的稿酬达到400英镑。
那就等于一个短篇,40万人民币,就是现在,也没他这么贵的作家,除非是拍成了影视剧。
好,40乘3,算去吧,这哪里是要钱,这绝对是江洋大盗。
可是不料,人家杂志社还是同意了!
这就跟他出版第一部小说集的情形一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部,出版于1892年10月,它三年之内卖出25万部,这在当时已经超乎想象。
所以《海滨》杂志就要求柯南·道尔再接再厉,写出第二部。
但是柯南·道尔那时候就已经杀气腾腾,不肯干了。
要不是杂志社赶紧开出1000英镑的天价,福尔摩斯实际早已死了。
福尔摩斯是聚宝盆、摇钱树。
柯南·道尔创造了福尔摩斯,可福尔摩斯也对得起他。
谁家的孩子能够给父母挣来如此巨大的声名和财富?
再说了,福尔摩斯哪里还是个小说人物!
他早已飘进千家万户,坐在大家的饭桌上,融于大家的血液。
就是维多利亚女王是假的,他也不可能是。
所以说,你非要把这么一个活生生,深受大家爱戴的人杀死,从哪里说得过去?
也难怪英国有位女士,要写信骂柯南·道尔是某动物。
那么问题来了,柯南·道尔到底为什么非要杀死福尔摩斯?他们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很多人没想到的是,柯南·道尔的“谋杀动机”,居然会是这个:
他从来没喜欢过福尔摩斯,他写福尔摩斯,那都是被逼的。
这就像卖身一样。
谁逼的?没有具体的人,它的名字叫生活。
而这要从根上来说,就是这个样子:
纯文学啥意思知道吧?
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在不久前还泾渭分明,那就像贵族之于平民,阳春白雪之于下里巴人,亿万富翁之于卖炭翁。
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都是曾为人鄙视,难以登堂入室的。
它们在学院派的眼中,甚至可能比不上报纸边角的豆腐块光彩:啊,春天!
你想想柯南·道尔那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柯南·道尔对文学的爱深入骨髓,他到老想做的都是英国的司汤达。
这实际跟巴尔扎克一样。
巴尔扎克早期为生活所迫,也写过不少自己看不上眼的小说,甚至还做过不少并不擅长的生意。
但是他那时用的都是假名,后来也坚决不认。
他们两个的区别只在,巴尔扎克巨大的文学野心实现了,他构建的《人间喜剧》举世无匹。
而柯南·道尔写的那些纯文学,比如历史小说《麦卡·克拉克》之类,始终无人问津。
这不管是大众,还是评论界。
所以人还是得干点自己擅长的事;柯南·道尔走向“谋杀”的经过也就清晰得很。
柯南·道尔的《血字的研究》,曾一再被拒。
这要换了别人,一定相当挫折,但他那时候却仿佛塞翁一般。
好啊好啊,这不是我不想找出路,那我还是专心纯文学吧。
《波西米亚丑闻》之后,柯南·道尔大火特火,《海滨》杂志一到出版日,报亭就排起长队。
可是柯南·道尔不快乐。
杂志社天天跟催命鬼一样,我怕是很难脱身了,我后悔创造这个人物了。
杂志社让柯南·道尔创造第二部,柯南·道尔更烦。
我老是写这个,还怎么去做司汤达。
柯南·道尔没挡住金钱的诱惑,继续写,可是他快烦死了。
“他(福尔摩斯)在我头脑中出现的次数过多,就像我吃了太多的鹅肝一样,以至于现在提到鹅肝的名字,我都会感到身体不适。”
……
柯南·道尔所遇到的催更,是世界上最牛的催更。
柯南·道尔穷尽了侦探小说的所有路数,他之后,只有模仿创新,没有超越。
柯南·道尔小说的影响力、想象力、刺激力,是全球性的,永无休止,永不磨损。
它是思想、文化、知识、历史、现实、想象、情感、趣味、逻辑、推理,乃至风土人情无所不包的一座大厦。
这得多么博学,多么丰富,多么深厚,多么卓越,才能构建。
柯南·道尔其实既是杂学大家、最强大脑,也是文学大师,可他就是瞧不起这些成就,就是要纯文学。
大众越狂热,福尔摩斯越广受追捧,他就越烦,就杀心一天比一天炽烈。
他本来就只是想挣点钱,去进行“真正的文学创作”嘛。
福尔摩斯显然已经阻挡了他严肃文学的道路,夺走了他成为文学大师的光芒。
于是1893年,他就真的下了狠手。
柯南·道尔是为了文学大业“行凶”的,所以我也有理由认为,他的回归,并非由于巨大的压力,而是终于认清了现实。
因为柯南·道尔创作《巴斯克维尔猎犬》,也就是福尔摩斯的死前故事,已经是七年之后。
他写作《空屋》,让福尔摩斯复活,更在十年后的1903。
那时候,柯南·道尔来自读者的压力当然还有,但巨大肯定是谈不上的。
他实际应该是折腾一番之后,想明白了,福尔摩斯,或者说侦探小说,才是他的光芒所在。
1901年,《巴斯克维尔猎犬》一面世就销售一空。
1903年,福尔摩斯的复活让粉丝们兴高采烈。
这以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再次持续,再次火爆。
当时的人们,其实并不管柯南·道尔是不是后劲不足,只要福尔摩斯还能活着。
福尔摩斯怎么可以死呢?他也不会死。
福尔摩斯一百多年来,已经不知道衍生出多少版本,也已经不知道活在哪个年代,到底是谁。
年轮尚且如此,悬崖瀑布高楼又算什么?
应该说,这才是柯南·道尔最了不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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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九鸦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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