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系【简村夜话】专题推荐,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小学三年级时,我家养了第一条狗,黑色的毛,肚子胖乎乎的,眼睛黑亮潮湿。
它是我的小伙伴,晚上睡觉就卧在我床底下,有时卧在我鞋子上。早上我有自习,门一开它就跟着跑出去了,抢在我爸前头送我。
清晨有夜的黑暗,它走路悄无声息,像一团黑球晃动着往前跑,跑跑停停,不离我多远。
它不是聪明的狗狗,但是它甚至学会在路口等我,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凑巧。
我更相信万物有灵。
放学我走路拖拖拉拉,它看见了,会以极快乐的速度摇着尾巴跑过来,靠近时还做出俯冲、趴下和直立的姿势。直立时腿站不稳,还有点抖,像个技术不好的打狮子的,样子蠢萌。它喜欢抱脚脖,衔着裤腿趔趄着屁股撕咬,像个帅赖皮的小孩子。往前走会被它绊住,又怕一不小心睬它脚,我干脆就抱着它,像抱个毛娃娃。
我一手托着它腋下,一手托着它两条后退,它很轻 ,露出的肚皮很薄,体温好像很高的样子。有时候能感到它的心砰砰跳,又单薄又有力。
被我姐看见抱狗会被骂的,她说小狗天天在地上爬,太脏了。那又能怎样呢,小孩子对大人定义的脏是没有概念的,我没有她那么讲究,就算我的小狗长跳蚤我也不嫌弃。
我家在村子最后面,出门有大片树林,有宽阔的土路,还有无垠的田野。它半大的时候被栓在院子里看门,一有空我就带它天南海北地跑,无论去哪儿,它都表现出很新鲜的样子。
秋天的早上,我俩一起去地里喊我爸吃饭。路上尚绿着的草已不像夏天那样生机勃勃了,叶尖均匀地上沾满露珠,远望像扑了粉,白白的,很平整。我俩蹚着露水赛跑,脚被濡湿,并在扑粉的草地踩出蜿蜒的线路,一条是我的,一条是它的,朝阳里的两条路格外悠长,弯弯曲曲的尽头,有我们冒着蓝色炊烟的家。
我爸蹲在包谷地掰包谷,包谷杆全部被砍倒,旁边是成堆的包谷棒子,黄橙橙的。翻开微湿干枯的包谷杆,突然有许多肥胖的蟋蟀像小鱼一样跳跃,还有青色和灰色的蚂蚱开着飞机横冲直撞。狗狗蹿过来,敏捷地用前爪摁住一只,张开大嘴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得很满足。他的牙齿尖锐参差,唇像宽阔的锯片,有了些威风。
就这样,我翻,它吃,一早上愉快地过去了。
回去的路上,它前爪腾空窜起,往前刨一下落地,边跳边跑。它吐着舌头,耳朵向后抿,矫健得像一匹小马。我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它了,但它依旧跑跑停停等我。
我不喜欢把它拴起来,不自由。我曾多次跟我爸说不拴行不行,结果都是不行。我很心疼它,它应该也很委屈吧,不能随意腾挪,只能受困在院子里尽忠职守。
邻居家有条品种狗,耳朵会直起来,体型庞大,模样机警。他家孩子嘲笑我的狗狗不够优质,耳朵耷拉。我信誓旦旦地说,它长大了耳朵就会竖起来的。
回家问了我爸才知道,它耳朵直不起来,因为品种不同。我顿时沮丧。
晚上我摸着它的头,它被比下去了,多可怜!人家耳朵就能竖起来,它怎么不能呢?除此之外它可是哪儿哪儿都好的——不挑食,认人,通人性。
它默默看着我的不欢快,眼神无辜,也不乱跑,用头蹭我。我更觉得它受了伤害,它分明是可以跟人心意相通,却有苦说不出来,太悲伤了!
我听说小柴狗吃钙片耳朵会竖起来,还打听过买钙片要多少钱,我要想办法攒钱买给它。我不想它不如别的狗,它是我的伙伴我要护着它。
可我终究没有看见它耳朵竖起来,也没能见它长大的模样。
它在我家不过几个月的时间,秋收后的一个晚上,它狂叫了一声跑出去,没有再回来。我哭着跟我爸找了大半夜,柴草堆找了,菜园子也找了,上学路上和经常去的田地里都找了,没有。
邻居说它可能吃着毒药了,肚子发热,所以才不顾一切跑了出去。
我心里难受无法言说。
第二天接着找。有空就找。
也许它迷路了,只要想起了路,它肯定抿着耳朵一溜烟地跑回来的。
还很微小的我,却很想念它。那时候村上有人用老鼠药治老鼠,我更担心它应了邻居预测的那种结局。
又过了几天,我隐约预知了它的命运,可我还是心存幻想。我希望被好心人养着,有饭吃,水盆不要太脏,有人给它水喝;不打它;不要老拴着它,它喜欢逮蟋蟀,喜欢田野……如果不喜欢它,就撒开,它有家,叫它回自己的家。
我以为它会一直陪着我长大,机会大把,所以没有紧锣密鼓地操持着给它买钙片,没有看着它耳朵竖起来,没有看着它变得十全十美。我很自责,我对它是有亏欠的,为什么不能在我们有机会相处的时间里,对它更上心一些呢?
不久,我爸又抱回来一只小白狗,它有和小黑似曾相识的眼神——良善、无辜、温和。
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原来他们早知道我的小黑回不来了,而且大人还知道一个东西失去了找别的东西代替。可是在孩子的心里,凡是喜欢,只有唯一,无可替代。就算有第二次的喜欢,也不是第一次那种纯粹和肆无忌惮了,会战战兢兢,会莫名心痛。失去的痛是无法弥补的,无论是永远地怀念还是永远地尘封,都不能。
我不看关于动物题材的文字,怕看了揪心,无法面对绵绵无期的挂念。
一个人内心有难以释怀的感情,是会向外求解的。长大后看一些佛教文字,说,人小的时候更接近本心,感情纯粹,从心而发,爱和痛都深刻。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对此久久不能释怀的原因。
前几天看了丰子恺的话:“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我看哭。我那么喜欢它,它一定是知道的吧!只是不知这份笃定的喜欢,是否能让它短暂的狗生少一些遗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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