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扎克伯格,哈佛大学的辍学生,却在20岁的时候创办了Facebook,成为全球最年轻的亿万富翁。
史蒂芬·乔布斯,游戏机公司的一名小职员,21岁便与自己的好朋友共同创办了世界最具价值品牌的苹果公司,被奥巴马称为“美国最伟大的创新领袖之一”。
一个热衷程序设计,一个迷恋电子学,他们都将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展成了事业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没有什么比做自己喜欢的事更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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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考成绩的放榜以及分数线的陆续出台,一年一度的“高考志愿填报”又成为了高考考生的“重头戏”。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呢还是选择以后好就业的专业呢?
很多时候,高考志愿的填报不是考生一个人的事情,而是考生一家子的“大事”。
兴趣爱好可能是大多数考生在选择专业的依据,有的父母可能会这样劝孩子:喜欢生物?还是不要了吧,这可是红牌专业(失业量较大,就业率、薪资和就业满意度综合较低的专业),学了没啥用,以后拿什么挣钱?还是学软件工程吧,将来肯定有出息,绿牌专业(失业量较小,就业率、薪资和就业满意度综合较高的专业,为需求增长型专业)错不了!
懵懵懂懂的考生最终就这样选择了自己不喜欢却“有用”的专业,浑浑噩噩度过大学四年,毕业后从事着令人艳羡的工作,而自己却活在痛苦的挣扎里。
这是多么不幸的悲哀!人生长路漫漫,却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这不是折磨不是悲哀又是什么?
我很庆幸我有一双开明的父母,从小到大,他们从不干涉我的学习。也许是他们读书不多,帮不了什么忙,但也正好成全了我这颗想“自己做主”的心。
高考那年,班里近一半的同学都选择了跟经济、金融相关的专业,那时候大家普遍认为经济类的专业比较有前景。当然,不排除部分同学是自己本来就喜欢此类专业,但也不可否认有的同学是“被迫”的。
我毅然决然选择了新闻学。在填报的四个志愿当中,我都把新闻学作为第一专业。是的,只因我喜欢。
很多来参加升学宴的亲朋好友都一脸疑惑:新闻学是学什么?以后出来干嘛的?我笑而不语,母亲恰到好处地出现:她自己选的,她喜欢就好。
如今我在媒体工作,虽然工作内容与大学所学知识不是十分贴切,但自己在往这方面一步步努力。
开心才最重要,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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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只有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时,才会有无穷的动力。
有一个女孩,在她出生不满两岁时因为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听觉和说话能力。这对于一个才刚刚探出头想看看世界的小朋友是多么残酷的现实。
这个女孩在无声的黑暗世界里慢慢成长。老天爷是公平的!在她七岁那一年,她迎来了她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老师。
当莎莉文老师将清凉的水滴在女孩的手上,并在她的掌心写下“water”这个单词的时候,女孩牢牢记住了。语言的奥秘仿佛就像水滴一样,滴在她的手心,滴进她的心里,在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激起了水花。
从此,她爱上了语言和文字,也正是这份狂热给了她冲破重重阻碍的信心和勇气。
在莎莉文老师的悉心照顾和指导下,女孩不仅用手触摸学会了手语,还通过摸点字卡学会了读书,甚至尝试着用手去感受别人说话时嘴型的变化从而学会了说话!
这个女孩后来成为美国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并先后完成了14本著作,她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
不得不说,莎莉文老师的爱、关怀和教导成就了海伦·凯勒,但海伦自身的毅力在她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亦不可或缺,而这份毅力正是源于她对于语言的渴望和对文字的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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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边是不是有一些这样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从来都是不合群的那一个,他们总是做着令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不拘泥于世俗,不按常理出牌,仿佛活在外太空,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
高晓松就曾是大家眼中的那个“怪胎”。
从小出生高知家庭的高晓松,以超线60多分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本已前程似锦的他却偏偏做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放弃念书,抱着吉他四处弹唱。
他说他爱音乐。
于是辗转各地,从北到南,从南到北,过着流浪卖艺的生活。
后来,他结识了老狼,后来,他写了很多歌,《同桌的你》、《青春无悔》、《如果有来生》等脍炙人口的歌红遍大江南北,后来,他游历欧美各国,写小说,写剧本,拍电影,主持节目。
他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
因为喜欢,所以去做,做着喜欢的事,也就活成了最真实的自己。那样的自己,闪闪发光,魅力四射,十分迷人。
《荼蘼》里的郑如薇,在放弃去上海工作的机会留在男朋友身边帮他照顾家人之后,她与她曾经的梦想渐行渐远。她辞去了工作,意外怀孕,岁月将她打磨成了实足的家庭煮妇。婆婆的唠叨,丈夫的埋怨还有一家子的破烂事令她难以应付。迷失了自己的郑如薇过得很不开心。
她把她喜欢的那个自己给弄丢了。
所以,与所爱的人在一起的你,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的你,是多么幸福,多么闪耀!
一辈子这么长,何不做自己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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