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似流星(短篇小说)

作者: 谭跃 | 来源:发表于2018-04-10 02:36 被阅读236次
爱似流星(短篇小说)

                          (一)

这是多年以后的一个初春。这时我年近三十岁,从一个一事无成的小伙子成功升级为一事无成的大叔。看不起我的人仍然看不起我,我看不上的人依旧比我过得更好。

这些年,我走南闯北的去过很多的城市,现在我又回到了我刚外出打工时的这个不大的南方城市里。因为这里承载着我太多的关于青春的那些难忘的记忆。无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豪情壮志还是懵懵懂懂的理想,或者是那可笑或铭心的爱情,我都忘不掉。

回到了这里,就像是我来到了一个属于我的记忆的宝库,眼前所熟悉的一切都会成为我开启记忆之门的钥匙。就犹如那路旁盛开着的樱花树,粉红色的花朵似乎散着光芒。同一地点,同一棵树,同一色的樱花,我仿佛能清楚地看到那时在这棵樱花树下露着幸福笑容的自己。

可是我身旁的那个她,我却始终无法看清她的脸庞。此情此景,我脑子里没有任何刻意的思索,只是很自然的,十分流畅的回荡着欧阳修的那句词;

“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春天总是令人蠢蠢欲动的,我原本麻木已久的心似乎也跟着骚动起来,甚至有点莫名地期待着什么。我知道,这是久违的青春的活力。我开始奢望着能有一场爱情的邂逅,就像这怀中的春风一样自然,来的恰逢其时,却又令我惊喜万状。

只是自从她走后,我连该喜欢谁都失去了目标。想爱一个人,也没了当初那种不顾一切的勇气。

如果当初的我能预知到现在,我还会不会选择去爱她?可我知道我忘不掉她,所以我又回到了这个城市——我们相遇、相识、相知、相恋到相爱的城市。我曾无数次地幻想着,能有那么一天,在她生活的这个城市里。在一个不经意间,我能在人群中远远地看她一眼。或许这就是这个城市所能带给我的最大的慰藉了。

我长这么大生活教会了我许多东西,但最令我刻苦铭心、悔之莫及的还是学会真正爱一个人这个道理。

那时年少轻狂,总认为这个世上有很多资源任我挥霍。总认为时间其实很软弱,它冲散不了感情的浓郁的芳香。总认为我能凭着一股傻傻的、幼稚的冲劲,就能得到这世间的所有,包括爱情。但我内心是软弱的,我越是想得到,越是抓的用力,就越害怕失去。到最后,伤害了对方,痛了自己。

以前看《大话西游》只觉得很无厘头的搞笑。当我真正爱过、痛过、失去过一个人时,才知道爱一个人其实真的不需要任何的承诺。我历经几个世纪的等待轮回遇到了你,我打败了一个又一个的牛魔王,穿越了时间的空隙。我终于成为了你梦想中那个驾着七彩祥云来迎接你的人。却缘何又永远的失去了你?

生活就像是一场无厘头的闹剧,当我卸下了我所有的防御,露出仙人掌般最真实的自己。你用青春的双手血淋淋地拔掉了我身上那些恶毒的尖刺,我认清了自己,我想拥抱你。但你却被我伤得伤痕累累,心力交瘁,终于离我而去。是你教会了我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但那个人,却不是你。如果上天能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多么希望,那个坐享其成的人,是你。

                            (二)

我永远忘不掉记忆中那个萧条而忧愁的秋季。那年我二十一岁。空中飘落着如酒一般醉人的细雨。许是上天的注定,让我遇见了你——小兰。看到她的第一眼,脑子里就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呐喊——令我头晕脑胀——为了下一代的颜值着想,我一定要追到她!看着她在同事面前害羞而不失得体地做着自我介绍,我就知道我沦陷了。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总之她让我平静了二十多年的心的湖泊掀起了一片涟漪。

我承认,对于爱情,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懦夫。虽然有着同事这一层关系,但我却连正视她的勇气都没有。在她面前,我连手该往哪放都没了主意。但只要每天能看到她,哪怕只是偷偷地、远远地看她一眼。我就会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上司也变得可爱了,工作也变得有趣了,总之好像一切都变得惹人喜欢了。

在没上班,见到她之前。我总会精心制造着种种机会来接近她,总想着怎样才能低调而不失逼格的引起她的注意。

我开始在脑子里无数次的演练着我的种种设想。可真当我见到她的那一刻,或许只是一个再简单再平凡不过的照面。之前所有的计划都会立即变得苍白无力,就像是唐僧见到如来佛祖一样。就连打个招呼都不知道该以怎样的方式来表达,是简单而深情的一个微笑还是先微笑然后再说声“嗨”?说“嗨”的时候要不要伸出手打个手势,如果真要打手势的话那么是该伸左手还是该伸右手?我纠结着在她面前的每一个动作,就像个低能儿。

在一个又一个的熬人的夜晚,思念就如潮般地向我涌来。

有时我真想抓起手机给她发个微信,大声说句“我爱你!”然后就把手机关机忐忑到天亮。可每当我在拿起手机的那一刻便没了勇气,然后一睡不起。

我害怕着她若是拒绝了我,那我连现在的思念不都成了自作多情的可笑?我无数次地梦到她,但每次都是远远地看着她那或是朦胧的面孔或是美丽的背影。我拼命地想要拥抱她,但我却只能立在原地,身不由己。

自始至终,我从没想过要和她在床上发生各种少儿不宜的关系。总觉得就算是对她有那么一丁点儿的龌龊的想法都是不容原谅的羞耻。或许这就是爱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突然变得爱吃醋了。每当看到她和别的男性有那么一丁点儿的稍微亲密的接触时,我就会感到一种莫名的躁动和愤怒。就像是被戴了绿帽子。每当此时,我就会在心里盘算着,如果我现在和那个“奸夫”单挑的话我有几成的把握揍扁他?!

当我们渐渐熟悉,彼此有了些许的了解。她在我心中的形象就不能用完美来形容了,简直就是惊为天人!她美丽,善良,体贴,得体。就算是抠鼻屎都显得异常性感。我开始尝试着以各种借口来约她出去看个电影或是吃个饭;比如说今天是鲁迅的诞辰,可有兴趣为了纪念我们伟大的大文豪的诞生一起去看场电影?

再比如说公司门口的最后一朵花凋谢了,我们有必要为它短暂而美丽的青春吃一场告别晚宴……

但她总是挂着以一种让人琢磨不透的微笑谢绝我,这令我很受打击。难道我的热脸就这样贴在她那圆润的、雪白的冷屁股上了?

我开始反省着自己,难道我真的配不上她吗?或许是吧。我一没钱二没学问三没手艺,像我这种三无产品,拼爹游戏都过不了第二关的人,我拿什么去爱她?靠那句说都不敢说出口的我爱你吗?醒醒吧,我能给她的,别人照样也能给,或许比我给的更多更好。

但我想让她幸福,我信不过别人,我只想亲手给她幸福。可对幸福这两个字,我有顿时又没了底气。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开始不理她。我努力使自己装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不再对她有任何的主动。她笑我就笑,她高冷我就高傲。可我越是这样,我就越是在乎她。

我暗中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就算是她一天上了几次厕所是大的还是小的,和除我之外的男人说了几次话我都了如指掌。在我眼中,她就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可有时又像个被我“捉奸在床”的“淫妇”。我承认我比以前的醋劲更大了,因为我更在乎她了。

                          (三)

我似乎觉得透过她看透了爱情的本质,我决定要向老板辞职,我要创业,我要赚更多的钱,多到足以令我挺直腰杆追求我的爱情,然后让我爱的人得到幸福。

对于我的辞职老板未做丝毫挽留地批准了。我知道我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角色,无论是在社会上还是在公司里。我清楚地知道,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得实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尊严不是别人给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换取的。我莫名地伤感着,从初中辍学到离开家乡漂泊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家乡仿佛离我越来越遥远,城市给我的感觉也渐渐归于迷茫无定。

我的心一直在漂泊着。

直到当我无数次地碰壁过、失落过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上学才是寒门儿女的唯一出路,可当我亲手把这条出路堵死以后,我的希望在哪里?或许这就是社会的一个分层吧。可我不想就这么放弃了自己,既然父母把我带到了这个世界,我无论如何都要实现我的价值,找到我存在的意义。

我开始问自己什么是梦想,我想梦想应当是找到自己喜欢的一件事为之不懈地努力。

可讽刺的是,直到如今,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

离开公司的前两天,我无法再多看小兰哪怕是一眼。不舍?遗憾?失落?惆怅?好像这些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我那时的心情。就像打翻了五味坛一样,整个人就像是丢了魂。

我知道,就算是我离开了,可我的心依旧留在这里幻化成精灵守护着小兰。

离开的头天下午,我在KTV里订了个包厢,算是我的告别仪式。小兰也去了。那天我很伤感,喝了很多的酒。除了小兰看不出任何的情绪的波动之外,其他的同事们都似乎透着不舍。我们玩得都很高兴,从晚上七点一直在KTV里玩到了凌晨一点钟,酒喝了一箱又一箱,歌唱了一首又一首,但我们兴致依然。

小兰一直坐在角落里一个人喝着酒,我没有去陪她,但视线始终没离开过她。

我点了首我最喜欢的李宗盛写的一首歌——《爱似流星》。此时我已经半醉了,我摇晃着脚步,迷离着眼睛。一只手拎着酒瓶,一只手拿着麦克风。我看着小兰,眼睛被泪水浸的模糊不清。

“这首歌,我送给你——小兰。现在我就要离开了,就要离开你了。我想让你知道。长这么大,我就喜欢过你一个人,可我没后悔过!”

我的话使同事们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他们惊讶地张开了嘴巴,小兰依旧没有任何的表情。整个包厢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

这时音乐响起,我忘情地唱了起来:

“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

如果坠落是苦,你还要不要幸福?

如果迷乱是苦,该开始还是该结束?

如果追求是苦,这是坚强还是执迷不悟?

如果分离是苦,你要把苦向谁诉?

如果承诺是苦,真情要不要流露?

如果痴心是苦,难道爱本是错误?

如果相爱是苦,这世上的真情它在何处?

好多事情总是后来才清楚,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

好多事情当时一点也不觉得苦,就算是苦我想我也不会在乎……”

一首歌还未唱完,我早已泪流满面。同事们表情各异,小兰也已泪湿了双眼。我看着小兰那张美丽却又遥远的脸,我喊着:“小兰,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像傻逼一样地嘶喊着,杵在那里,似是在等待着小兰的判决。

这时小兰突然站起身来,下巴颏儿剧烈地抽搐着。她看着我,喊道:“我知道,我都知道。阿巧,我不要你离开我!”

说完她就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我,我手中的酒瓶和麦克风一下子摔落在地上,响起了浑浊的玻璃破碎的声音还有麦克风刺耳地尖叫声。

我脑子不知道是抽了什么风,激动地挤出了一句:“可我已经辞职了!”

小兰听完一下子笑了出来:“傻瓜,谁说辞职就不能在一起了?”

我的脑袋顿时被这句话砸晕了,大脑一片空白。耳边响起了同事们的掌声和口哨声,我和小兰吻在了一起,就如同一个人。

                          (四)

和小兰在一起后,我似乎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了——我想要给小兰幸福,我想让她快乐!

或许这就是梦想吧。

我开始尝试自认为比较“有前途”的行业,我不留余力地去努力,虽然很艰难也很辛苦。可每到这时,当我想起小兰那张美丽、温柔、对未来充满着希冀的脸,我就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所有的压力也都在那一瞬间变成了动力。

小兰不会做饭,我也不忍心让她学。所幸我的厨艺还不差。在我们租的那个不大却很温馨的出租屋里,当我接小兰下班回家时,她就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等待着,她看着我,我做着饭,偶尔用湿漉漉的手轻轻地捏一下她的脸。

我感觉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仿佛这世界就只剩下我和她一样。

睡觉前,她依偎在我怀里,我们看着同一本书,聊着同一件事,做着同样的梦。闲暇时,我们一起去寻找好玩的地方,这里拍张照,那里相互追逐嬉笑。

春光恰好,时光荏苒,以至于后来在这个城市里的每个好玩的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还有那不忘的记忆。

我歌唱的不错。小兰每在睡觉时都撒着娇让我唱歌哄她睡觉,我敌不过她那楚楚可人的样子。于是就轻哼起了她最爱听的那首《爱似流星》:

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

如果坠落是苦,你还要不要幸福?

如果迷乱是苦,该开始还是该结束?

如果追求是苦,这是坚强还是执迷不悟……

因为这首歌是我向她表白时唱的,她爱听,我同样也爱唱,就像我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有一次她突然紧紧地把我搂住,流着眼泪问我:“阿巧,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你了怎么办?”

我笑着说:“傻瓜,怎么会呢!”

她听完突然变得认真起来:“我是说如果!”

我双手托住她的脸,一边吻着她的泪一边说:“如果真的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不管谁对谁错,我会在你的婚礼上唱《爱似流星》,并告诉全世界我曾经爱过你,我没后悔过!”

说完我俩就紧紧相拥在一起,好像是在告诉彼此:这辈子我都不会离开你。

有时我会在想,是什么让我们走在了一起?想了很久才明白,其实很简单;我喜欢的人同样也喜欢着我。或许这就是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我感谢那时的自己,没有因为我的懦弱而错过这场爱情。

人生总有太多的遗憾,我们应当把遗憾降到最低值。所以喜欢一个人时就要勇敢的说出来,没准对方也喜欢你呢!

后来我才渐渐明白,我喜欢上的是小兰的美貌,最后爱上小兰的,是她的善良。

她有一种能让人自惭形秽的教养,也有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善良。她处处都在为别人着想,即使自己会受伤。所以从这时我有个梦想,我要用一生来守护她的善良,不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

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想明白我和小兰是为什么分开的,我也承认我直到如今都还爱着她。

如果说爱情里并没有谁错谁对,缘分到了,自然就散了,但我知道错的那个人是我。若问缘分是什么?我认为缘分就是;上天把一份爱情摆在你面前,你把握住了,这叫缘。拥有这份爱情时你珍惜了,这叫分。

可我和小兰就注定有缘无分,我爱她,但我没有珍惜她。

我不知道我那时为什么会一次次地让她流泪,我也想不通那时的我为什么会一次次地对她发脾气。是厌倦了?还是有恃无恐了?总之我失去的,就再也无法挽回了。

小兰走的那一天我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我只是在和她吵完架摔门而去后又在深夜带着一身的酒臭回到家时,我才发现小兰离开了——她的衣服什么的通通都没有了。

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小兰临走时把我们曾经的这个幸福的小窝仔仔细细地收拾了一遍。甚至是我昨天换下的脏衣服都洗好晾在了阳台上,湿漉漉的衣服像是在哭泣着什么。以至于在我的醉眼之中,整洁之外又似乎透着萧条。

此时的我超乎想象的安静,我在房间里走动着,双手抚摸着这些曾经属于我和小兰的一切。我在床上发现了小兰给我留下的一张字条,我想视而不见,我多希望这只是一场幻觉,但她那隽秀的字迹却清晰地跃然于我的眼前;

阿巧,我爱你,以前是,现在也是,可以后不会了。谢谢你的陪伴,我走了,不要找我。祝好。

                爱你的小兰

悔恨在这时才开始在我的世界里疯狂地蔓延起来,泪水涌出了眼眶,打湿了手中的字条,我无声饮泣着。

但我并没有去寻找小兰,不是因为听从了她的话,而是没了勇气去面对她,也没了勇气去挽留她。

爱到最后,我终于爱成了一个懦夫。

那段时间,我就像活在一个黑白世界里。仿佛一切都与我无关一样。事实也证明,我并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在事业上屡屡受挫、处处碰壁的我,整日于烟酒为伴。

面包没了,爱情也没了,心中燃烧的梦想,也都被这浑浊的烟酒浇熄了。

                            (五)

自从小兰走后,我始终没有勇气主动联系她,只是通过我以前的同事来默默地关注着她。当我得知她将要结婚时,我只打听清楚了时间和地点,就赶紧订机票马不停蹄地从浙江赶去她将要举行婚礼的河南信阳的一个小县城里。

小兰,就算是分手,我也请你要当面告诉我。留个字条算是怎么一回事嘛!

赶到河南时,时间已经将近中午十一点,离小兰的婚礼还剩一个小时。由于时间紧迫,我没时间去理发店洗洗那油腻的不成样子的头发,包括那张胡子拉碴略显沧桑的脸。

刚下飞机我就叫了个出租车直接奔往位于信阳市中心的那个酒店,找到即将举行婚礼仪式的主场,随了分子钱,就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了下来。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熟人——刘敏。她是我和小兰在一起上班时的同事,现在是小兰最好的闺蜜。我早猜到会见到她。我很自然的同她打了招呼,她似乎看起来很惊讶,像是没想到我会来参加小兰的婚礼一样。于是我们俩就坐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但我总是避开小兰不提,我和小兰到了如今的这一步,多说无益。

这时耳边突然间掌声雷动,令我百感交集。这掌声是那么多的熟悉,就像我向小兰表白时的那个夜晚。只是掌声依旧,再次响起,竟是在参加别人的婚礼。

小兰依旧美丽,穿上婚纱的她显得更为迷人。如果世间有天使的话,那定是此时的小兰。

她笑着,一手捧着花,一手挽着新郎的臂弯。不知道小兰有没有看到我,但我看得出来新郎很爱小兰,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种感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

我摇头苦笑着,没敢再看小兰,心里从不甘变成了释然继而又只剩下了祝福。

这时刘敏拍了拍我的肩膀,她轻叹了口气,眼中透露着惋惜:“如果……当初在小兰离开的时候……你去找她的话,估计现在站在她身旁的新郎……是你。”

她的话就犹如晴天霹雳,只把我惊的表情呆滞,丧失了思考的本能。我眼神空洞,死死地盯着刘敏,期待着她继续说下去。

“其实小兰走后一直在我那里,她哭地很伤心,一直在等你。我知道,她很爱很爱你,她就是想给你一个机会——一个让你懂得如何爱一个女人的机会。她每天单曲循环着那首《爱似流星》,我知道那是你向她表白时唱的,她曾无数次地向我‘炫耀’过。但她始终没能等到你,当她决心放下你的时候,她哭地很伤心也很彻底。要知道想要放下一个人是很难的,爱上一个人却是很简单,简单到不需要任何的理由。那天她喝的伶仃大醉,她一声声地大喊着;‘阿巧,我爱你!’最后整个人瘫软下去,第二天就离开了我,但她没离开那个城市。她说过,这个城市里有你,有你和她太多的回忆,她愿意永远的守护在这里,祭奠她的青春,祭奠她的爱情。我不知道该怎样劝她,或许你们本身就是一种擦肩而过吧……”

听完以后,我连哭都没了眼泪,连后悔都失去了借口。我无法想象我错过的是什么——我的青春!我的爱情!我的小兰!

我艰难地站起身,缓缓地走到司仪旁边,夺过他手中的麦克风。周围的人惊诧地望着我,新郎带着怒气,刘敏带着欣慰,小兰带着泪容。此时我的眼睛里只有小兰,我看着她,手中的麦克风不停地颤抖着。

“小兰,我曾经答应给你的幸福,很抱歉,我没能实现。如今我亲眼看到你得到幸福了,虽然给你的那个人不再是我,但我依旧很高兴。还记得我们当初的约定吗?现在我就大声告诉所有人,我曾经爱过你,可我没后悔过!你不是喜欢听我唱《爱似流星》吗?我现在就唱给你听,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

如果坠落是苦,你还要不要幸福?

如果迷乱是苦,该开始还是该结束?

如果追求是苦,这是坚强还是执迷不悟?”

一首歌还没有唱完,这时新郎跑过来照着我的脸狠狠地打了一拳,鼻血瞬间流下。我没有擦,依旧对着小兰忘情地唱着。

“如果分离是苦,你要把苦向谁诉?

如果承诺是苦,真情要不要流露?

如果痴心是苦,难道爱本是错误?

如果相爱是苦,这世上的真情它在何处?”

这时闻讯赶来的四五个保安把我手中的麦克风夺掉,合力把我按在地下,我竭尽全力反抗着,歇斯底里喊着:“小兰——我爱你——长这么大我只爱过你——我没后悔过!看到你现在得到了幸福,我值了——我他妈的值了……”我放声哭了出来,此时小兰也哭倒在地上,我被保安架出了门外……

                          (六)

多年以后的今天,我走遍了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寻找着当初和小兰留下的足迹,回忆着和她再一起的点点滴滴。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一定能学会如何去爱一个人。

我希望我的故事,能让那些已经在相爱的或者是正在期待着爱情的男女青年能够明白,如果你选择了去爱一个人,请一定要一直深爱下去。别伤害爱你的人,别让你爱的人成为过去。

爱情最不应该忘记的是初心,最难能可贵的是始终如一……

                        (后记)

这是一个春意盎然的黄昏,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显得十分柔软。

我独自坐在窗口,抽着香烟,出神地望着窗外那片被春风拂动的树叶。缭绕的香烟迷乱了我的双眼。这时阿巧出现在我身旁,静静的,同样望着窗外。我递给他一支烟,他挥了挥手,笑着说:“戒了……”

于是我就点上那支烟继续抽了起来。他问我:“老谭,想好怎么写了吗?”

我笑了笑:“没爱过,还不知道该怎么写。”

“那你喜欢过一个吗?”

“喜欢过,可喜欢不是爱。”

“但喜欢也是青春啊!”

“可我的青春,从没让人知道过。”

阿巧听完叹了声气:“那就写写你所期待的爱情吧。”

我望着他的眼睛,那眼神显得那么遥远,似是在追寻着什么,又像是透着无尽的伤感。

我愣了愣,说:“嗯——好啊!”

我丢掉了手中的香烟,春风吹动着我额前的头发,吹散了青蓝色的烟霭,转身看时,阿巧已经不复存在。像是消失在了这醉人的春风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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