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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的一滴口水

饕餮的一滴口水

作者: 馀事勿取 | 来源:发表于2013-11-04 11:18 被阅读194次

    相比起写吃,我倒是当真更爱吃。寡淡或辛辣,在味蕾上翻滚过,胃和头脑都得到了满足,填补了饥饿,也让人想起那些大约已经忘记了许久的故事。

    我总认为,某种味觉感受如果经年累月地驻留在海马区里,那它便才真的是能让饕餮流下一滴口水的美食。

    彼时,我的旅行已进行了20天,拉肚子、发烧样样经历,这天一早正要离开澳门,处处悄无声息,整座岛貌似都被赌场的喧嚣和堵客们的夜行强迫改变了生活作息,于是只能饥肠辘辘的在澳门那些高低起伏的小巷里穿行,寻找可以果腹的吃食。可以想见,看到开着门的粥铺时,会是怎样的心情,我甚至无法确定,当时到底有没有闻到那诱人的米香。当即已毫不犹豫地决定,即使这家小店的早点难吃得要命,也要给别的朋友推荐一番。

    我要了一碗及第粥,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一直认为及第粥是甜的,大约潜意识里总相信“金榜题名”确实是人生一大美事。不过真正的及第粥是咸的。里面有些猪肝、肥肠、瘦肉之类,其实具体配了哪些料,我已根本记不清了,甚至在吃的时候也未能多加留意,实在是被这一碗粥的味道彻底征服,舍不得停顿。吃得出,那是砂锅小火慢慢熬出来的,每一粒米的柔和与每一种配料的精彩都已经妥贴地融合在了一起,每一口都绵长,每一口又都有些新的惊喜。

    当然,这是我在时隔许久之后的模糊记忆,对味道的描述精准与否早已毫不重要了,事后的记忆,都是被情景加了彩头的,老婆婆颤巍巍的手端着粥,埋首厨房的满头华发的父亲,和假期帮忙支应自家粥铺的高中学生。但我可以肯定那碗粥的味道绝对感人,因为喝光那一碗及第粥时,我忽然就生出一种笃定,一种果然就应该是这个味道的笃定,原来那金榜题名所谓美事,却也带着厚重的过程。想来,正是店主的用心,也有那些因这用心而牵扯出的记忆和感触。

    若在同样的食物中吃出不同于精彩,手法配料固然是可以锦上添花,但色彩斑斓的多了,疲劳会加倍,而能胜在长久的,往往是最简单真实。

    当时已近旅程的终点,到广东开平去看雕楼,就住在长途汽车站附近,早上出门去寻吃食,就在汽车站拐弯的一条小街口看到了一家小铺子,有馄饨、有面,当然还有馄饨面。我自小很爱吃馄饨。便定要点一碗馄饨尝尝味道。最便宜的4元一碗,分量是不少的,馄饨皮是米粉的,晶莹剔透,馄饨其实就是最简单的鲜肉馅,但入口真是鲜香无比,我甚至觉得从未吃到过如此美味的馄饨。那汤也鲜美,明明就只是煮馄饨煮面的大铁锅里的一勺滚汤,要说加了什么,不过是些寻常的香菜和碎油渣,可怎么就让我这个吃客感到无比幸福。一种出自浑然的舒适感的幸福。

    时隔许久后的某一天,我依然在遗憾当时未能吃够这美味的馄饨,却突然回想起一些久远的片段往事。记忆里,幼时住家附近有个临街的早点摊子,包子什么的做得倒是一般,但那馄饨真是美味的很。那馄饨是放在小砂锅里用小煤炉细火熬出来的。我也不是常能去吃,不过每次去,我都在无意识下专著地盯着那些咕咕翻滚着馄饨的小砂锅,在最后出锅之前,煮馄饨的师傅必然会从旁边一个烧在大煤炉上的大铁锅里舀出一勺高汤,一一加到那一口口小砂锅里,这动作重复了千万遍,洗练而优美。

    那是我每在那里吃早餐时最喜欢的一个场景。那也是我如今对湮没在城市发展中的旧居的一段遥远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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