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晚我要和一个不存在的女人约会。她会在二十一点三十分,敲响我的房门,而我将让她走入我的世界。
她该是什么样子呢?那天清晨,当我睡醒后望着透窗而入的阳光时,她是这样走进我视线的:她的黑色头发很短,上唇尖儿亮晶晶地翘着,面向我而背对窗,白如美玉的脸庞呈现温润的美感,微露的锁骨里盛着一些光,而她的曲线则融入背后的阳光,使我看不清她的身体。我注意到她光着脚,轻轻地踩在深色的地板上,片刻后,她悄然而去。
我立刻翻身下床,找出纸笔,将她的形象记录下来。笔尖的黑色墨水开始形成一个又一个文字时,我发现她的形象开始变得模糊。等到我刚刚把她的样貌记录下来,脑海里便完全忘记她拥有的是怎样的脸庞了,使我不得不反复阅读逐渐变干的文字,怀疑这些描写的真实性。那时便涌起一阵创作冲动,我意识到自己应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女人写一段故事。
在其后的八十五天里,我为她写了五万多字。我逐渐了解她。她的身世、口味、喜好全都被我了然于胸。比如,她下雨天从不打伞,她只吃朗姆酒味的冰淇淋,她总是在清晨洗澡,她一本接一本地看言情小说……
这是我第一次通过这种方式了解一个女人,老实说感觉还不赖。随着故事的雏形显现,她逐渐拥有个性,我便开始觉得力不从心。后来她反客为主,开始掌握着故事走向。
2
我模仿一部名著的开头在稿纸的第一行这样写道:“2004年10月5日下午三点,他们相遇于秋日的田野。”那时他们都年轻而无知,对爱情有着盲目的渴望。正值国庆假期,他们各自来到乡下亲戚家,在辽阔的淡蓝色天空下走出房门,到地里看农民们秋收。当时男人正沿着一排杨树林散步,远远地便看见她跟在一个妇女身后说笑。他慢慢走过去,假装追寻一只叫声独特的鸟,一直走到她们面前,只笑不说话。从那时起,他高大而腼腆的样子,便成了她永生难忘的记忆。
妇女用大嗓门为两个人做了介绍,寒暄过后,妇女带着她往更远处走去。几十步后,她回头看了一眼,而他正站在原地等待迎接她的目光。假期结束,她便返回沈阳,并逐渐意识到一见钟情才是真正的爱情。她根本不了解那个男人,对他的喜欢与讨厌、人品与性格都一概不知,而她仍幻想着与他共度一生,正说明她的爱情是纯洁的。她知道一年后他一定还会出现在那片田野,她对此信心十足。可是,她并不思念对方。
整整一年之后,又是国庆假期,她早早来到村庄,每天都借口散步在田野里闲逛。她的视线在天与地以及来往牛车之间不停转换,终于看到那个高大而腼腆的身影,慢慢向她走过来。随后,他们并肩走在田间的小路上,迫不及待地介绍自己的一切。黑色的土路软绵,很小的微风也可以吹起灰尘,遍地都是干枯的草与叶,踩上去便发出清脆的响声。他们开始走进稀疏的树林里,树叶破碎的嘎吱声不绝于耳,远处传来农民赶车的吆喝声。这是最好的季节和最好的土地,无论多少年都将是这幅景象,人们在辽阔的天空下秋收,所有的植物都泛着金黄的光泽,枯叶等待被风吹落,空气里弥漫着荒草的气味。
他指了指前方,有一座四四方方的小学。他说那是他的母校,进入初中后他们全家搬到长春,便很少回来了。他涌出孩子般的幼稚与热情,说要带她过去看看。这是一所名副其实的“小”学,两排平房中间是操场,外围的红色围墙摇摇欲坠,操场中间的旗杆上飘着五星红旗。她的话不多,专心听男人略带兴奋的语言,并跟着他来到小学围墙前。
他们沿着围墙走了一段,他突然停下,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然后指着墙说,这里的砖缝有一处被凿出来的小孔,从中可以偷窥里面的半露天女厕所。
“你要看吗?”他说。
她腼腆地用手握住嘴,眼角变的细而弯,她在笑。“我不看。”她说。
“为什么?学校放假,里面没人的。”
“我要看男厕所。”
“你脸红了。”
“太阳晒的。”
“我才看到,你怎么把头发剪短了?我记得去年是长发。”
“心情好就剪了。”
“像我弟弟,不过很好看。”他说,“我带你溜进学校。”
她点点头,由他扶着自己,顺着支撑墙体的斜墙慢慢爬上去。
“小心,学校没人,但是可能有打更的老头。”他说。两个人只露出一点脑袋观察学校的内部,静谧而安逸,好像从古至今这所小学就存在,同时又从来没有人来过似的。他们慢慢爬过墙头,他先跳下来,然后接住她。这个过程中,他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屁股。
他们随便走了走,隔着窗玻璃看狭小的教室,里面只放得下十余张课桌。不久他们便走到一处隐秘的角落,周围有四五棵梧桐树,硕大的黄色叶子在风中发出响亮的沙沙声。他慢慢抱住她,亲吻她的嘴唇。他的手先是揽着她的腰,随即慢慢移到腹部,并向上探索,直到握住她的胸。当他想褪去她的上衣时被拒绝了。
“看一眼。”他含糊地说。
“下次再看。”她抓住了他的手。
“还有下次吗?”
“很多次,无数次。”
后来她一直把这段对话当作他们之间唯一的表白,未来的日子他们会互相说很多喜欢和爱,可在她看来都不如这次真诚。第二天,他们便去了他的城市。
3
我觉得他们的相遇还算浪漫,其中的场景大半来自于我不真实的记忆。在创作过程中我故意混淆了虚构与记忆的界限,这是小说家的花招。那一整片规整而又辽阔的田野,让年幼的我第一次体会到美好二字的意义。田野里种着玉米,长长的土路上常年有两道车辙,路边则生长着巨人般高大的杨树。田野的颜色随着四季变化,春天时是黑色的,什么都不长,毫无生气。夏天时则长满了一人多高的玉米,变得幽静而深远。秋天的田野到处都是耀眼的金黄,人们收割玉米,用牛车和拖拉机一趟又一趟地运送粮食。冬天下过一场雪后,田野变成了白色的世界,辽阔的雪地里连脚印都少见。
我最喜欢秋天的田野,天空的蓝色高远而深邃,尤其喜欢金黄色的光芒。那时我还不知道这片田野将成为一个女人的故事的开端,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才逐渐意识到,或许它正是为这个故事的存在才出现在我面前的。当她的形象第一次走进我的脑海时,我便想起了那片金色的土地,好像她就该在那里。
在后面的故事里,他们会遭遇爱情里的一切俗套情节,所以我无意在这里做更多叙述。文中我为她加了一句内心独白:“喜欢一个人是件很危险的事,那意味着你将献出自由、尊严和情绪等一切宝贵的个人财富。也可以说,喜欢一个人后,你就不再是你自己。”然后,她对自己说:“我心甘情愿。”她不是那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女人,她的灵魂里便带着任性和叛逆,不愿过庸碌的生活。她对自己的爱情充满期待,但不会因此改变本性,她照旧我行我素。这体现在她拒绝了男人同居的请求,她说:“我可以跟你生活在一座城市,但是,想要我就必须来找我。”
从这儿开始,我便意识到她的个性已经左右故事的发展了。他们的故事原已在我脑海中成型,这将是一个曲折而忧伤的故事,以我二十年的写作经验担保,一定会很受读者欢迎。这是我成为畅销书作家以来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我居然无法控制笔下的人物了。她的个性使许多情节安排显得幼稚,同时我也不忍心让那些狗血的误会发生在她的世界,因此故事的走向一次又一次转变,以至于面目全非。
我不得不承认,我可能在嫉妒他们的生活。我为他们的世界写下了足够多的细节,街边的招牌名字、公交车飞驰的轰鸣、夜里刺眼的灯光,跟现实没有两样。可我是个旁观者,我无法进入那个世界。她有祖籍、父母、朋友、同事,还有爱人,可就是没有我。
我尝试着将自己写进去,虚构了一次和她的偶遇。是在火车上,我和她相邻而坐,因一杯水的关系我们开始交谈。她正处于感情困难期,不知道和他未来还能走多远,一人出门旅行,便遇到了我。她会对我心生好感,而我则会给她极大的热情与温柔,慢慢占据她的心。
可是感觉不对。我反复读了三遍这一段内容,空洞而扭捏,完全出不来效果。后来我才意识到,她根本不会在那个世界爱上我。我无意再继续编织他们的故事,而将自己冷落一旁。在某个深夜,我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另写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于是就有了本篇小说。
4
这是一次孤独的旅行,她很确定昨晚是他们的最后一面。在汽笛声中登上火车时,她还不这么想;而当她落座后火车缓缓开动,后退的树木闪过,手里捏着的火车票微微颤动,她意识到自己将不会再回到这座城市了。
没有移情别恋,他们仍爱着对方,这份爱情的唯一敌人是时间。最开始,他们像两个寻宝的孩子企图找遍对方身体的全部角落,在每一寸肌肤上都留下吻痕,一直到精疲力竭地瘫倒在床上,看着对方傻笑。他们的爱情毫无特殊之处:吃第二杯半价的圆筒,在大街上放声大笑,在电影院里将手伸进对方的衣服,因吃不吃辣而争论不休……然后,时间漫不经心地缓缓碾过他们的世界,将所有的浪漫美好碾得粉碎,只剩下重复。
“重复是世界的本质。”她把这句话写进日记,时间是她决定旅行那天。那是漫长生活里最平常的一天,星期六,她在松软的床上醒来,熬夜的疲倦尚未从她的脸上褪去。她一边穿衣服,一边想当天要做的事。烤两片面包。冲一杯咖啡。脏衣服放进洗衣机。化妆。他大概十点半左右会来接她,然后他们会去商场吃饭、买衣服,时间允许就看一场电影。
那一天发生的一切都依她的设想进行了。夜里十一点钟,他们吃完宵夜回到她家,两个人匆匆洗了个澡,便拖着疲惫的身体做爱。这一次她兴致缺缺,只想快点结束。越过男人耸动的肩膀,她看到对面墙上那只圆钟,它挂在那里已有一年,三根不同长度的指针以恒定的速度指使着房间里的一切,永不停歇,永不改变。秒针咔哒咔哒地转圈,没人知道它会不会疲倦,它以为不停地转动便能控制时间,其实它是被时间禁锢在小小的玻璃罩内。
她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根秒针,每一天都以等长、等宽的恒定状态重复,连每次做爱男人都以同样的姿势结束,长叹一声,好像抽干了他的全部精神,扔掉湿漉漉的避孕套后便能闻到刺鼻的橡胶味和腥味。
结束后,她大汗淋漓地陷在床上,感到恐惧。黑暗中的天花板令她眩晕,她让他打开灯。
“开关在你那边。”他说,“睡觉吧,开灯干什么?”
“明天我去旅行。”她将头蒙在被子里,闷闷地说。
“怎么了?”
“我想出去放松放松。”
“找个假期一起去。”
“我着急,明天就走,你不用陪我,放心。”
他把被子掀开一角,看见她紧闭双眼,说:“怎么突然要去旅行了?”
“就是想去。”
“我不放心。”
“你是不信任。”
黑暗中只剩下逐渐平缓的呼吸声,以及墙上秒针的咔哒声。她想到,等会儿自己睡着了,秒针在转,她醒了秒针还在转,她离开房间秒针依然不能停歇,一直到那两节5号电池电量耗尽。可钟表停止工作了,就能脱离时间吗?她数咔哒声,想知道数到多少时会睡着。
当她第二天醒来,完全记不得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身边的男人还在熟睡,她慢慢下床,写了点日记,简单整理行李,留了一张便条,然后来到火车站,随便买了一张去往落后小城的车票。
她心里明白,他们早都忘了相遇的田野。
5
小说就到这里停笔了,成了又一部未完成的书稿。我将后面我跟她在火车相遇的几页撕掉,扔在垃圾篓,心情像扔掉无用的老物件——扔的时候感慨万千,可之后再也不会想起它。
我停下笔,略微伸了下腰,随即走出书房,环顾客厅。这间房子,大概有十年没招待过女人了,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寂寞。可是今天,我把房子布置得很浪漫。玻璃茶几上摆着一瓶红酒和一枝玫瑰,这是女人们都喜欢的浪漫。即便她不是那种庸脂俗粉,也应该不会对这类美好的东西感到厌烦。我转身返回书房,在书架上找出《卡尔维诺短篇小说全集》,摆放在红酒旁边。
我可以将这本书送给她,正如很多年前我将这本书送给别的姑娘。那时的我精力旺盛,性欲和创作欲不断地鼓动我的内心,让我浑身的血热气腾腾,非找个发泄途径不可。几年后,我不再觉得每一个女孩都十足可爱,我便结了婚。那段婚姻持续了五年,结束前那几天平静得如迟迟不肯下雨的阴天,我们的话很少,对过往的日子只字不提。我认为我们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前妻嫌我对家庭漠不关心,而我则反感她的喋喋不休。
我们都对孩子怀有恐惧,不曾生育,办理离婚手续时倒非常方便。分别前,前妻跟我在咖啡店坐了一会儿,我们随便聊了聊工作与天气,她不能再说原来那些家长里短和嘘寒问暖的话,因此话题便少了许多。最后,她对我说:“祝你能写出伟大的小说。”我说谢谢,我已经是个著名小说家了。
从那时到现在,大约有十年了,我会在寂寞的时候跟某些女孩保持肉体关系,但次数不多。对我来说,写小说和做爱一样(我没说快感而是说意义),都是在寻找欲望又发泄欲望。这是一条孤独的道路,没有人配得上与我并肩而行。
在写她的故事的八十五天里,我仿佛又重拾起年轻那会儿忘我的创作力,整个世界白茫茫一片,只看得见眼前的稿纸。我将自己所有的欲望全投入进去,直到抽离那个世界后,浑身的细胞全苏醒过来,性欲也如期而至,她成了我全部的欲望。
我相信她会准时赴约。在等待的过程中,我确认房间已被打扫得一尘不染,连最隐蔽的角落也被我清理干净。我按下音响的开关,音乐使房间显得富有生气,然后坐回书桌前,想象她的样子。她不再拥有害羞而大胆、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素颜,已懂得化精致淡雅的妆,不变的是眼眸里专注的倔强和满不在乎,以及亮晶晶的上唇尖。她还是那样年轻,充满活力,像一株绿意盎然的植物,不动声色却从不停止生长。
我想象了许多跟她有关的往事,正当我回忆起我们沿着日暮下的长街闲逛说笑时,门外响起了轻而温柔的敲门声。我抬头看表,二十一点三十分。我知道,我所有的文字都应该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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