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西门君
图 / 网络
1.
这两天在知乎上看到一个提问,挺让人噎然无语的——
简单来说,一个女生拒绝男朋友同居的邀请后,搬到了他的隔壁,发现对方没有丝毫分担房租的打算非常生气,来网上大倒苦水。
说实话,看到这个问题,我的第一想法是,单身可真尼玛幸福啊。
如果你细细拆分一下提问者的话术,就会发现背后的逻辑有多荒谬了。
我月薪4000。男毕业三年多。从业很久。目前工资是我两倍七八千左右。
翻译:男朋友比我有钱,我弱我有理。
正好男朋友隔壁的房间空了,我说搬过去。男朋友说没必要搬,我们两个同居省房租。但是我出于还没结婚同居不太好,于是还是租下了旁边的房子。
翻译:坚决拒绝婚前同居!因为我是好女孩。
后来家里人问起这个事情就给出了“他爱你他连给你付房租这件事提都不提一下”这样子的言论。我现在住的房子一个月500。
翻译:和对方索要房租不是我的想法,是家里人的。
我个人因为以前没有经历过这样子的事情。所以现在比较纠结。
翻译:好吧,其实也是我的想法。
前期这个男生对我很好,但是随着时间久了就没有之前对我那么好了。
翻译:连500元的房租都舍不得掏,真抠。老娘算是瞎了眼了。
朋友,你这就是典型的“田园女权癌症晚期”啊!
既想让人们觉得你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好姑娘,又想用爱情绑架男朋友为你分担房租,咋什么好事都让你占了呢?
2.
这个女孩最大的问题,就是混淆了人际交往中的“市场规范”和“社会规范”的关系。
这两个名词是什么意思呢?举个生活中的例子你就懂了。
某一天,你正在为搬家的事情而苦恼着,这时候朋友小帆自告奋勇提出帮忙。看到他满头大汗的样子,你感动不已,发誓下次对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时候,自己一定也当仁不让。
在这段关系之中,你和小帆之间是平等友好的,他也并不求你立马做出回报。你俩在这次互动中都享受到了愉悦,这就是“社会规范”。
而与“社会规范”相对的另一个世界的运行逻辑,就是“市场规范”。还是搬家的例子,你花了500元雇佣搬家公司上门服务,虽然你们并不相识,但是由于契约精神的存在,你们还是合作得很愉快的。
在这段关系之中,你是甲方他们是乙方,是典型的“雇佣关系”,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的。而这,就是“市场规范”。
在这里,不存在“人情”一说,恰恰相反,你和对方的关系界限分明。这种关系未必是邪恶与卑俗的,但是它们的确意味着利益比较和即时偿付。
两则规范平行共存,互不干涉,这才保证了人类的“人情社会”高效且和谐地运转下去。
一旦有人脑子一抽,把它俩“打岔”在一起,悲剧就这么产生了。
还记得经典电影《喜剧之王》里,尹天仇和柳飘飘一夜缠绵后的剧情吗?尹天仇以为柳飘飘是要收过夜费的,所以倾其所有把钱给了她。
令人扼腕的是,柳飘飘却是把对方当做恋爱对象来亲热的......所以当她看到这笔“过夜费”的时候,你可以想象她有多么的难过。
同样的,回到知乎这则提问上,我们为什么会觉得女方的想法有些不妥?
很简单,我把你当女朋友,可你把我当成什么了?嫖客?
3.
我比你赚得多,不代表你就可以天经地义地揩我的油。
诚然,把话摊开来说,500元对于男方来说根本不是什么事,付了也就付了。西门君只是担忧一点,一旦这个“潘多拉魔盒”打开了,两个人关系就会变的没那么自然了。
你住我隔壁,所以我帮你负担房租,有道理。那你下次坐飞机去看我妈,是不是也得找我报销?好吧,也没错。那有一天我订的披萨让你拉肚子了,我是不是还得赔偿你补偿金?
击溃两个人感情的,往往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诚如毛姆所言:“这世上最持久的爱情,是那些永远不求回报的爱情。”
说白了,在爱情里所有的计较,都是因为不够爱。
我相信,哪怕对于收入一般的女方来说,500元也不过就是少买两只口红的事情。为了这点小钱去猜忌男友对你的忠诚,至于吗?是你就值500元,还是你俩的爱情就值500元?
无论是什么年纪的女生,高中毕业后都应该学着独立自强。这世上,除了你爹和你干爹,没有哪个男人谁有承担你生活费的义务。
作者简介:西门君,前《跑男》一二季现场导演,目前就读浙大传播学在职研究生。公 众 号《西门君不吐槽》。关注我,毒鸡汤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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