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中学时候看过一篇文章,讲的是两个人同时患有绝症,但当时医疗技术上只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而二人一富一穷,富人塞了红包给医生,于是他进了手术室,穷人只能眼巴巴地等死。除开“贿赂医生”这一因素,富人和穷人谁能享有科技成果的优先使用权呢?
先重新明确下文章的前提设定,“技术上只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说明资源相对人而言是稀缺的,或者说技术的进步需要资源贡献才能实现。一般而言,技术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尤其是前沿关键技术需要巨额资金投入,而资金来源渠道大致有政府,企业,基金会等团体,或者是有实力的个人。
按照市场原则,谁购买科技成果,那么他就享有相应的使用权。如果是政府购买的话,那么相关的科技成果就应被大众所享有;如果是企业等团体购买的话,团体的相关职员就可以享受。文章中“富人塞了红包给医生”,意味着有实力的个人提供了技术进步的资金,或者购买下了科技成果优先使用权。一买一卖,符合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至少从法律上是合法的,至多是道德上穷人获得同情。
如果无法理解这一问题,那么从两个极端来分析。一个是技术极端稀缺,而且这一技术关乎生死,例如《2012》中诺亚方舟的船票。电影中那张船票被卖到了10亿美元一张,穷人甚至中产阶级都不可能买的起这张船票。此时大家就会责问为何这张船票价值10亿美元?从研发诺亚方舟的技术来看,假如一艘诺亚方舟的造价10000亿美元,1000个座位是载人上限,那么一个座位就值10亿美元。当然,如果你有5亿美元,可以提供个甲板位置给你。
另一个极端是技术非常成熟,并且不关乎生死,只是提高了生活质量。例如手机研发技术,如今手机的价格人人都可以接受,虽然经济条件不太好的人需要花费更多的生活结余才能去购买。这个时候也就不太会有人抱怨自己不能享受手机技术研发成果的使用权,不会在苹果公司门前抗议“凭什么你们的技术就只卖给有钱人”。
当然在第一个极端下也可能技术价格并不贵,如《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中那些身患艾滋病的人,每个人需要缴纳500美元会员费就能享有药品服务。影片中某个人身上只有几十美元,问能否入会,Ron直接回绝说那你赶紧挣钱去,别TMD再去买毒品了。500美元,并不高昂的价格,但对于某些人而言是无法企及的高度,此时却没有人去讨论他们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问题。
总而言之,科学技术的研发需要资金支持,在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下,技术成果就存在一个价格,它受技术稀缺程度,与人类生活相关程度,可能购买的消费群体特征等因素影响。谁能提供资金支持研发,或者谁有钱购买了科技成果,那么自然他就享受使用权(如果你硬要说富人的钱是脏的,那么这个问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或者技术开发者无偿共享给人类,那自然也是一大福音,不过毕竟是少数)。
从另一角度来看,科技成果在大众中的普及一般是从富人开始,因为他们能支付的起初始技术研发的巨额资金;在技术成熟并且成本下降后,普通家庭才可能享受该技术的进步。例如疫苗,青霉素,阿司匹林这些医学进步成果,在它们刚被发明的时候,穷人不太可能享受到这些医学福利而只能在病痛中死去,当技术成熟或者被政府购买时,他们才能逃离病魔的手掌。
此时突然想起《遗愿清单》这部电影,Edward和Carter都处于癌症晚期,技术上没法医治,于是他们决定疯狂一把,在生前就完成遗愿。如果此时医学取得进步,能够治愈这一癌症,只是手术费用非常高昂,那么故事的结局会不会如文章开头这般,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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