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朋友发了一条朋友圈,内容大致就是表示对自己之前心情不好时做出的一些伤害到别人的事这种行为,做出一个道歉。本来这条朋友圈算得上是一个积极的东西吧。不过下面有一条评论却吸引了我:
不要难过了,其实人都是自私的,也没有那么多谁对谁错的。
这条评论实在是显得十分突兀了,充满着孩子气。从表面只是出于安慰的目的来看的话。内涵上却是地道的不合理安慰了。以自私心为借口来搪塞混淆对错,这种小孩子般拿着自己当中心,不顾他人感受的想法我也不清楚什么时候突然就流行起来了,成为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光明正大的口号了。
若按照这种逻辑推理下去的话,几乎所有的事都失去了对错。偷东西无错,欺骗无错,自私无错。
可能但这里就有人说我咬文嚼字了。这句话他们就会加上一个前提,不越过法律底线。似乎这样子这个借口就行得通的多了,不过再转念一想。不越过法律底线,似乎也不够,很多缺德的行为也包括进去了。于是乎,有人又说再加上道德二字。这下来,总没问题了吧。这下,那就成了彻头彻尾的笑话了。道德其中从未支持过堂而皇之地架着自私心这类东西。
当然许多人觉得我太严厉了,过于钻牛角尖。只是一句安慰的话罢了,何必如此较真。如若真只是一句普通的安慰,我倒也不至于这番。但环顾四周,发现已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身边人时才叹息。
男女恋爱,始乱终弃亦或是经常性的分手。当下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这个借口是在该领域运用最多的了。谁也没有对错,开始源于一份好感衍生出的占有的自私。最后为了自私,分开,也无过错。全然不谈责任和义务;在社会里,为了上升的机遇而耍各种的手段,到最后也成为了自私心光明正大的借口,无关对错;对人许下的承诺,不能履行,也事出有因。将自私心从口袋掏出来,横在胸口。倒也理直气壮了许多。
当我们意识过来,这个逻辑已经比传染病还要迅猛,渗透到了每一个角落。形成了一个新的规则。最恐怖莫过于法不责众,最后这个逻辑名正言顺地成为了新“道德”的一份子。
很好奇在古代读书人都不耻说出口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如今竟流行于,社会各个知识阶级中。
逾越过道德伦理后尝到的不止有甜头,还有变本加厉的自私和欲望。想象一下,曾子的妻子说给孩子杀猪吃,最后没有执行。却和孩子说,这事妈妈没有骗你,是为了让你更听话而使出的手段,这种欺骗也没有造成什么损失,又满足了自私心,也没有错。那会是怎么样?
尼采说过“人做的任何事都多多少少会和虚荣心(自私)沾边。”本来任何事都带着自私了,如果还不加以克制,拿着自私的借口混淆是非,横行于市,最后道德标准的不断下降,仅凭法律是压不住的。
我再讲一个故事吧,这算是老生常谈了。越南战争中,一个美国士兵打完仗后回到国内,在旧金山旅馆里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午夜,他给家中的父母打了一个电话。
“爸爸,妈妈,我要回家了。但是我要你们帮一个忙,我要带一个朋友一起回来。”
“当然可以。”父母亲回答说。“我们见到他会很高兴的。”
“但是,有件事一定要告诉你们,他在那可恶的战争中踩响了一个地雷,受了重伤,他成了残疾人,少了一条腿和一只手。他已无处可去,我希望他能和我们住在一起。”
“我们为他感到遗憾,孩子,我们帮他另找一个地方住下,好吗?”
“不,他只能和我们住在一起。”
“孩子,你不知道,这样他会给我们造成多大的拖累,我们有我们的生活。孩子,你自己一个人回家来吧。他会有活路的。他如果真的是你战友,我相信他会理解的我们的。”话没说完,儿子的电话就断了。
父母在家等了许多天,未见儿子回来。一个星期后,他们接到警察局打来的电话,被告知他们的儿子坠楼自杀了。悲痛欲绝的父母飞到旧金山,在停尸房内,他们认出了他们的儿子,然而,他们惊愕地发现:他们的儿子少了一条腿、一只手。
故事很老,真实性也有待考究。如果将其中国化,父母的话就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句在中国社会流行了多年的话从来都没有错,错的是在于开口的人。本是用来体谅他人的话,转换了角色,自己拿来说,就显得十足自私了。
自私无错,只是不要将它堂而皇之,更不应借之混淆是非。或许有人觉得宁当真小人,不做伪君子。不过,克制自私也算作伪君子的行为,那我们的道德水平未免也实在太“高”了。
想到这,我又打开了那条朋友圈看了看,很多人都在反驳这条评论,在朋友圈下争论了起来。
看样子,明天还是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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