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走的终究是要走的

作者: 则又何 | 来源:发表于2022-08-19 19:09 被阅读0次

正如此前我说过的“你不想要的东西,生活自然会帮你打碎”。同样,你异常珍视的东西,有一天也终究会以一种你意想不到的方式,自己义无反顾地走掉,徒留你一个人悲叹和感伤。

这是一个有关一支黑色0.5规格自动铅笔的故事。

八天之前,我还拥有这支黑色自动铅笔。笔是我几个月前考研备考期间买的,用的时间不算太长,但频次却高。我是一个喜欢用铅笔的人,倒不是因为能擦除,相反我写错了从不用橡皮擦除,而是直接划掉;可能是小时候用得多,用得顺手,加之我喜欢画画,也都是用铅笔,所以对铅笔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备考期间天天手不离笔,我和黑色铅笔可谓“形影不离”,早已培养出了独有的默契。对于我来说,它早已成为顺手且顺心的存在。它本应该陪伴我走完考研复习的全过程,遗憾的是它“缺席”了最后六天……

其实这支黑色铅笔在“走掉”之前丢过一次,幸运的是第一次丢失我又把它找了回来。

那是考研备考期间的某个早上,我照常来到图书馆背单词,到达自习室后,我取出了单词小本,却找不到经常与之相配使用的黑色铅笔。我把之前固定放铅笔的书包口袋以及其他口袋摸了又摸,但没能如愿找到。考研在即,早上读书时间很是宝贵,我跟自己说:“不就是一支铅笔吗?用别的笔涂涂画画做标记也可以啊!别纠结了,赶快去背单词。”于是我悻悻地走出自习室。外面充满了嘈杂的读书声,更让人心烦意乱。我随便找了个没有凳子的空桌位,努力想要集中注意力背单词,可是心里却一直惦记着我的那支笔。那可是我用得最顺手的一支铅笔,复习过程中的绝大部分练习题都是用它来做的。心里寻思着:“好奇怪!怎么就莫名其妙不见了呢?不行,我得再回去翻翻书包,万一卡在书包的哪个缝里没被我发现呢?”于是我又回到了自习室,把书包翻了个底儿朝天,依然一无所获。“看来是真的丢了,那可能会丢在哪里呢?”我心想。突然想到有可能前一天晚上读完书收拾书包时落在位置上了。因为今天早上来得晚,前一天晚上我坐的那个位置已经被一个男生占了,我心里想着过去问问他有没有看到一支黑色铅笔。还没走到他跟前,他就收拾书本起身准备离开。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箭步上前立马抢占了那个可遇而不可求的“连桌带凳”的空位。几乎是他一离开,我立马就上前坐下,速度之快竟不知从哪里飞出几张皱巴巴的大白兔奶糖糖纸。我从地上捡起这突如其来的“飞天庆贺”放在桌子上……不对!我要问那个男生铅笔的事。但是我只顾着抢位置,没来得及在他走之前问。于是我只能在位置上左顾右盼,桌上地上都扫描了一番,不出所料,无任何踪迹。“好不容易抢到个好位置,就别纠结铅笔了,专心背单词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尽可能以抢到位置的幸运来化解失去铅笔的不快,无奈之下只能低头心不在焉地背起了单词。突然,电光火石之间,我瞄到了右手边窗台上有什么貌似黑色的东西。那熟悉的身影——我的黑色铅笔!天呐!确实是我的铅笔。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过手去拿走了铅笔,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旁边读书的小姐姐可能诧异于我的举动,偷偷用不解的眼神瞄了我一眼。我心里乐道:“不仅抢到了位置,更重要的是还找回了铅笔,简直人品大爆发,幸运至极”。于是乎开开心心地背起了单词……

失而复得的感觉让人惊喜、兴奋又激动,但是寻回之后再次失去的感觉……有些复杂,但称不上糟糕,反倒让人想要有自嘲的冲动:“别得意得太早……”

12月15日,考研倒计时——6天,我的黑色铅笔再次“走掉”并且一去不回。

这天早上,我准备从八点半开始模拟政治考试,在这之前打算先背一下词条。但是因为距八点半也只有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心想模拟之前先去上个厕所。于是我拿着词条小本还有我心爱的黑色铅笔去上厕所了,心想上厕所期间还可以看几眼。其实这种勤奋在我看来是丝毫没有必要的,此前我也从来没有过这种勤奋;此外我已经在自习室外占到了读书的位置,并且难得还有凳子。所以我大可以先把词条本和铅笔放到位置上,再去上厕所,然而我没有。如此看来,这似乎并不符合我的日常行为逻辑和习惯,然而并非如此。我抢到的那个读书位置与厕所的方向是相反的,多走几步路去放本和笔有些麻烦;并且模拟政治考试之前时间不多,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多办事,上厕所的同时记几个词条,是有效利用时间的表现。所以我选择了把词条本和铅笔带进了厕所。这完全是充分且合理的依据,因为其完全符合我的行为逻辑和习惯——怕麻烦以及急性子。但是谁曾料想“不幸”就发生在厕所。我上完厕所起身时,随手把小本本和铅笔塞进了裤子口袋里。奈何口袋“轻且浅”,一个不注意,铅笔就以无可挽回之势一头扎进了蹲便器的排污口,一去不复返。我的黑色铅笔就此葬身于下水道之中。仔细想来这种结果算得上是我行为逻辑与习惯的必然,因为除了怕麻烦和急性子,我还是个冒失鬼。我的此种属性决定了我的铅笔注定会进入厕所,注定要命丧下水道。虽有些意难平,但还是不禁感叹道:“该走的终究是要走的……”

后来我想再买一支一模一样的铅笔。不曾料想,超市中就只剩下虽然外观一样,但是都是0.7规格而非0.5规格的铅笔,我一支一支检查,0.5的确实一支都不剩。我又去了另外三家商店,无奈“知音”难觅,无一令人满意,更别提有一模一样的存在。对那支铅笔我是有一些执念的,但我知道我是再寻不到那样一支铅笔了。即使原来买笔的那个超市又新进了同样的0.5规格的铅笔,又能怎么样呢?终究不是陪伴我长久的那支了……

失而复得,再次失去。这种感觉挺神奇的,正应了那句“世事无常,兴尽悲来”。我突然之间有了一种“铅笔事小,体悟事大”的感受。我以前并不很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对某件东西或者某个人有那么强烈的执念。但是我现在明白了:执念不在于事物和人本身,而在于其中承载和寄托的感情和陪伴。我的铅笔就像是一个陪伴了我长久的人,他见证了我考研路上所有的艰辛和汗水,陪伴我度过了每一次放声苦读与奋笔疾书。我们建立了亲密的联系,我已经习惯依赖于他。我想无论如何我也做不到能够面不改色、心如止水地坦然接受他毫无征兆地丢失与“离去”。但是,当他真正“离去”那一刻,我脑中突然就浮现出一句话:“该走的终究是要走的”;并且嘴角似有微微上扬,自嘲道:“真是不该高兴得太早!”经历过它丢失的小插曲,我仿佛明白了它此刻离去的深意:来时便来,丢时便丢,去时便去,一切不必强求。这并不是说一切早已命中注定,而是说放下执念,该走的终究是要走的,不在此时走,便在彼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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