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贫穷的农村,没有参加工作之前,我身上的衣服和脚底下的鞋,曾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与城市里的人格格不入;我蹩脚的普通话和时不时就脱口而出的家乡话,曾经让很多人为之费解和抓狂。
我曾因此深深自卑过。直到上高一那一年,语文老师让写一篇半命题作文:父亲的__。最后有两篇文章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级里点评,一篇是我的《父亲的布鞋》,另一篇是田同学的《父亲的办公桌》。
当老师读到父亲布鞋上的泥巴和漏出大拇脚趾的洞的时候,班级里的同学顿时捶胸顿足,笑声一片,当时我恨不得把脑袋埋进桌洞里。而田同学父亲的那张可以代表局长身份的办公桌,无论办公、无论阅读、无论接待来往客人,均被他用华丽的辞藻描述得那么高大上,那么彰显身份和价值。
显然,我们两人的文章没有什么可比性。可是那一次,语文老师郑重地拿出接近半节课的时间,让大家为我们两人的文章投票,非要分出一个高下来。一共八十一个同学,除去我们两个,还有七十九人,每人一票,老师的一票顶十票。结果统计出来,我得票六十三票,田同学得票二十六票。老师把他的票果断投给了我。一边是我的错愕不已,一边是田同学的泪洒当场,他输得相当不服气。
时隔多年,我对当时那个场景仍然记忆犹新:老师没有做过多解读,只是低沉地说了一句:“在我看来,能打动人心的文章,就是值得得高分的文章,我们继续上课。”
从那以后,我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渐渐摆脱了来自农村的自我束缚,渐渐萌生了前所未有的自信心。
我努力地练习普通话,积极地参加班级活动和学校活动。就连我之前最发怵,最不自信的演讲比赛,我也无知无畏地参与其中。让我难以置信的是,十几个评委竟然没有过多在意我那实在蹩脚的普通话,竟然没有注意到我如同筛糠一样发抖的身体,他们似乎都被我倾涌而出的激情给折服了,我罕见地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清楚地记得,我的语文老师冲着我竖起了大拇指,一向矜持的她,露出了少有的灿烂笑容;就连和我“水火不容”的田同学,也罕见地跑过来和我握手,向我表示祝贺。
一个人,一旦内心被自信附着,爆发出来的能量,实在是难以估量的。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无论是求学,还是工作,不管起点在哪里,我都被内心的那份自信结结实实地推动着,舍我其谁地向前努力奔跑。
从自卑走向自信,在我的内心深处,感慨很多,感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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