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写的时候,就像一个可耻的孔雀,轻佻、取悦,尽量在展示自己。我感到可耻。”
这是阿乙在《阳光猛烈,万物显形》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这句话是一种警示,写作者往往会陷于自我迷恋而不自知。炮制垃圾、无言其烦地自我重复、毫无新意地生拉硬扯、面对素材不加拣选,都是年轻写作者易犯的病。
很不幸,我也是其中一员。
面对可以尽情展示自我、添加履历标签的机会,我像条狗一样,答应所有。代价是失去全部的话语权:书名、封面设计、内容掌控、营销上的主动。之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在23岁那年,出版了。
它有一个不明所以的书名:《比生活更重要的,是生活方式》。我根本不明白什么是生活。哪有什么资格去谈论生活及生活方式。但为了映衬标题,我还是写了一篇同名文章。极尽卖弄,轻佻浮躁,连自己都无法说服。我为自己感到可耻:我写了一本我根本不愿意拿起来重读的书。
2.
真正的文学,从读者的行为而论,最起码它是让读者有欲望拿起来重读的。我的处女作只是一部可耻的鸡汤、情感及肤浅的谈论写作的文集。
为赶稿,我用不足40天,写了近8万字。有读者说,我的好多文章都在自我重复:同样的观点、同样的素材、同样的事例。我知道,然后还会可耻地对他们解释:我活到这个岁数,只经历了这些,又不想写假的东西;体裁方面,还得是鸡汤;在写作的过程中,不断质疑自己这么做的目的,又架不住名利心的驱策;所以最后,这本书就成了这个鬼样子。
一本鬼样子的书,有什么价值让读者重拾翻阅?
没有。这是我的答案,也是读者的答案。
3.
我的文学老师们,都曾教导我,要去写你愿意去读的作品。时过三个月,与出版社的联系渐弱,我终于有勇气正视自己。当初,渴望出书,有三个原因:其一,诸多朋友都出书了,自己没出,我至少得和他们一样;其二,写作十一年,有一本真正意义上出版的书,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不管什么书,先出了再说;其三,名利心。名,它会让自己成为所有同学圈甚至老家,第一个出书的人;利,它至少会给我带来一万小几的稿费。
多么卑劣的想法,从未考虑过文学本身在我的生命中,所占据的意义。我感觉,我在玷污自己十一年所养成的文学审美。
蔡崇达说,要写十年后回看觉得对得起自己的文字。(大意如此)不用十年,一个月后我就已经深感愧疚了。
如今,它都没资格上我的书架。书架上可是塞满福克纳、陀思妥耶夫斯基、马尔克斯等大师的地方。这种地方,岂容跳梁小丑踏足。庆幸的是,我还有自我警醒的能力。
4.
第一本书销量不怎么样,都没加印。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其实,我并不希望它能加印。最好彻底抹除掉它的一切踪迹。因为害怕它的存在,会让读者对我产生误读。我确信,它不能代表真正的我。
你看,我那名利心又冒出来了。写作,便是苦修。对得起自己的心情和十年后的自己,才是关键。所以,在它出世的一个月后,我就告诉自己:我再也不出鸡汤书了。我要写故事。我要写小说。我要写真正的文学。我要写自己愿意拿起来不时翻看几篇的东西。
我认识的几个编辑,都说故事的选题不好过;现在的市场对鸡汤的接受度更高,或者是张嘉佳式的情感故事。没办法,我只能继续经营自己所谓的名声,增长可能的粉丝数量。这是为自己赢取战胜市场法则的筹码。同时,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我必须提高讲故事的手法。
停止抱怨,停止发泄,停止像一只孔雀般轻佻浮躁地展示自己,读对得起自己的书,写对得起自己的字,哪怕无书可出,也好过再恶心自己一遍。
这是我给自己确立的底线。逾越底线是对自己的背叛。避免成为自己讨厌的人,是我2017年首先要做的。
永远记住,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坚持日更,不出意外的话之后会每天12点左右发文,欢迎交流。
关于转载问题:请统一简信联系我的经纪人阿肆呢。
网友评论
媚不媚俗其實不是創作的重點,有時候為了觀眾而媚俗,反而是一種勇氣。
欣賞你渴望更高層次的風骨,但覺得不需要對自己這麼殘酷,
對你說,也對自己說。
支持这样的活着
就像网络小说,有写得很不错的,但因为劣质的太多,所以很多人骂它,说它毫无营养、影响三观之类。
猛将兄高才,想必只是习惯这样,才落了下乘。我敢打赌,你有一天也会因为文章有大量重点而如今日之羞愧。
做好一件事,总是需要一个过程,经过了一个阶段,迈过一个坎儿,才能看到更远的前方,这已然到达了一种儿境界。
读书人是
写书的人更是
我曾对城主说我是他脑残粉,现在想想也不是脑残啦,是真的喜欢他的文字,还有他对待文字的执着和严肃
其实,新书没那么糟糕了。只是一向对于文学严肃,一直渴望写小说的他,第一本终究不是自己的最爱。
看到这篇,我是佩服他的。因为勿忘初心,方得始终,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会一直努力。
我想对城主说:愿你日后的每一本书都可以与大师的作品放在一起。
三毛曾说,面对采访,最喜欢的一部作品,她想回答下一部,却一直说每一部都喜欢,是因为她真的喜欢她的每一部作品。希望日后的城主也是如此。
加油加油加油!记得哦,我一直是以你为榜样和目标的。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