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你舍不得睡的人

作者: 胡壹刀 | 来源:发表于2018-09-24 19:53 被阅读102次

丁枫今天忙的上蹿下跳,为了腾出足够的时间收拾屋子,哪怕买好了三天份的食材,自己也是吃外卖草草了事。收拾完了阿宝遗留的祸根,看着焕然一新的屋子,丁枫才满意的走进厨房。

和元岚的上一次见面可以追溯到两年前,具体有多少天丁枫还没来得及细算。模糊记得那一次的离开,也是夏天吧。直到昨天元岚发消息问他在不在家时,他才想起,原来她已经毕业,离开这座城市一年之久了。

丁枫喜欢做菜大概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下功夫认真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讨好要求极高的前女友。元岚为什么来,要来多久,要做什么,丁枫并没问,只是满怀期待的等待。

丁枫每一次与云岚见面都离不开吃饭,是因为元岚太瘦,丁枫想让她长胖一点。元岚具体瘦到什么程度,用元岚当年的话就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要是左胳膊压到右胳膊,会把自己硌醒。

丁枫在做饭的时候思考了很多事情,两年前,如果不是阿月的出现,自己会不会和元岚走到一起。两年前自己如果不离开,命运会不会因此不同。而这两年的时间,元岚又发生了哪些变化,算了答案很快就会揭晓。

元岚的微笑原来还是同以前一样温暖,眯起的眼睛像倒着的月牙。丁枫还是像往常一样提起她的行李,拉着她纤细的小手。平淡的说:“你送过我那么多次,但仔细算来,我还是第一次接你呢。我以前念书的时候,从来都是独来独往。但这次一个人飞回来的时候,那感觉,真是一言难尽。”看着坐在身旁的元岚睫毛颤动,满脸疲惫却勉力微笑。

“你说你何必坐火车,还是硬座,十几个小时多折腾人。”元岚从来不想让人担忧,顽强的解说着自己是多么的幸运,成功补到了卧铺。然后和还两个小姑娘相谈甚欢。以及因为改变了行程的日期,才不得不随便买了车票。

丁枫绝对相信她有这样的际遇,但不觉得这跟运气有半毛钱关系。元岚是个善良的人,记得有次走在街上,快递的箱子掉了,她却自不量力的妄图用那瘦弱的身体,去搬那有她三分之一体重的箱子。而她的单纯则是义无反顾的相信丁枫是个好人。在元岚的世界里,她从不假设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先是以诚相待。

元岚睁开眼睛,撑起身子,看到蒙蒙亮的天,太阳已经下山了,虽然天空还依然明亮,“天啊,我睡了这么久?没有打呼噜吧?”丁枫正把头探出车外抽烟,"我恐怕瘦子是不会打呼噜的吧。”元岚说:“那可不一定,我见过你打呼噜。”丁枫粗略回忆了一下,不记得自己在元岚面前睡着过。

“你这个人就是嘴硬,明明都累成狗了,还非要说不累。一闭眼睛就睡了两三个小时。”元岚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那愧疚和歉意的眼神让丁枫看着很生气,人善良到一定程度,总是让关心和爱护他的人很难受。一是嫉妒,二是担忧。

元岚早已经习惯了在丁枫家做客,与丁枫的妈妈也有一面之缘,颇得喜爱。而丁枫在元岚妈妈的眼里,认定是非常值得信赖的朋友,至于元岚在她妈那里美言了什么丁枫不得知晓。因为元岚的箱子里,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其余全是元岚妈妈让她带来的特产。太生分了,来就来嘛,还带什么东西,大老远的,网上啥买不到。丁枫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想的是,我要不是打你女儿的注意,会对她这么好吗?

丁枫坐在餐桌前等元岚,“这是我用了跷脚牛肉的材料,用水煮牛肉和冒菜的配料,自己瞎做的一锅。这个茄子是我在贵州学的,这个东坡肉,我挑了好久才找到这么漂亮的一块肉。还有这个是我今年初去青城山买的腊肉,历史悠久。我想你们女孩子不爱吃肥肉,太油腻也不好,我就做了几个青菜还有粉蒸肉,菌菇汤。这个饺子是隔壁街王大爷店里买的,说了好几次带你去吃他家的红油水饺,一直没去成,今天只好把材料买回来自己煮。”

元岚湿着头发从浴室出来,看到桌子上十几个菜后满脸恐慌,“这么一会你就做了这么多菜?”丁枫笑着说:“我从早上就开始准备了,虽然明知道吃不完,但也不知道怎么的,一做就是一桌菜。觉得你饿了,就应该会多吃点吧。”元岚用毛巾绑住头发,第一次见识到这个技能的时候,丁枫简直惊呆了。“哎,每次都是这么多菜,好感动,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吃吧,别客气,就当自己家。”

丁枫和元岚相视一笑,开始相互交代空白期的际遇。例如丁枫的女朋友前天回家了,要一周后才回来。爸妈又出国工作去了,一年半载很难回来。而元岚则是请了年假,总计有接近十天的时间,这次回来想要去一个她心心念念的地方。还有丁枫这两年的行程,当年离开这座城市去了前女友那里,得到一众朋友的鼓励与支持,结果一年后还是分手了。然后为了散心买了个working holiday名额在袋鼠国玩了半年。

"我毕业的那会,准备考研,在这租了个房子。一个人待了半年,算算那个时候你应该在国外,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没联系上。我和他异地恋的第5年,他不打算见我,我也去不了美国,最后半年我们就像断了联系一样不了了之,那段时间状态太差,没考上。”

丁枫握着筷子盯着元岚看了好一会,她说的很平淡,就像喝水一样平淡。他了解元岚的性格,外强中干,多大的苦也会憋着,她从不抱怨,不会在别人面前反复唠叨诉苦。她总是像太阳一样散发着光和热去温暖着身边的人,但好在身边的人也不少会如此的温暖着她。丁枫知道,哪怕她不用做出悲伤的样子,只要皱一下眉头,就会有人争着去呵护。丁枫有些后悔,自己那个时候与阿月也处于冷战期。自己为什么没有回来,好趁虚而入。

当然这些丁枫也只是想想。过去不可改变,但未来充满未知。丁枫注意到元岚只穿了一件睡裙,连内衣都没有穿,单薄衣服下的两个凸点明显可见。元岚随手撩了一下头发,认真吃饭。

“我一直都知道你是异地恋,没想到那么远。我们那时候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在这方面还真是头回说。虽然你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当时内心的活动肯定是狂风暴雨,翻江倒海吧。”

“你呢,你当时你和她那么好。我和白菜都很羡慕,朋友圈里看着你们走遍全国,跟现场直播一样。”

丁枫笑了笑,“现在知道秀恩爱死的快是什么意思了。跟她分手以后,我一年都不敢发朋友圈。”

元岚说她跟他男朋友的故事要从很久以前开始讲。她的家境不如男朋友,男方的家里一直反对。他的父母甚至没有见过她就发对,而反对的方式也很直接,就是隔绝一切他们见面的机会。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很叛逆,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渴望。当能得到一点的时候就觉得弥足珍贵,有那么一瞬间,有一种幻觉,为了他为了这份爱,生命都可以不要,那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

但是当越来越力不从心,发现一切都那么不可战胜的时候,人就会动摇。我上大学那年他出国,我们俩裤子都脱了,他妈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就要回家。说到这里元岚和丁枫都笑了。后来我们一年能有一两次见面的机会都不容易,暑假他一般都会回来,寒假则不一定。而且他暑假的时候我还在上课,他只敢回家,连来找我都不敢。

我试过翘课回去找他,但是没用。他太听父母的话,几乎不敢违逆他们一点。后来我们见面越来越少,我们从打电话变成发留言,有时候好几天都不会回。最后变成写邮件,我们都长篇长篇的抱怨去责怪,去怀疑对方。我一直以为我爱他,知道现在我明白我错了,我恐怕早就不爱他了。

我只是想证明自己是一个痴情专注,可以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人。但是现在回想一下,那时候觉得很重要的东西其实也没那么重要。结婚要面对公婆与另一家人,离婚则代表抛弃不忠。有孩子就要考虑学区房和培训班,更不要提我自己觉得自己是个孩子。现在工作能养活自己,过想过的生活,周末去几百公里之外听一场演唱会。做什么都是以自己快乐为目的,多好。

丁枫听了元岚的话,并没有去发表任何见解。一个人该怎么去生活,其他人没有发言权。经历痛苦所获得的经验,是自己内心会遵从的规则。

“我接下来说的话,可能会让你讨厌我。因为我从认识你的那一天起,就刻意隐瞒了一些东西,现在觉得也没必要掩饰了。”

我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只有你来送我,我当时有那么一瞬间想留下,可是你已经有男朋友。我思来想去,以你的性格,在你有男朋友的情况下,我没机会,我不想等。

看似我就那么随她去了,其实当时如果我不去。恐怕我和她也就完了,我们之间也出了一些小问题。我和她的生活观念,多少有些冲突。

当时我们十个朋友一起出资开公司,我占股不少。那正是公司起步的艰难时期,但你也知道当时我在干什么,我在陪她全国各地的玩了一年。我自认没有什么本事,但有些东西是不可替代的。他们对我是无条件的信任,我有能力为他们独当一面。我的一群朋友,与我多少有了一些隔阂。

再后来,我离开这里,朋友们虽然祝福,但是多少都认为我有些玩物丧志。是多少年的情谊换来他们的理解和送别,虽然你跟阿月很合得来,可是她几乎不太会和我那些朋友主动说话。这些其实也不能怪她,我从小就是在街上长大的,我喜欢和人打交道。她的家庭原因造就她几乎对此毫无兴趣,她愿意活在自己的世界,或者二人世界里。

去了大城市我才知道什么叫大户人家,阿月之所以只想着玩,并不是因为她贪玩。如果你家有特别有钱,而你亲戚朋友都不在上班,天天聊得不是股票就是投资,要么就是在哪里开个店面买个房子买什么车,那恐怕也不会想着去工作,毕竟上普通的班能挣多少钱。

而我去了另一个城市,我也不能天天闲着没事做,就索性找了个工作。头半年还好,我们几乎没有大的争执。到了后面我们的矛盾也激化出来了。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她的母亲觉得她大了(二十四)该嫁人了,虽然知道我的存在,但是觉得门不当不户对,也不希望女儿嫁到外地去,就要给她安排相亲。开始要求高,要有钱,长得帅,有房本地人。

其实以阿月的条件和家境配得起这些要求,但是他们那流行早结婚,这种档次的男的根本不愁娶,估计三十以下的早结婚了。后来她妈给她找的相亲对象更是高矮胖瘦歪瓜裂枣,唯独把本地人三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最后我实在气的不得了,去跟他妈见了一次,这不聊还好,一聊就谈崩了。我和阿月都不喜欢她们哪里的生活节奏。我讨论过结婚后不在那边生活。

倒不是他妈开的条件有多苛刻,至少在她的立场中,她的初衷都是好的,谁不希望儿女过得好呢。可是谁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倒不是我们家在那买不起房,按照我全家人目前的挣钱速度,再出售包括祖辈给我爸妈的全部资产,可以买一套阿月他们家现在那么大的一套房子。可是你觉得谁家里会为了结婚做出这样的选择。

这是一道送命题,我算来算去也算不出更好的答案。而这个世界上如果一定有一个敌人是你绝对无法战胜的,那就是你的未来丈母娘还没有成为你的丈母娘的时候。再后来我们的相处变得平淡,她厌倦了奔波的疲劳,被消磨了激情。总是用消极的情绪,潜移默化的感染着我。而我也缺乏在那里长期工作奋斗的决心,出工不出力混个一万来块的工资。

到了后来,我们甚至能一个星期都不见面,时间磨平了我们的热情,我甚至弄不清什么是爱情了。于是我决定与她分开一段时间,弄了个旅游打工签,在澳洲待了半年。回来后再跟她联系的时候,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她说家境不如我,也不是本地人,她不是奔着结婚去的,她只是想有个人爱她,而他恰巧出现而已。

我在国外的时候,和一个广州的姑娘在一起。我背叛了她,她也背叛了我。虽然看起来很公平,但后来我想到她的时候还是会流泪,我想,我还是输了吧。可是爱情哪有胜负之分。我一直觉得我这一生不会更爱一个人超过她。因为我学会了,不那么拼命去爱。两个人在一起,真正的爱过,撕心裂肺沁入骨髓,也没什么遗憾了。任何人和另一个在一起久了,总会被生活的琐事消磨光芒,也总会改变需求的方式。在有了阿宝之后,我还是相信爱情,但再没有那份执着。我想我再也不会再因为任何人离开我背叛我而伤心,因为我心里已经随时准备去接受这一切。

丁枫在梳妆台前为元岚梳头,元岚的头发去年剪过一次,已经无法及腰。她说是为了纪念爱情而剪短头发,要不是怕丑,她恨不得把那五年剪光。抚摸着那柔顺的发丝,丁枫眼中晃过几个人的面孔,他偏爱长发。元岚总是带着微笑,仿佛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非常美好。她单纯但不代表她傻,她不会不知道自己有多美,对男人是多么诱惑。

但他愿意相信丁枫是一个君子,不会撕开她的衣服,因为他们早已经独处过很多次。丁枫害怕她不会拒绝他,也不会拒绝别人。他想要保留元岚那一份纯真不折在他这,却又不甘心落入任何人手中。可他已经有了女友,他一个人能呵护过来几个。丁枫借口她旅途劳累,为她按摩梳头。

两人在一番交流之后,达成了一个共识。父辈对我们这一代人的感情干预太多,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更多的目的是处于资产的保护。为防几代人辛苦的努力落入他手,选择强强联合确实是无可厚非。而无论是哪一方过于超出另一方的资产,在实际生活中都会引发各种矛盾。这就是现实,只是直白的说出来,会让人难以接受。

丁枫按累了,把手搭在元岚的肩上休息。“我这前半生都在被授予各种道德规范教条与准则,我脑子里能找出一百条先贤圣明之道,来证明真爱至上应该不顾一切去追求,可我也能写出个十万字论文,来证明:我喜欢你,但离开更好。人生不易,且活且珍惜吧。对了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元岚点头,“记得呀,在达瓦更扎。”

丁枫摇了摇头,“不,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地铁上,你和白菜在商量去哪玩,我就在你们背后。用备忘录记了你们的行程日期,早你们一天到,结果你们遇到堵车,我在村口等的都绝望了,才等到你们。”虽然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但是想起来还是满心的欢喜。“我本来要坐两站车,结果跟着你们多坐了二十几站,还要坐回去。好在我当时没放弃,不然这辈子和你不相识。”

元岚听丁枫这么说,比他笑的还开心,开始认真回忆每一个细节,“现在一想还真是那么巧,我们正好在村口遇到,跟你问路。你车上刚好又多带了一顶帐篷,还有被子,不然我们要冻死在山上。还顺路把我们带回学校。不行,这个事我回去一定要告诉白菜。”

丁枫问道,“你就不问问原因吗?”

元岚假装惊讶状的笑道,“大家从一开始心里都明白,又何必要说出来了。”元岚直勾勾看着丁枫的眼神,像是看穿了他一样。

“我一直以为你又傻又单纯,害怕你会因此受到伤害,现在想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根本舍不得对你有一丝丝的伤害。”是啊,像元岚一样的女子冷暖自知,缱绻决绝,触觉明锐,丁枫仍然能感觉到心动的感觉。

“那你以为我不喜欢你,我会不停的来找你,每次三个小时的来回,我做什么不好。这次我就是想来看看你,你要是过得不好,就跟我走。过得好,我就走。”

元岚那又细又白的胳膊挽在丁枫的脖子上,用她那的额头蹭着丁枫的脸颊。丁枫终究还是经不住诱惑,抱住了元岚的腰,“那我们今晚一起睡吗?”

“和上次一样,睡一张床,但是不能做什么。毕竟你有女朋友我们不能绿她,不是嘛。”是啊,这样的夜,曾经有一次,如果当年不离开,一切又会变成怎样呢。

“明天再去一次达瓦更扎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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