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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的读书群里,江雪阁老师推荐了被誉为“20世纪最后一个散文家”和“农村哲学家”的刘亮程的作品。
“初识”刘亮程是他的《一个人的村庄》,第一缉的开篇是《狗这一辈子》。读后,我记忆的长河便开始涌动,整个身体仿佛置身于一片空旷的天地之间,四周狗声大起,于是我写下了《关于老家的狗》和《关于新家的狗》两篇文章,记录了狗的生与死、死与生。
英国作家毛姆曾经说过:作者要将一定数量的短篇归拢成一本书,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安排它们的顺序。
我想随笔亦是如此。
不知道刘亮程为什么把《狗这一辈子》放在《一个人的村庄》的开头,而不把后面写的驴、马、虫放在前面。也许这是因为狗的特殊性吧。不管人通不通狗性,反正狗通人性就像普遍的真理一样被我们所知。
这篇随笔不到1300字,不妨全篇一起解读一下。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作者一上来就感叹。说的是狗又好像是人。狗,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那么人呢?其实并不比狗强多少,有时候活得如履薄冰、好生无奈。聪明人会暗自庆幸自己选择了中庸之道,既不往左偏移又不往右偏移,选择了中间的才是最稳定的、最安全的。掌握好分寸,不走极端,把自己管好看好,便不会像狗一样即使被剥了皮被炖了肉,还不知道为什么。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这一段,刘亮程把人给嘲讽了一把: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这让我眼前浮现出一批批有点“资本”的家伙们,他们躺在功劳簿上睡着大觉的无聊丑态。比起人,狗知趣得多,尽管它的见识并不少,知天命的态度决定了它最后的自由:交给时间和命。而不是像我们有些人,总是被时间追赶着,即使浑身零部件损坏,自己也做不了主,被所谓的先进医学插上无数管子而苟延残喘地活着。要么,就连狗都不如。与过剩的医疗相比,又有多少人得不到最适当的医学上的优惠,他们忍受着痛苦并不是因为他们想活下来,而是因为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于是,狗与人,又是一样的。一条老狗很像一个沧桑的老人,一个沧桑的老人又很像一条脱毛的老狗。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股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承受一切。
读这一段的时候,作者好像诱导我把自己想像成一条老狗:老得没人跟你计较什么,老得你能去哪儿就去哪儿,老得你想见谁就见谁,老得终于获得了自由——我想我终于熬出来了。可是事实上并不简单,因为你想见的那些人也老了,你见到的只是失望。即使你老了,还要承受一次次失恋。你的记忆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早知道这样真的应该像狗学习,远远躲开。
所以,刘亮程的语言又具有自然的代入感,而且一个“熬”字,便道尽了狗的一生也隐喻了人的一生。这种代入感全篇处处可见。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乡下的狗是最忠诚的,乡下人对狗的要求就一个:把门,把人的门。这没办法,因为人的鼻子和听力都不如狗的鼻子和听力。但是人有眼力。这一段作者从来访者的角度写了狗的敬业精神: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
也许,作者隐喻着狗仗人势的意思?也许没有,只是狗确实忠诚,而人太过于敏感罢了。说什么未与人来先与狗往?狗委屈地说:我只是想好好地工作而已,你们人把我想复杂啦。
唉,听听狗声吧。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 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不喊了。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这两段,通过狗,作者把人性刻画出来了。主人很会利用狗,理所当然地让狗冲在前面,如果踩了雷,死的、挨骂的先是狗;如果安全了,狗还在傻傻地冲,那就是不识时务了,挨骂的也是狗。不管被谁骂,总是被骂。
人,不也如此?被客户骂被领导骂,回家还被老婆骂……道歉不是、闭嘴也不是,“扣你这个月的工资!”“没钱这个家怎么过?”比起狗,人真不如狗。地上一百元钞票和一块儿骨头,狗拾的是骨头,人肯定不屑于骨头,快手拾起百元钞票还骂狗好傻。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忌。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有人说刘亮程的用笔干净,而我认为是干脆、利落。人是万物之灵,所以,人与人之间可以藕断丝连,可以弄出点感情,可以随时随地拥有爱情、献身爱情。抛开道德的面纱,一个男人可以拥有一个或者多个女人,一个女人也可以拥有一个或者多个男人。但是狗不行,是为了繁殖而结合,绝不能谈感情。这里作者对狗透着隐隐的同情。
这句话说得轻巧,实则沉重。这让我想起一些原本不该发生而确实发生在当今社会的事情。有时候,女人的命运真的不如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文章写到这,作者是希望我们思考一下:狗的使命是什么。我敢保证,这个奇怪的问题你可能从来没有想过,换句话说,人从来没有站在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如果我们把换位思考的方式用在狗身上,那么我们的社会,人与动物共居的世界也许会更加和谐一些。
其实像梦一样飘忽的不仅仅是狗这一辈子,岂不是人的一辈子呢?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远、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这一段是我最喜欢的文字。作者借狗叫声,告诉我们天地之间的所有万物原本是一体的,是不可分开的。静与动,生与死,其实就在一瞬间,都是一个境界。人在做天在看,狗在叫地在听。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文章最后,作者让一条老狗出场,走向结束,也是走向重生。这是一条有故事的老狗,它看尽世间所有,它无论走到哪里,便是其中的一部分。是黑暗的一部分,是村庄的一部分,也是人的一部分。而后它冥然入睡。
我开始羡慕这条老狗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能够放下所有,坦然以对。
于是我顿悟:读《狗这一辈子》,其实 ,我是在读我自己……
刘亮程说,《一个人的村庄》是在他二三十岁的时候稀里糊涂地写下的。那个时候他能跟听懂风声,可以跟石头说话,与虫交流。我想,他也同样能听懂狗语。所以他的语言是独特的,是客观而又灵动的。有人形容他“身边小事皆可入文,村中动静皆可成诗”,而我认为刘亮程的散文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是:他对生命的敬畏和怜悯之心。也许这就是我们追求的文学作品中的“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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