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一直觉得我会是拯救世界的英雄。
当然我不想像超人一样穿着红色的内裤蓝色的健美裤出去拯救他们。
但我还是有一些英雄主义思想的。
小学一年级,每天都要走一段路去学校的我们,突然有一天给了我一个责任,我不知道那时候的自己在想什么。
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被热水烫了双脚,当时看到她那一双晶莹剔透的脚的时候感觉的确挺害怕的,当然她在痊愈之前都没办法跟我一起去上学了。
我当机立断做了个决定,我要背着她去上学,然后在那段日子里,原本每天早上非要赖床赖到快迟到才会起床的我,每天早上早早去她家等着做免费的交通工具。
我一直以为我是天生神力,不过也有可能是那个时候的练出来的,说实话挺佩服那个时候的自己,这可能是我做的最骄傲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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