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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喜欢的那个人,是用来怀念的

十七岁喜欢的那个人,是用来怀念的

作者: 无忧的诗 | 来源:发表于2017-12-19 08:59 被阅读424次
    十七岁喜欢的那个人,是用来怀念的

    01

    李雷和韩梅梅的名字躺在很多人的中学课本里。

    How are you?

    I am fine,thank you.

    and you?

    那尽是些,即使时间过去很久,也能脱口而出的片段。

    可是蛮奇怪,因为当时并没有要多么刻意地记住它们啊。

    前一段,大概是《小美好》刷屏的时候,看过了很多甜腻的花絮,终于明白,江辰那样的男生并不会属于我,也不属于我们当中的很多人。

    在爱奇艺的同类推荐里,找到《李雷和韩梅梅》这部电影。

    熟悉的感觉涌上来,情节设计并不繁复,甚至说有些空虚,可能是时间的限制,单靠纯白的对话和波澜不惊的梗概,难称得上丰满。

    这次漫无目的观赏过程的动机,纯粹是我想知道,很多年前总是并排出现的,尖子生李雷和普通女生韩梅梅,现在怎么样了。

    我在心里暗暗期待着,拜托拜托,千万不要是楚河汉界,距离遥远到看不清。

    这份期许来自——少年时代剔透纯粹的喜欢,一定要有最完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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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电影里的很多细节是让人感动的,韩梅梅那样的女生,是我非常羡慕的类型。

    有大把大把的勇敢,并且多于羞怯,面对欣赏的男孩子,是会收起自己的锋芒,在他的教室门口徘徊很久啦,但在最后一刻还是会拦住他,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轻轻地问,诶你选文还是选理?

    十七岁的喜欢能有多少顾虑,是像水晶一样,透明发光的。

    见识还浅薄的高中时代,看见一个投中篮筐的背影,或是因了一句话,一个回头,他在一个阳光很好的早上穿了一件白衬衫,慢条斯理地给你讲了一道题。

    就是在很多这样的瞬间里,少女心绪久久不能平静,偷偷投过去的目光,已经溢满了藏不住的欢喜。

    他是神,是光环,是暗夜的灯火,是一家旧旧音响店里深沉的吟唱,是穿越了众生人海的坚定抵达。

    有多喜欢?就是这么喜欢。

    在后边跟闺蜜细细碎碎地念,红着脸指给对方看,串通一气地互相出主意,什么时候去告白啊?

    广播操最喜欢做一个回头的动作,终于,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看到他头发的形状了呀。

    有时候当着男生的面被揭穿,赶忙去拦,截下“你喜欢他什么啊”的后半句话。

    有一天欣喜地发现,当你仰望星空,你觉得你在看星星,星星也在看你。

    两个人的心思终于都明了了,放学后他开始送你回家,不算短的一段路,总是希望它能再长一些。

    他迟疑地注视着你,然后伸出手。

    偷偷地牵手,拥抱,然后分别。

    那种感觉远去很久。

    因为后来有些东西,挡住了这种非常容易冲动,也难能可贵的情感。

    在很多瞻前顾后的时刻,遇到很多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情形,听了很多言不由衷的声音,被社会打磨和伤害,就,更加谨慎斟酌——再没有迎来一次,愿意为他负了全世界,这样的莽撞了。

    可能也有人对你好,也不是不舍得为你花钱,半夜里他也会搂着你看星星,许诺一个未来。

    可你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份好,要反复掂量,来来去去地考虑。

    他会不会有点大男子主义了?我为他放弃一切,他会不会背叛我?三十年后,他会不会也变成一个油腻的中年男人?

    怎么讲呢,即使是真心实意地被人家喜欢了,你也接不住的。

    十七岁喜欢的那个人,是用来怀念的

    03

    忘了提,有首歌,也叫《李雷和韩梅梅》,相比之下,结局就有些锋利,让人失望。

    但又在意料之中,好比是,我们都知道童话不过是些美丽的骗局,但所有人,却又喜欢这些显而易见的谎。

    后来听说李雷和韩梅梅

    谁也未能牵着谁的手

    Lucy回国 Lily去了上海

    身边还有了那么多男朋友

    Jim做了汽车公司经理

    娶了中国太太衣食无忧

    林涛当了警察

    Uncle 王 他去年退了休

    剧本已经写好。

    多年以后,当散落人海的李雷和韩梅梅再次相遇。

    回想起当年那段心照不宣,彼此都小心翼翼不去捅破的暧昧。

    回想起那一段充满梦想和激情的青葱岁月。

    回想起已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回想那时的喜怒哀乐。

    当回忆戛然而止,两人擦肩而过,彼此都没有说出那句“好久不见。”

    因为他们都已经有了另一个他和她。

    林涛在警察局里做着户籍统计工作,稳定而无聊。

    Lucy回国嫁人,当了家庭主妇,每天为照顾三个孩子头疼不已。

    Lily在上海当白领,在无休止的加班中度过每一天,自己都数不清自己有多少前男友。

    Jim成了大家心中的成功人士,有房有车有娇妻,却总感觉生活越来越无趣,妻子越来越衰老。

    uncle王退休了,儿女去了国外定居,每天只能靠跳广场舞消磨时间。

    每个人都过得不错,每个人都过得不好。

    只有天空中,那只叫Polly的鹦鹉还在自由地飞来飞去,它永远都不会衰老,就像年轻时的他们,就像年轻时的我们。

    这是最现实的结局,一切归于平静了,一切也都回不去了。

    二十好几的我们,以此为代价,去换来更多的东西。

    十七岁喜欢的那个人,是用来怀念的

    04

    好多次梦见过一个少年朝我微笑,说你好,他还是那个模样。

    可我知道,十七岁的美好,只有一次。

    一次英语演讲里,我提到,想回到那些日子,再见见喜欢的人,谈一场恋爱。

    老师说,你不要遗憾,现在也可以谈。

    我说,那不一样了。

    越是想接近那些阳光空气都纯净的日子,越是永远无法回到那些日子。

    就好像是,瓜子已经被吃下肚子去,我们所做的事,不过是捡拾起散落的一些瓜子壳,捧在手里,端详它的花纹,凭空想象它应该是甜的,咸的,五香的,椒盐的,甚或还有些许牛肉干味儿。

    那也就是,我怀念的。

    十七岁喜欢的那个人,是用来怀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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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Eric阿落:喜欢那句:那不一样了
        半晚上突然想起她
        是啊。
        不会再有人给我一个十年的年少轻狂了
        无忧的诗:@丶阿落丶 有故事的你❤
        抱抱你☀
      • Te一Barcelona:17岁喜欢的少年还是十七岁的模样
        无忧的诗:@Te一Barcelona 他永远是十七岁的模样 他不会变 变的是我们
      • 老po锣:十七岁时,我好像喜欢俺们化学老师😊
        无忧的诗:@老po锣 也许是一种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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