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是活着?怎样算死去?生死的意义?
人啊,总是不停的思考着什么,仿佛脑子不用就不灵光了,然事实却也如此。
在我的时间中,我确实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去思考,也许这个代价有点高,但也不是全然没有意义。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我从这句话中产生了无限的遐想,不管它原本是什么意思,或者作者想表达什么意思。
映入我眼中,便是另一个“哈姆雷特”了。有如“六经注我,我注六经。”
我的思维便渲染开来。
怎么算活着呢?大体意思应该是还有生命就算活着吧!
而如上文,活着也不是如此简单吧!在我看来人生百年,太短。逝去后,一切都有如散去的梦。
若我一生,碌碌无为,百年而过,还剩什么?
所以活着仿佛并非容易。
你说,青史留名。而我说,如果碌碌无为的人已死,那么能记着伟人的是什么?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而死亡就更加复杂了。有人说:人会经历三次死亡。
想想确实没错,更有一丝生命的感动。
在我看来,不管有几次死亡,我们都会活在那个梦幻般的百年之中,无论是谁都不记得了,还是身体因重归天地而消失。甚至人类都不存在了,我们依然如此。
所以我们只是在特定的时间活着或者死去。除去了时间,仿佛就没有了生死。
生死永远依托着时间,也许这也是其意义。因为在我们活着时,其他人已经死去,或是未生。而我们便将其延续或是诞生。
这样看来,颇有点“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意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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