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简书上日更了48天,算是把写作这个爱好重拾起来,并坚持得比以往任何一个爱好都持久,48篇大于我人生前28年自愿写过的文章总和。
最初,我是迷恋爬山。自2014年的冬天跟随勇者无畏户外组织去秦岭北麓进行观音山穿越。当时天还下着细细碎碎的雪,踩着野路上的落叶走上去一片湿滑。山体异常陡峭,有时会顺着悬崖慢慢挪过去,没有登山杖的我在下山时是手脚并用的。一路紧张刺激,像是在荒野求生、丛林探险。等到坐上回城的大巴时,才发现我穿着的卫衣湿透了,冷冰冰地贴上没有热意的身体上,浑身直发抖,堵车伴随着头晕,在心里告诉自己:“下次再也不去爬山了,太虐了,花钱找罪受。”
可不知是什么吸引着我,我在爬山这条路上一发不可收拾。和朋友在绿蚂蚁户外用品店采购了很多户外用品:一次都没用过的帐篷、完全不喜欢的羽绒服、丑到只能送给我妈的抓绒上衣、号太大只好送给朋友的抓绒裤、磨脚的登山鞋、细细长长没什么卵用的垫子……就一会会时间花掉3000多大洋,还不算之前我败的登山杖、冰爪、护膝、头巾、登山帽、冲锋衣、速干裤、速干短袖……总之,那是一段肉疼的日子。
事实上,我并没登很多座山。只是去了两日线的大寺、风起云涌的鳌山、巨石累累的冰晶顶、冰天雪地的箭峪岭、油菜花开满山坡的嘉午台、浩瀚星河下的太白山、野山栗遍布的黄峪村……直至去年,我几乎不怎么登山了。
后来我又沉醉于摄影。买了只用过一次的佳能单反,买了厚厚的只翻了两页的《纽约摄影教材》,又买了很多都不想打开的的网课,然后,我现在依然还是个摄影渣。去年夏天和摄影群去曲江拍夜景。爬上一座还在修建的高楼,整整40多层,终于来到制高点。南湖的夜景肉眼看着比我拍出来的景色更美。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参数、快门、曝光,也没有三脚架,没有遥控器,只能呆呆得看着遥远的摄影爱好者前奔后走,那时候,我就觉得摄影这个爱好,我算是终结了。没天赋,又不愿意努力,大概也并不喜欢吧。
现在,我最想养成的习惯是跑步。之前为参加杨凌马拉松而买的亚瑟士跑鞋,花了我1300块钱,算是此生最贵的一双鞋,现在在衣柜里默默吃灰。那场大雨里的半马算是彻底浇灭了我爱跑步的火焰。跑步太累了,而且跑一会呼吸都开始急促、心脏狂跳、气喘吁吁,是不舒服。只有跑完后会觉得放松,身体舒爽,但真的很难坚持。跑一次停半年,是我目前的状态。好不容易有跑步的想法了,大姨妈就突然造访。大姨妈一走,跑步被我扔到九霄云外去了。所以,养成锻炼的习惯很难,它很克服心里的懒惰,还要克服身体的不适,但我觉得我十一月份会爱上跑步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