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我,碰巧我也喜欢你。就算你因为种种原因现在不想谈,你可以先告诉我。我等你就是了。”
小玫瑰长得很像高圆圆。在新公司的第一天,她带我参观公司。我居然紧张得像个小菜鸟,讲不清楚话,她耐心地听我说,眼神温柔得不像话。
人呀。总是喜欢自作多情,别人对自己一点好,还以为就是喜欢自己。
面对温柔美女,说没有心动是假。喜欢她,会变着花样地讨她欢心。不重样的鲜花,办公椅的靠枕,桌面的加湿器,抽屉里的维生素,手上的时尚包,凡是她需要的东西,我一件件地送。
加班到深夜,遇上电梯故障,一起走楼梯。她踩空楼梯摔断了脚,我二话不说背起她,从23楼到1楼。陪她去医院,再送她回家,折腾了整宿,次日自己还早起到公司帮她把手头工作处理好,让她安心养伤。凡是帮到她的事,我一件件地做。
玫瑰对我所有的殷勤都来者不拒,我欣喜于她的接受,感觉自己有机会。只要坚持不懈,总有一天可牵手走未来。几乎都要把和她交往当作人生的至高理想了。
2.
可是我忘了,从一开始两人关系就是不平等的,一个在自己跑道上不断向前,另一个变换了跑道在身后拼命追。她的被动暗藏着不喜欢的心思,但当局者看不清这一点,或者说不承认这一点。
林宥嘉有句歌这么唱:“爱一个人没爱到难道就会怎么样”,那首歌叫做说谎。
整首歌都在强调自己没有说谎,其实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爱一个人没爱到怎么可能做到安然无恙?会不甘心,想要付出更多来换取对方的认同和情感的回赠,会难过,怀疑自己是不是什么地方出错,会痛苦,陷入掏心掏肺得不到一个人的悲伤中。
喜欢一个人,她的所有喜好都会放在心上,她的一颦一笑都会好好珍藏,想起自己为她所做的一切都会觉得疯狂。
玫瑰阑尾炎住院,我请了假陪她到痊愈。她喜欢孟京辉,我恶补了关于孟京辉的所有剧,就为了和她多聊几句。我缩减自己的开支积攒下来的所有钱,都用来博心上人一笑。
喜欢的人要什么,都愿意买单,毫无怨言。心中有着微小的期盼,有一天,她可以像我喜欢她一样的喜欢我,就够了。
3.
在爱情里,有种悲哀关系叫“我把你当挚爱你当我是备胎”。
玫瑰把我当备胎,就像我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的士,乘不乘坐,全看她心情。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程度超过了自己,才会心甘情愿地当备胎。因为备胎的尊严不被重视,不被需要时没存在感。
她永远都不知道我有多喜欢她,喜欢到几乎失去自我。
张爱玲说过,爱一个人,低到尘埃里去。我当时的姿态已经低到地心里去了。那种爱而不得的心情,非常苦涩。
最苦涩的那刻是听到她要结婚了,我手中的水杯应声而落,冲到她面前去求证。听到她肯定的回答,脸上笑意盈盈,仿佛在等待我说恭喜。
我强忍着泪水,张了张嘴,没能成功说出祝福的话。当苦涩超负荷时,喜欢会渐渐消失的吧。
但人是感性的动物,不是弹性的橡皮筋,做不到收放自如。更多时候,会被情感牵着走,一旦喜欢上,就覆水难收。
4.
玫瑰给我发了结婚喜帖。本想拒绝,她有些不高兴,我投降说好。
婚礼地点在室外草坪,清新又浪漫。她满面春风,美若天仙。我盛装出席,看她对着别人说“我愿意”。
婚礼互动环节,有人起哄让我唱歌。我唱了陈学冬的《不再见》,把所有想对玫瑰说的话都藏在歌里。没人发现我笑中带泪。
她嫁了想嫁的人,婚后随丈夫去了最爱的海滨城市,朋友圈动态时常更新,生活温馨美满,我是忠实的点赞粉。即便远隔了几座城市,如果她需要我,我还是会全力以赴。
喜欢一个人的最高境界,即便对方有了新恋情,走进婚姻殿堂,生了可爱宝宝,只要看到对方,就会唤醒那股情感,就是想对她好,像条件反射一样。
我曾努力地拥抱玫瑰,虽然最后一身伤也得不到她,可再来一次,我还是会喜欢玫瑰。
你没见过我在洗澡时因为你弹微信给我我擦擦手秒回你的样子,
你没见过我在很困的时候仍然硬撑着和你说我等你睡了再睡的样子,
你没见过我因为你的一句关心我的话激动的手机都拿不稳的样子,
你没见过我每天三句不离你的样子,
你没见过我当你外出就跑去找你时不顾形象的样子,
你没见过,所以你才不知道珍惜。
不过,以后我再也不会如此,再也不会如此去喜欢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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