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余先生在一起,我原本以为我的生活质量能提高,却发现我错了。
他很精明。他买的房子、车子、存款都和我无关。他只是不定时给我3000元生活费。那是我的工钱。我一直给他洗衣服、做饭。
我喝醉的时候会抗议,说他欺负人,一直让我洗衣服做饭。他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找老婆就是为了给他洗衣服做饭。
好吧,就当做给他打工了。
人在一个地方生活久了,就会有惰性。我在家里总犯困,总觉得没休息好。白天总想着追剧。晚上坐在餐桌前看书,我总是打瞌睡。不知道是因为我选的书太枯燥,还是天太热,人很累,我总是犯迷糊。洗衣服、拖地、做饭、散步太耗费精气神了。尤其是夏天的晚上,整个人精疲力尽,精气神散了,无法集中注意力。
最近一段时间我放假了,跟着他去他的公司。
上午,他处理工作上的事情。我去他的一个闲置不用的会议室练毛笔字。
中午,他休息。我就坐在他的办公桌前看书。看累了,就趴在桌子上休息。
换个环境好学习。大家都在忙着工作,我也要忙起来。
今天,我看了刘荒田的散文集《落日楼头》,写了两页毛笔字。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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