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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女生元旦宿舍自缢,起因竟是“学校处分”?

大四女生元旦宿舍自缢,起因竟是“学校处分”?

作者: 乔不樵 | 来源:发表于2019-01-11 13:05 被阅读12次

    新年伊始,河南理工大学的一名大四女生,在女生宿舍里自缢身亡。而导致她走上绝路的原因竟是“受不了周围嘲笑的眼光”。

    当事女生的家属已于7号赶到学校处理后事,而学校也曾表示出于“人道主义”会赔偿当事学生家属15万元,但却遭到家属拒绝。

    出事的大四女生今年刚满22岁,还是一个花季少女,面临的毕业的她本该有着灿烂的前途,却匆匆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小苗先前一直在河南理工大学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就读,据悉该名女生平日里不仅学习优异,还在学校内担任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席团成员等职务。

    根据出事女生小苗的男朋友称,自己与女朋友认识三年了,没想到女朋友会走上自杀的道路。平日里女朋友在校表现很好,不仅常年得奖学金,还曾将5000元的奖学金让给家庭困难的同学,在校期间就已经考取了教师资格证书,通过了英语六级的考试。

    在灾难发生之前,无论家人还是朋友,都从未发现她有过轻生的苗头。

    而该名女生之所以选择自缢,起因还得从17年6月份女生宿舍里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说起。

    当时小苗和同宿舍女生在宿舍里使用热水器烧水,不慎引起了失火,火灾不仅导致了整个宿舍被付之一炬,还牵连到了相邻的宿舍。

    由于学校内对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器等电器设备有明文的规定,事发之后,学校给予了小苗严重的处分。不仅对她通报批评,不让她考研,更是宣称不会颁发给她学位证书。

    在接受了处分之后,学校还曾多次在大会上将此事作为反面教材进行批判。原本小苗是学校社团工作中的先进分子,但是由于学校的处罚决定,不仅成为了同学们议论的对象,更是几乎断送了她的前程,给她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压力。

    在小苗手机的备忘录里,写着她的遗言,其中曾提到“受不了周围嘲笑的眼光”。

    根据小苗的母亲称,火灾之后,女儿曾经自费对邻居宿舍的衣物进行了干洗,并且对楼下宿舍损伤的墙壁也花钱进行了处理,对于同寝室的同学也进行了赔偿。女儿也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这个前提下,学校还对女儿进行了那么严厉的处罚,显然是有些“过分了”。

    而女儿的死,与学校的严厉处分脱不了干系。尽管学校已经提议对女儿的死进行赔偿,但是再多的钱也买不来女儿的命了。

    事情发生后,许多人都在说这名女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低,有什么不能和父母亲友好好说的呢,为什么却偏偏自寻短见?

    然而,经历过大学生活的人应该都清楚,如果毕业的时候学校不给颁发学位证书的话,在面对“学历重于能力”的现实前提下,她的四年大学生涯几乎等同于没上。

    毕业后找工作,也不会得到工作单位的认可,就是因为缺了一个本,反倒还会认为她曾经犯了过大的错。小苗即便已经考取了教师资格证书,因为没有大学毕业的学位证书,她也已经失去了参加教师编制考试的资格。

    每个大学里都有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器的规定,但是大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却依然很普遍。不幸导致宿舍失火,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出事后的小苗一定也是很后悔的。

    而面对这个已经知错的孩子,学校为什么就不能给予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呢?要知道你轻易的一张不恰当的处罚决定,可能会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

    即便是监狱里的犯罪分子,在出狱后还能享受和正常人同等权利的就业与工作机会,对于一个因为过失犯错的孩子,我们为什么还要如此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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