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您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内容涉及包括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的吗?
1. 6岁:《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校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 7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学龄前儿童(7岁之前)在街道或公路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3. 10岁:《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
4. 12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未满12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5. 14岁:《刑法》和《民法通则》规定,未满14岁的人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人。他们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6. 16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年满16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的青少年,企业方能录用。
7. 18岁:《民法通则》规定,10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