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见他们在唱歌

作者: 流痞 | 来源:发表于2016-09-28 11:23 被阅读0次

    我是深圳北站的常客了。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去公园散步,哪怕下雨,也要撑伞去转一圈,心里才觉得不慌,不闷。

    要碰上好天气,我就找棵树倚着坐坐,或者干脆躺到草坪上,什么都不做,什么也不想,或者什么都想,已经沦为历史尘烟的,正在轰轰烈烈发生的,以及将发生未发生的。

    我喜欢黑夜,就像我喜欢漂亮年轻的女人。但我已经老了,在我十八岁时我就老了。老得如此彻底,屌毛还没长齐就全部掉光了。

    我为此心灰意冷过,后来我爱上了黑夜。黑夜使迅速衰老的我获得拯救。可这并没有阻止我的身体继续老朽下去。我只能空怀一颗年轻的心,在没有星星的夜空下,在亮如白昼的灯杆旁边,固执地保持我无边无际的沉默。当我准备开口说话,我听到了他们在唱歌。

    那天晚上,我蜷缩在树底下,无心睡眠。在我身后大约五米的地方,他们一群人围坐成一个圈。刚开始,他们只是喝酒。后来有人背着一把吉他加入了他们,慢慢便有了不完整的歌声。

    那时尚早,公园四处有很多人在游荡。离他们不远处,有一个男人正冲着话筒竭力嘶吼。虽然唱得难听,但依旧吸引了不少人围观。我只觉得吵闹。后来他携着音响走了。又一个人加入了他们,长得很高,很帅。

    他们仍是喝酒,不温不火。间或有人哼唱几句,但声音太小,听不清唱的什么。黑夜一点点变得深沉。人们逐渐散去后,公园开始趋于安静。我听到他们慢慢放开喉咙,琴声和歌声变得激奋和嘹亮,似有渐入佳境之意。

    我背对他们躺着,假装熟睡了一般。通过他们隐约传过来的说话声,我知道了在我东北方向,有一个形单影只的姑娘坐在那里。他们谁先注意到那位姑娘的,我有些记不清了,只知道不多久,他们便集体怂恿那个背吉他来的人去给她唱首歌,顺便要一个联系方式。

    后来我知道了那人叫大流。他墨迹着喝了几口酒,抱着吉他过去了。大流告诉我,在他盘腿坐下来的那一刻,他竟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比上次为了找人要烟而给两对夫妻唱歌还紧张。虽不至于浑身发抖,但心跳加快却是真的。

    我离他们距离较远,大流唱的什么我一句没听清。不过大流告诉我,他唱得不好,从喉咙里跑出来的声音像风筝一样浮在半空,虽然他很想将吸进的气沉至丹田,但他太紧张了,紧张得声音后来都变颤抖了。以致一曲唱毕,他拔腿逃向了他们。

    大流出师不利,但他告诉大家姑娘很漂亮。一阵骚动过后,他们开始怂恿下一个出马,并强调此行目的旨在要到姑娘的联系方式。

    阿有感到很紧张,抱着吉他赶时间似的加紧熟悉和弦。大流等不急了,一把夺过阿有怀里的吉他,第二次踊跃地走向了那位倚树坐着的姑娘。阿有紧随其后。

    这一回,大流唱了一首音比较高的歌。我隔着很远也听到了,尤其副歌部分,唱得真难听。当时我就想从地上跳起来,冲过去一脚把他踹翻,然后把吉他砸个稀巴烂。吉他弹得一坨屎,歌唱得一把渣,撩起妹来倒是很踊跃。但我太老了,打不动了,只能替他感到害臊。

    想当年我行走江湖时,只需摆好姿势站在原地不动,就有妇人主动过来跟我搭讪,而且从来不讲废话,上来就问:做吗?

    我:多少钱?

    妇人:400一次,600包夜。

    我:打个八五折呗?

    妇人点点头,然后就跟我走了。

    后来我不替大流害臊了。因为他当着我的面竟自称是个薄脸皮、易害羞的男人。对于此种人,我一条退隐江湖多年的老汉,还能说什么呢?

    大流唱完,阿有也唱了一首,声音虽小,但唱得比大流好。他们两个唱完,没有像大流第一次那样立即离开,而是跟姑娘聊了起来。几经努力,大流要到了她的手机号码。再三邀请下,姑娘终于答应加入他们,坐在了大流和阿有中间。

    姑娘的加入使他们热闹了一阵。只是酒喝完了,他们便划拳让输的人去买酒,顺便给女生买一瓶果汁。大流和阿有之间的争抢已经拉开序幕。他们轮番跟姑娘套近乎,凑在一起跟她合影。虽然在问及她是否有男朋友时,姑娘给出的回答是有。但大流和阿有俩人好像并不在意,仍一边挤兑对方,一边向姑娘示好。

    酒买来后,他们唱歌唱得愈大声了。伴随着清脆的吉他声响起,我听到他们的歌声在我身后荡漾开来,在公园里四处飘荡,然后又渐渐消失。他们唱得很投入,一曲接着一曲,完全无视其他人存在。

    好几次,仍在公园游荡的人听到他们的歌声,会走近他们,站在一旁观望。有一男一女干脆加入了他们,女的还留了联系方式,自称亦是一个音乐爱好者,目前正在学吉他。

    他们离开之前,他们一群人唱了好几首歌。每个人的声音各不相同,有的唱得好听,有的唱得不好听。原吉是他们当中歌唱得最好,吉他也弹得最好的,但人太低调,否则他只需伸个腿,就没大流和阿有什么事了。

    在后来的竞争中,阿有明显占据上风,还很靠近地跟姑娘坐在了一起。姑娘要喝果汁了,阿有帮她拧开盖。姑娘要上厕所了,阿有陪她一起去。事情已显露出定局,大流虽再有不甘,也只能乖乖地靠边站了。

    夜只是不断加深。公园除了巡逻的警察,已经很难再看到走动的人影。巡逻警察走后,整个公园便只剩值班警察、他们,以及仍躺着睡觉的我。这时他们注意到了我,简单地谈论了我几句,但很快又唱起了歌。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姑娘接了一个电话之后。是她男朋友打来的。气氛仿佛陡然降落。有人已经开始感到失落了。姑娘离开之前,他们没有再唱歌。酒已剩余不多,姑娘很快就要被带走了,他们便故意让她给男朋友打电话,叫他买包烟和几瓶酒来。但她男朋友来时,只买了一包烟。他挺着胸脯走过来,马着脸,冷冷地拽扯了几下,把她叫走了。

    在姑娘被叫走之前,有俩男的经过,看到他们在唱歌,就坐下来加入了他们。其中一个因喝了些酒,便堵不住嘴了,唠唠叨叨尽说废话,还把空酒瓶子摔得砰砰作响。有人微怒地呵斥了他一顿,他不以为然。大家再无喝酒心思。他们把所剩不多的酒喝完,收拾收拾,踉跄着走了。

    他们走后,周围顿然安静下来。我却突然感到很空荡。很多年前,在我还年轻,背着包不知死活四处旅行时,曾在路上碰到过一位大我一两岁的姐们。

    我们先后被捎上同一辆车,然后在同一个地方下了车。我们一起去了邮局,一起在不宽阔的街上晃荡,一起坐在路边等她的队长到来。

    她队长来后,俩人决定留宿原地,继续等候队友。我看天色尚早,决定先行赶路。于是我们就此别过。到了目的地,有一天我正站在路边等公交车,忽然看到她穿着一身美丽的民族服从一辆车上走下来。发现我后,她冲我嫣然一笑。

    她告诉我她准备去哪里,即将开动的车就停在旁边。我们说了几句话,她便上车走了。至今我仍不知道她叫什么,只记得她话特别多,笑起来很美。

    事情毫无征兆地开始,也毫无征兆地结束。那天晚上,在我听他们唱歌时,我便十分清楚他们最终会离我而去。他们不曾留意到我的存在。我也只是徒劳地期待过,他们能一直唱下去,或是再晚些离开也好。

    在他们的歌声中,我听到了许多东西。我所渴望的,从未得到过的,得到过后来又失去的,永远不会再拥有的。

    依稀记得他们聊天时,姑娘告诉他们,她第二天要搬出别处。这让他们一阵惋惜。后来姑娘被叫走了,我身为一个旁观者,不禁想,很久以后,那姑娘是否还会记得,有一天晚上,她跟男朋友吵了架,独自一人坐在公园时,有一群人把她叫过去,为她唱了一晚上的歌。

    至于他们那群人在很久以后,是否仍记得有天晚上,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给一位年轻的姑娘唱了一宿的歌,我不得而知。于我而言,也许直至我弥留之际,我都将记得,在一个晚上,我独自躺在深圳北站公园睡觉时,有一群人在我身后唱了整晚的歌,或为一个姑娘,或为他们年轻的时光。

    那天晚上他们离开后,我独自在树下躺到了天明。中秋时节渐起的露水,从树叶上滚落下来,侵湿了我的衣服。风乍起,天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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