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孝通(1910——2005)
费孝通先生是中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尤其关注中国基层社会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农村的变革和发展。费老也是田野调查的实践者,注重社会学研究与现实紧密结合,为中国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代表作有:《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禄村农田》、《民族与社会》等,著作等身,影响深远。
其中《乡土中国》是费老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以宏观的视角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研究的典范,笔者将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政治结构”、“联结纽带”等方面加以评议,在简要介绍原作内容的基础上予以讨论,然后在宏观的层面上讨论当今中国基层社会即农村社区出现的变化、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最后说明笔者为什么向诸位推荐《乡土中国》,并试着讨论此书对中国乡村社会学研究的意义和对思考当今中国城乡关系所存在的价值。
一
乡土本色
费老认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关于“乡土性”,费老指出了一个很有意思却很尖锐的观点,即“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是说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可是在社会的演变过程中我们对“土”字的理解就会添加更多的感情和偏见的倾向。“土气”原本是说,乡村中的人们与脚下的土地的一种紧密的、荣辱与共的联系,其实并不带有明显的感情偏见色彩。
在这部分,费老介绍了社会类型的分类,即“一种是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对此分为公社与社会,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分为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有机团结是基于共同体意识而发生的社会团结形式,如:家庭等,机械团结是基于社会分工协作而发生的社会团结形式,如:公司等。这对我们认识现代社会提供了多维度的思考空间。
费老认为,中国的社会可以分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礼俗社会譬如乡村,是不需要法律制度来加以强制维持的,而是用规矩即大家约定俗成的习以为常的传统来加以维系。所以在乡村里,大家都认识,有什么事打个招呼就行了,根本不用什么合同之类的来对彼此利害关系加以说明;而现代社会,尤其指城市社区,需要用现代契约精神来维持着大家的信用,这种行为是在彼此陌生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需要用法律制度来加以固定。这一点笔者是认同的,这其实反映出乡土社会的演变的过程。
所以费老认为,现代社会,即城市是一个陌生人构成的社会,是需要用现代理性,如:法律、契约等精神来加以维持的;而乡土社会,即农村社区需要用习俗和传统等约定俗成的习惯来加以维系。由此可见,中国基层社会的本质属性其实是乡土性,其底色就是乡土本色,只是在生产力、商品经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演变。
所以在建设美丽乡村和城市化过程中,如何保持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这一鲜明底色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二
文字下乡
这部分是费老关于其他学者提出“文字下乡”论述,其他学者认为,要解决乡下人的“愚昧”应该采取“文字下乡”,即:通过开办学校等方式来破解乡下人“愚昧”现状,然后提高“聪明”的办法。对此,费老是持谨慎态度的。
费老首先对“愚昧”的定义提出了质疑,认为“愚昧”并不是智力的问题,难道乡下人生来智力就比别人差?所以,费老认为这是知识的问题,乡下人进城之所以会出现很多不适应的情况,只是因为他们之前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储备而已,而并不是所谓的“愚昧”。相反,城里人到乡村也会出现很多尴尬的行为,难道用所谓的“愚昧”能解释得通?所以这是“熟悉”与“不熟悉”的问题,而不是什么智力的问题。费老首先对所谓“愚昧”问题提出质疑,然后论述出乡下人智力并非低于城里人。
此外,为反对“文字下乡”的观点,费老还指出:文字并非是传情达意的最好方式。认为,乡里人基本处于面对面的社群中,很多时候,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能解决沟通的问题,而书信文字等形式则显得繁琐,显得没有多大必要。所以费老认为,在乡土社会中,不仅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所以费老认为,提倡文字下乡,必须考虑到语言和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费老认为,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但文字并不是在基层社会发生。最早的文字是庙堂性的,而不是从乡下学到的东西。并指出中国基层社会只是有语言,而并无文字;认为,只有在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发生变化之后才能推行“文字下乡”。
笔者认为,其实当今中国基层社会的“文字下乡”规模和力度有待进一步改善,乡村教育基础设施等硬件和师资等软件的欠缺是困扰乡下孩子求学和未来的主要障碍,如何推行城乡教育的均等化和城乡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费老关于“文字下乡”的论述体现了一个社会学家对于基层社会“乡土性”的人文关怀,也表达出城市化过程中,乡村本质属性如何保持和发展的担忧。这些问题都交织存在于当今中国的城乡关系中,不过笔者认为有一点毋庸置疑的就是必须推行“文字下乡”,必须让乡村融入到现代化之中,必须改善乡村的面貌。
三
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老提出的一个很重要的社会学概念,是关于中国基层社会道德论述的经典总结,是基于血缘基础上的关系亲疏问题,也引发了我们关于“公”与“私”的思考。
费老认为差序格局,即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就是说,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类似于同心圆,向外扩散,依据与自我(即圆中心)的距离远近来界定自我与他人关系的亲疏。并进一步指出,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个根据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费老提出的这一点,笔者认为是源于我们几千年来社会中主导的文化造就的。我们是儒家文化的被教化者,虽然期中儒家文化出现过中断现象,但儒家一直是我国社会的主流。儒家奉行的爱是有等级、有差别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根据血缘的亲疏我们爱的程度和层次是不同的。从而使得我们社会的伸缩性更强,有着“齐家修身治国平天下”的不同层次的理想,我们总是将“家”与“国”连在一起,称之“家国”,是为“家国同构”。
而西方社会家庭的构成较为简单,主要是夫妻两人,基于“爱”而连接在一起;当小孩成年后必须得脱离家里的支持,体现出一种明显的“权利意识”。反观我们的“家庭”,则是较为复杂的,又特别是家族,我们的家庭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分工的产物。传统基层社会里的男耕女织,早上起来,往往是各自忙各自的事情。
正是由于差序格局的存在,我们社会中的“私德”尤甚,“公德”意识十分薄弱。现实中,常常出现“公私不分”现象,如:将公物据为己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遵守公共秩序等,因为我们的文化中对“公”与“私”的界定和区分是很模糊的,这就导致我们在私人场合和公共场合所表现出的行为举止是相矛盾的,我们观念中对此也是模糊的。
费老提出的差序格局,对我们思考“公德与私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对构建一个现代的公民社会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四
礼治秩序
费老首先说明了“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人治指有权力的人凭借一己之恶来规定社会上人与人关系的意思,法治是指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法律来维持,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也是由人来完成的。费老进一步指出,人治与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是基于习以为常的传统和习俗,而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是乡土社会中公认的和默认的合乎道德的行为规范,所以是一种礼治社会,但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人治社会”,却在本质上是属于“人治”的。
现代社会则是一个一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是基于现代理性构成的法治社会。现代社会崇尚契约精神,崇尚权利意识,追求民主、自由、公正、法治等现代意识。是靠法律的外在力加以约束,实际上,现代社会是从传统社会演变而来,除了法律的强制约束之外,还有传统道德的内在约束力。
笔者认为,礼治所采取的手段和方式可以在现代社会中加以运用。社会秩序维持的机制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创新,除了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及强调法律的强制作用外,应该对乡土社会中的传统习俗和道德加以创造性的运用,法治和德治有效地结合。此外,乡土社会中的传统习惯,也可为法律的完善提供有益借鉴,即为判例性法律的应用提供丰厚土壤,毕竟法律也应做到合乎人情。
五
政治结构
费老对此的论述主要从无为政治和长老政治两方面展开,这两方面都涉及到一个“权力”的问题,涉及到对权力的理解和运用。
费老认为,对权力的理解大致分为两派:一是偏重社会冲突的一面,二是偏重在社会合作的一面。社会冲突方面的认为,权力是冲突过程的延续,是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权力是维持这关系所必需的手段,它是有压迫性质的,是上下之别。社会合作方面的认为,社会分工的结果使得每个人都不能“不求人”而生活,强调权力是在相互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依赖,进而在依赖中形成不对等的利益关系,最终产生权力;不过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
笔者认为,在以往的封建社会,虽然皇权专制很严重,但是相对来说,很少深入到乡村,又特别是偏远的民族地区,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乡村地区就形成了所谓的“权力真空”,无为而治就显得理所当然了。那么问题来了,乡村地区难道是形成了所谓“民主”社区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虽没有外部权力的进入,但乡土内部却形成了一种基于经验、年龄和权威等的长老政治。长老政治拥有一种教化性的权力,是出生在乡土中的小孩经历社会化必经的过程,我们也可以把教化性的权力理解为一种文化权力,一种对乡土文化默认的潜移默化接受它的过程。这里说的乡土,主要在那种传统的家族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其实现代社会中,乡土传统的权力结构已经演变得或被破坏得差不多了。尤其是,建国初以来,乡村地区开始建设各种党支部,开始搞各种运动和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肢解了传统乡土中的政治秩序和结构。就目前来看,这很难判定是好还是坏,不过笔者认为,变才是唯一不变的变化,但要探索适合乡土地区的政治权力组织框架,以适应时代、适应乡土、适应变化。
六
联结纽带
费老论述了血缘和地缘,认为,血缘是人和人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并认为,乡土社会是基于血缘关系,即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有强制的权力。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立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有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力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
乡土社会中的联结纽带是基于血缘关系的,是“人情社会”,而这并不能很好地维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会模糊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界限,所以在乡土社会中根本无“权利、义务”之说,只是一种简单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疏而对权力进行划分的方式。而现代商业则是基于地缘,基于契约和合同精神,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是对理性精神的一种诠释。所以笔者认为,传统的乡土社会基本是不存在理性精神的,那么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发展,理性精神进入到乡土社会就很普遍和正常了,譬如:上个世纪国内提倡的搞乡镇企业,这其实就是典型的现代性或理性的渗入。
乡土社会中联结纽带的演变趋势就是由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疏向基于理性精神的地缘关系演变,这对于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经济模式、传统观念等无疑将是一个重大的冲击。
七
中国当今的乡土社会,或者说是乡村地区,已经出现了许多复杂的变化,笔者就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社会结构以及传统观念等方面加以简要论述。
以往小农经济结构模式基本已经彻底瓦解,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和商品化特征明显。例如:费老最初在国内首倡的乡镇企业模式已经在中国东部地区得到很好地实践。但是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规模、经营模式等状况仍然赶不上东部地区,实际上呈现出乡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趋势,应该说中西部地区的乡村经济大多是凋敝的。他们家庭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是外出务工,去工厂充当廉价的劳动力,而不是在本地就业或就近就业。所以要改善乡土地区单一的经济结构,必须转变观念,只能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本村的特点来发展本村的经济。
以往的无为而治和长老政治的政治结构已经发生变化,外在性的政治组织开始进入,如:中共建立的乡村党支部。基于现代民主的权利意识开始逐渐冲击着以血缘关系亲疏为基础的乡土社会,促使着人们民主参政意识的提高。笔者认为,这很难说好还是不好,评判的主体得因乡土社会中的当地人而宜。
以往乡土社会中的文化结构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传统型的伦理型文化,而现在各种城市文化、工业文化等现代文化不断渗透进乡土社会,使得传统型的伦理文化出现了社会关系调整的错位和模糊,因为人们不知道评判的标准是什么,到底是该坚持传统?还是该学习新的外来文化?所以笔者认为,现在中国乡土社会的文化结构是破碎的,是撕裂的,是凋敝的。笔者认为,乡土社会并不一定要弘扬什么主流文化,只要把本村的传统文化的精髓能稍加创新加以保留、发展就可以了。但如何做?这又涉及到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不管如何发展,都须保持好乡土本色,笔者认为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乡土社会中的安土重迁的观念正在发生变化,年轻人等精力充沛的群体开始走出乡土,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逃离,去更大的世界谋求自己的出路和未来,很少有人存有再回家乡建设乡土的理想,于是,老人和孩子留在家里,壮劳力就出去挣钱养家,乡土出现“空巢化”现象,乡土大地开始撕裂。反映这方面的有许多知名的作家作品,主题差不多就是既恋乡又怨乡,恋的是乡土的淳朴,怨的是乡土的凋敝和滞后。所以你就能明白为什么每年能在中国出现上亿人的迁徙景象,为什么每年春运期间你只要是乘火车就能感受到拥挤而且能遇到很多很多大包小包的农民工,这从一个层面反映出中国乡土凋敝的境况。要是哪一天,中国的农民工迁徙状况能有明显改善,能不为外所“惑”和能“安土重迁”的时候,那么这就是中国乡土回归的那一天。
八
写了这么多,想必读者大致能明白笔者为什么要推荐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了吧。如果要加以明确定性的话,这是属于乡村社会学的作品;虽其主要论述的是中国基层社会结构,但包含的点特别多,涉及到:城乡关系、公德与私德、传统和现代等等。作品文字朴实,非专业人士也能读懂,只要能潜心阅读,加之联系现实思考,你一定能读到你想读的东西。
这部作品虽是费老创作于上世纪四十年代,但其中的论述仍然很精辟,只是隔了这么多年,当今中国的乡土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这无疑有益于可以启发读者的思考和加深已有的认识。
笔者认为,当今中国的城乡关系其实是很糟糕的,一直以来,乡村都是城市剥夺和榨取的对象,乡村一直在用自己从不曾厚实的“肩膀”托举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所以城乡关系本质上其实是一种不平等关系,体现在很多方面,对此笔者就不具体论述了。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阅读相关的书籍,城乡关系涉及到乡村社会学、城市社会学等学科和城镇化方面的知识,这方面笔者推荐阅读:费孝通先生的其他作品,温铁军教授(人大教授、长江学者,主要研究“三农”问题)和郑也夫教授(北大退休教授,主要研究城市社会学)等的作品。
愿多年以后我们还能记得住“乡愁”、忆得起乡土。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思享斋”,原创作者:思享斋斋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