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几次尝试过正正经经地写一篇东西,足够长的长篇小说,每次写了不到一万字,就感觉疲倦无聊,一个字也不想继续了。虽然我写这东西也不是为了盈利,也没想着发表成名,所以没什么压力,也没什么值得期待的,或者为这种缺乏耐心的行为深感愧疚的想法,但是这一篇如果不能写完,我想有生之年我会无数次尝试重写的,因为对我来说这篇故事的意义在于,它是我从小学到现在想出来的故事中,唯一我始终能记住的,唯一能完全把握住结构的,唯一串起了我生活过的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是我个人历史的隐喻,也包含了关于那些故人的记忆。
我想,虚构者的现实,可能也弥漫着虚构的气味。真正打动我的小说,常常影响着我生活中的情绪,使我看人看己常常带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视角,似乎我也跟着那位作者一起开始虚构现实。托尔斯泰的《复活》是最早打动我,也是整个初中时代打动我最深的作品。读完的那几天,我被书中那种强烈的道德观念困住,被一种赎罪的情绪包围,我恨不得对自己和身边人进行一场最彻底的道德谴责,似乎我们每个人都有负于那些可怜的人,那些平凡的人,那些善良的人。然而,过了那几天,我意识到,我们只是初中生,最普通的那类初中生,不打人,少骂人,不争执,根本无罪可赎,真正该赎罪的人,也不大可能读《复活》。
我高中上半年读了很多有关爱情的小说,并因之而陷入了一种罗曼蒂克的情绪,无法自拔。这是一场密集的攻击,先是《围城》,又来《红高粱家族》,然后是《挪威的森林》,后来是《了不起的盖茨比》,通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到达《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围城》更多是关于婚姻的,甚至说,关于婚姻怎样像一个骗局的,但我偏偏感觉,这种悲哀下面亦有其美好,把女性写的不那么友善的地方,我也读出了可爱与美妙,这可能便是我的受虐倾向在作祟吧。《红高粱家族》中更多存在的是欲望而非爱情,我记得当时我把高粱地里的那段四处传颂,当着很多女性的面朗读,现在想来,感觉简直像是在女厕所脱光。当然,如果当时让我在女厕所脱光的话,我可能不会感觉到那么尴尬,相反,我可能会觉得刺激,因为我把所有女性都想象成了戴凤莲。至于《挪威的森林》,我初中时代便读过一部分,只是没那么全,这部小说更多地是让我陷入一种城市的情绪之中,或者说,是小资的情调之中,似乎高楼大厦的围城之内,咖啡面包的丛林之间,可以更多地安放过剩的感情,可惜的是我当时买的速溶咖啡并不好喝,东北话也容不下那么多矫情。那年买了第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后来又买过两本,当年读的时候,它对我的情绪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可能仅有的影响就是,部分地延续了《挪威的森林》的情绪。《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当时我没读完,因为我朋友常常借走,因为里边有很多的性描写,而我和性描写,当时已经被紧密联系,作为一种笑话,在班里流行,而我朋友借走也仅仅是要用这一个笑话,逗一个姑娘笑,那个姑娘当时跟我关系很好。《霍乱时期的爱情》毫无疑问将那一年一切的小资情调,一切的宏大恋爱,一切的身体欲望和精神需求推到了顶峰,并且因为紧随其后的疫情,延续良久。
那是我记忆最深的时刻之一,因为那时我很少循环于生活的单调情绪中,有更起伏的虚构,更跌宕的虚构,像一场梦,让人看见了时间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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